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循环性保护就是人们对档案信息保护的系统建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社会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可循环发展能力等要素进行优化的需要。它与档案信息保护的系统生态性、流程生态性和发展生态性等方面的要求相适应,具体表现在管理体制机制再生、管理过程无污染和管理溢出效益三个方面。
(1)管理体制机制再生
档案信息保护需要依托一定的管理体制机制,才能有效实现保护目标。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管理体制机制与国家现有层级式的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相适应,其纵向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的分层分级网状布局具有强的可塑性和再生价值,对档案信息保护起到流畅的循环保障作用。
其一,联动与协作。完善的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系统,从纵向的组织层级看,每一层级的组织都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档案信息保护职责,将制定宏观制度政策与具体指导监督有机结合,消除不同层级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反馈壁垒,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不同主体都能保质保量完成档案信息保护工作任务。从横向的机构协作来看,做好宏观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统一协调机制或者成立议事机构,为档案信息保护在不同机构或不同主体之间的横向协同提供组织保障。因此,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系统中的管理体制机制具有强大的再生功能和价值。
其二,整合保护资源。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由于目前包括档案事业机构在内的不同管理主体,短期内无法改变缺乏有经验的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人员的现状,甚至有些机构都没有档案信息保护人员,人力资源呈现出不平衡分布的状态,而且他们之间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因此仅仅依靠某一机构的力量是难以胜任这项系统工作的。实施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就要统筹区域、国家的档案信息保护资源,对其人财物进行整合优化,科学合理分配。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保护档案信息资源,以待开发利用。所以,整合保护资源不仅是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基本要义,而且是其可循环保护价值的具体表现。
其三,评估与反馈。无论是管理体制机制的有效运行,还是保护资源的整合优化,都需要加强档案信息保护的评估与反馈体系建设,这也是实施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必要保障条件。评估与反馈就是对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实施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的综合评判,并将其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管理主体,以便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档案信息保护评估与反馈的有效结合既可以全面掌握保护系统的运行状态以及保护效果,还可以将各种保护信息及时传达给特定主体以便形成解决方案。
(2)管理过程无污染
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是针对档案信息保护的管理工作,其保护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从档案制成材料的选定到档案信息的长期保存与开发利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管控,避免因管理活动的不当或疏忽使档案实体破损或者信息安全受到威胁。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管理过程无污染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档案制成材料符合要求。档案制成材料由载体材料和记录材料组成,是承载和反映档案信息内容的物质材料,并且决定着档案的实体寿命和信息内容安全。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理论的指导下,档案制成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要从源头上堵住档案信息的污染源。
二是完善主体管理。档案信息的管理或保护主体应为档案信息提供生态的地理空间,建设生态的馆舍库房,而且应具有完善的绿色生态系统,机构内部管理严格而有序,保护系统平稳、良性运行。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理论的指导下,不同主体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将会得到极大改善和完善,档案信息保护实施的控制活动将被严格执行,档案信息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www.xing528.com)
三是加工无污染。档案信息加工包括档案信息保护与开发利用两方面。首先,档案信息保护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具和技术是无污染的,不会对档案信息及其所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造成负面影响;其次,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技术不会对档案信息造成污染,而且有助于整个生态系统的绿色和谐发展。
四是保管和传输无污染。保管和传输是档案信息存在的两种状态。保管代表着一种静止状态,具体体现为保管场所,如档案信息形成机构、档案室、档案馆等;传输代表着一种运动状态,如档案信息从形成机构到档案室再到档案馆的运动过程。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理论的指导下,档案信息在保管和传输的全过程中必须是无杂质和无污染的,不允许在此过程中造成档案信息及其所处生态系统的污染和失衡。
五是增强人员素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对相关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相关人员除了要具备传统档案信息保护的知识和技能,还应具有胜任生态性保护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是多学科相互交叉的知识密集型工作,需要加大档案信息保护隐性知识的开发力度,并实现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相互转化[8],完成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知识的传播与创新[9],最终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
(3)管理溢出效益
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管理溢出效益是指相应主体在进行档案信息保护时,不仅会产生管理活动所预期的效果,而且会对保护主体之外的人或社会产生影响。简而言之,就是档案信息保护这项管理活动的外部收益,而且是档案信息保护的非预期效果。档案信息的保存价值在档案生态性保护中得到实现,而其他价值则需要在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中得到传承与创新。因此,在加强档案信息保护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大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而其管理溢出效益正以此得到体现。
其一,管理创新价值。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系统中加强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化管理,进行统筹规划,明确不同阶段的开发目标,对档案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等多方面进行整合与优化,争取获得最大效益。减少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中出现的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和同质化开发现象,维护档案信息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和谐关系,避免因无节制开发造成档案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其二,档案信息化价值。档案信息化是推动档案信息由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型的发展驱动力。应用智能化技术,加强智慧管理,使得档案信息数字化不仅能全文检索,还要深度揭示知识单元,通过数据、信息关联实现知识发现的目的[10]。在统一标准下,建立多元、多源档案信息的关联体系,实现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之间的相互兼容,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奠定基础。在数字档案信息的存储机制上,可以运用可扩展、动态、灵活的存储机制[11],保证档案信息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
其三,档案信息开发模式创新。在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系统中,可以借助不同管理主体、服务对象、多元资源等多种优势刺激和拉动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多维度拓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渠道。一是可以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实现档案信息价值的增值性开发和创意化开发;二是可以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融入区域、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名片,形成国家文化品牌,用档案信息资源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唯有如此,才能促进档案信息价值传承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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