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政治保证
一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农村,中国共产党执政是通过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农民群众管理农村事务实现的。为切实维护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可以规定让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按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工作。为增强村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影响力,应当推行村干部交叉兼职。
二要切实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要形成新形势下对党的阶级基础的新的科学认识,特别是要根据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的新情况,积极吸收农村优秀青年入党,进一步优化农村党员结构,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从我们的实践来看,“两推一选”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两推一选”,即在村党支部班子建设中,通过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确定支委候选人,再由党内选举产生支部班子。“两推一选”明显增强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三要坚持发展党内民主制度,以此影响和带动群众民主。党内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群众民主的前提。在农村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就是坚持村里重大问题由村支部集体讨论,并广泛征求支委成员意见,最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同时,要不断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在处理重大问题上广泛听取广大党员意见,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同时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主扩大到广大村民,实现党内民主与群众民主的交相辉映,推动全社会民主的蓬勃发展。
四要努力实现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正确处理好两委会的关系是落实农村各项民主制度的关键。新形势下,村支部特别是村支书要摆正自身位置,由“为民做主”向领导“由民做主”转变,要树立全局观念,学会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方向、抓重点、管大事,把主要精力放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村委会的产生,规范村委会运作过程,保证村民依法自治,讨论和研究本村建设的重大问题等方面上。在方式上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实行民主决策。决策事项一般先由村党支部酝酿提出处理方案,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召开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组织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统一思想后,提交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作出决议,从而使党组织的主张变为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自觉实践活动。
(二)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各项民主制度,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举措
一要牢固树立各项民主制度有机统一的观念。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其中,民主选举是基础和前提,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是基本内容,民主监督是保障,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在实践中,必须克服把这四项制度简单化、片面化甚至对立化倾向,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www.xing528.com)
二要大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目前农村实际,重点要健全以下五项制度:一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二是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由于农民农活较多,在农村召开村民大会较为困难,因此村民代表会议应该成为决定村务的权力机关。三是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是村级财务管理的关键。要建立一套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普遍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对村财务收支监督,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条件成熟时扩大到其他村干部。评议结果,要作为奖惩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五是村务公开制度。应及时向村民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要坚持德治和法治并举,保证各项民主制度落到实处。首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每次村委会换届前重视舆论宣传,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加强对村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换届结束后,由民政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教育培训,并形成定期培训制度。其次,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广泛进行普法宣传,使法律规定的内容广为人知。目前尤其要强调县、镇乡干部依法行政。镇乡干部一定要确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多指导而不干预村民自治事务。最后,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监督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部分,是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在实践中,关键是要把这种民主监督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使之成为一种日常的有效的监督。根据反腐败的实践经验,失去监督的权力一定会产生腐败。以前农村经济力量薄弱,村干部掌握的经济资源少,因此基层腐败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但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集体经济越来越强,农村中严重腐败现象也越来越多。因此,必须依法惩治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才能改变干部“一言堂”的现象,使群众享有真实的民主。
(三)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需要法治的规范和保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任务。《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行,农村社会正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转型社会处在一种失范状态,法治不彰是目前农村社会转型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自从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十分高涨,大部分村选出了村民满意的干部,也有一些不合民意的村干部被依法罢免。政治参与的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但是如果出现参与过度或大量的非法参与,就会影响农村的政治稳定,最终会阻碍民主政治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是在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中经常出现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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