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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的生态保护模式优化与创新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是指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为保护人,运用生态性保护理论和技术,对所收藏的档案信息进行保护的模式。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特点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特点主要有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一管理、接受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接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等。

企事业单位的生态保护模式优化与创新

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是指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为保护人,运用生态性保护理论和技术,对所收藏档案信息进行保护的模式。

(1)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特点

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特点主要有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一管理、接受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接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等。

其一,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一管理。《档案法》明确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企事业单位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门类,其档案信息保护也必然是国家档案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国家档案局统一管理全国的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保护工作,当然,这种“统一管理”是宏观的、整体性的,而不是微观的、具体的,具有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的职能。因此,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保护工作要树立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一管理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保护的制度、标准、规范,不断提高保护治理的能力,使本单位档案信息保护工作适应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

其二,接受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档案法》规定,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保护工作受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即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因此,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企事业档案工作的有关政策与法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的保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促进本地区档案生态性保护系统的平衡与发展。在实践上,企事业单位档案的保护工作要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本着为国家和社会保护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信息的原则,完善保护法规,提高保护理论与技术水平,建立运行良性的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系统。

其三,接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我国的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强调中央和地方各级专业主管机关要对所属专业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档案保护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因此,管理本专业系统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护工作,加强保护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是各专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具体而言,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护工作要在专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完善保护制度,强化保护系统建设,采用先进的保护技术和管理理念,维护本单位档案信息的安全与完整。(www.xing528.com)

(2)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内容

企事业单位生态性保护模式的实践内容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档案馆的保护、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的保护、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中心的保护等方面。

其一,企事业单位档案馆的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一般出现在大型企事业单位里,是保护本企事业单位各类档案信息的基地,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专业性的相统一性,这是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实践中,企事业单位档案馆的保护模式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信息本体进行保护,特别是对那些本单位的体现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生产过程高端的科技档案信息的生态性保护;二是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保护的物质技术基础,这也是衡量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事业单位能否设置档案馆的基本标准,因此,应具备较好的库房建筑条件、较高的档案信息综合管理保护水平、较强的保护自动化控制能力;三是整合内部众多的职能部门或下属单位,建立相对完整的档案信息保护系统,并与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他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事业单位的档案馆建立协同保护与合作。

其二,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的保护模式。这是企事业档案机构中最普通、最大量的保护形式,是统一保护本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的内部职能机构,其保护服务的服务方向、服务对象、服务范围一般仅限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档案信息保护。具体保护工作体现在:一是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保护制度,对本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开展归档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统一管理保护本企事业单位的全部档案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定期履行移交保护义务,向地方政府综合档案馆移交具有长远社会价值的档案信息,使档案信息资源获得更好的生态性保护;四是监管指导本企事业单位所属机构的档案保护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其三,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中心的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主要针对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较弱的中小企事业单位,其档案信息保护的面不宜铺得太大,需要把档案、资料、图书、情报等的安全工作统一在一个档案信息中心的职能部门进行,有利于档案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正因为保护对象比较“杂”,因此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中心有必要为档案保护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企事业档案生态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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