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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中的尊老敬老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源远流长。早在周代,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大规模的“乡饮酒礼”活动,旨在尊老敬老。该法令规定免除90岁以上老人所有子孙的赋役。清代寿高百岁的老人,无论官民都会受到朝廷的嘉奖,赐杖、赐匾即是敬老尊老的一种重要形式。匾原意称赞夫妇相亲相爱,相敬如宾,祝愿匾主人夫妇白头偕老,健康长寿。此匾意为赞扬匾主人年高有德,体现了清代尊老敬老制度对周代传统习俗的延续和继承。

传统文化中的尊老敬老

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源远流长。早在周代,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大规模的“乡饮酒礼”活动,旨在尊老敬老。《周礼·夏官》记载:“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据载,秦汉时期,宫中每年三月都要举行三老五更之礼,“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汉成帝时期颁布的《王杖诏书令》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敬老法令,法令规定:凡年满70岁的老人,朝廷授予“王杖”,持“王杖”的老人可以享受种种特殊的权利。汉武帝曾颁布法令,“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该法令规定免除90岁以上老人所有子孙的赋役。这些政策的规定在全社会形成了敬老养老的淳厚风气明清时期,尊老风气日盛,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正月初二,曾在乾清宫宴请65岁以上的老人,共有1020人参加,康熙赋诗《千叟宴诗》,表达对长寿老人的尊重。清代寿高百岁的老人,无论官民都会受到朝廷的嘉奖,赐杖、赐匾即是敬老尊老的一种重要形式。

图145

馆藏“杖朝齐眉”匾,清代。上款“四川东道直隶忠州正堂桂为”,下款“合族仝祝 皇清光绪二十五年己亥岁菊月下浣谷旦”。齐眉:来自“举案齐眉”,语出《后汉书·梁鸿传》:“为人赁,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匾原意称赞夫妇相亲相爱,相敬如宾,祝愿匾主人夫妇白头偕老,健康长寿。与此类似的匾额还有杖国高风、杖乡耆英、耆德杖朝等,此匾反映了清代为长寿老人“赐杖”的习俗(图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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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6

“清时耆老”匾,清代。上款“特授秦州直隶州徽县正堂加三级覃恩加一级纪录三次云为”,下款“大清同治岁次甲戌仲冬任□连准八品寿官注册咨部荣立”。清时:指太平盛世。《文选·李陵〈答苏武书〉》:“勤宣令德,策名清时。”张铣注:“清时,谓清平之时。”耆:老人。《国语·吴》:“有父母耆老而无昆弟者以告。”注云:六十曰耆,七十曰老。特指受人尊重的老人。匾意有太平盛世尊者长寿之意,表达了对老者的尊重。从此匾下款可知,受匾者为八品寿官,寿官是指在清代养老制度中,由地方官推选并经皇帝恩诏颁布,授予老人冠带的一种名誉头衔。此匾是反映清代尊老制度具有代表性的实物例证(图147)。

“会与耆英”匾,清代。上款“特授甘肃阶州直隶州成县尉加三级记录三次席存钰为”,下款“乡饮耆宾马先生(讳)仓立 道光九年十二月下浣旦”。下款中的“乡饮耆宾”为清制,规定每年由各州县遴选年高有声望的绅士,一人为宾,次为介,又次为众宾,详报督抚,举行乡饮酒礼。参加者一等的为耆宾,朝廷发给顶戴、官服,核准乘坐轿子,这是对年高德长者的尊重。此匾意为赞扬匾主人年高有德,体现了清代尊老敬老制度对周代传统习俗的延续和继承(图148)。

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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