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有一句名言:“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并且它又是同农业结合着的。”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在农业生产中,土地是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资源,具有特殊的作用。没有土地,就没有农业生产,也就不会有人类社会的存续。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制定、执行土地政策,以便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和科学地管理土地资源。
了解土地的特性是制定有效土地政策的前提,成功的土地政策是以对土地特性的认识为基础的。作为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有着与其他生产资料不同的特性:
(一)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与等级的差异性
每一块土地都有固定的空间位置,是不可以移动的,故土地属于不动产。这一特性使地位的优劣成为决定土地品质高低的重要因素,对土地的利用与地价有重大影响。因此,人们只能根据土地所处的位置和特定的自然、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充分地利用各类土地,以实现地尽其利。土地位置的固定性,还影响到土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特性。土地的质量与等级受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等多种影响因素综合制约,而且会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二)土地数量的有限性
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具有原始性和不可再生性。土地的数量为地球的大小所决定,人们可以改变土地的用途但不可以改变土地的数量。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对土地的利用、供给、价格变化乃至社会的稳定都有重大影响,使土地的稀缺性随社会的发展与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强,导致土地供求矛盾的形成与激化。历史上,因土地数量的有限性而导致的土地的稀缺与占有的不公平,往往成为战争爆发、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因此,合理土地政策的制定,有利于人们努力节约用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土地政策是政府管理土地,协调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手段。(www.xing528.com)
(三)土地使用的永续性
一般的生产资料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地磨损、陈旧,乃至报废,土地则不然。土地功能具有可再生性与永久性。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土壤的养分、水分虽然不断地被植物所消耗,但通过施肥、灌溉、耕作等措施,又可以使土壤的肥力等得到恢复和补充,成为人类永久性的生产资料。而且土地的价值还会随土地稀缺性与土地使用选择性的增加而升值,土地这一特点对人类提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客观要求,也为人类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提供了可能。这一特点使能否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激励人们以可持续方式使用土地资源成为土地政策成败的关键。
(四)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土地供给的稀缺性是由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等级的差异性等自然特性所决定的,人口与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不断增长也大大助长了土地供给的稀缺性。土地稀缺性导致供求矛盾,是政府借助土地政策管理土地资源、协调土地供求矛盾的原因。总之,土地的利用既要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又要受经济规律的制约,土地政策的制定只有遵循自然规律,同时又不违背经济规律,才能使土地政策得到有效运行,实现预期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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