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能源之星”标志
1992年的美国《能源政策法》(EPAct)要求能源部(DOE)针对各类办公设备制定自愿性的节能方案,环保署(EPA)创立了自愿性保证标识制度“能源之星”,以促进能效产品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始涉及的产品只有计算机和显示器,1995年扩展到办公设备和住宅加热制冷设备,之后环保署联合能源部,进一步对国家用和商用终端产品、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商业食品供应设备、新建房屋以及商业和工业建筑物规定了更高的能效标准和技术要求,并通过实施一些优惠措施鼓励商家和消费者自愿实施。“能源之星”在美国EPA和DOE的倡导下,不仅在终端用能产品上开展节能认证,而且对新建房屋、商业和工业建筑物开展节能认证,并指导每个家庭实施节能计划。同时,将节能的伙伴关系推广到全社会,即通过区域能效组织、产品制造商、零售商、建筑商、各企业与环保署和能源部签订合作伙伴协议,来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能源之星”标志作为产品标识和合作关系的一部分,除了满足要求的产品可以使用外,满足要求的商业及组织也可以使用其名字和标志。
“能源之星”标识为自愿性要求,但在节能管理与能效标准方面,它不仅在美国本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已成为了一个国际性的节能标志,目前已被加拿大、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引进。特别是2007年7月实施的代表计算机节能领域先进标志的“第四版计算机能源之星标准”使其成为节能产品的市场导向。加贴“能源之星”能效标签成为美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影响范围最广、实施最为成功的一种能效标识制度。贴上了“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就标志着它已经获得了美国能源部和环保署认可的能耗指标,消费者主要依据该标签来选购节能产品,同时,依据联邦政令,还可获得政府的优先采购。
2.中国节能认证
节能产品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规定与程序,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活动。我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和指导,认证的具体工作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能够用尽量少的能源来维持或提高现有的生活水平。这一方面节约家庭支出,同时也为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降低大气污染做出贡献,进而提高生活质量。另外,获证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的实物质量,在节能产品认证过程中也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和检验,其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保证。从另一方面来看,节能产品的应用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环保意识和消费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资格的企业,将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粘贴节能标志。因此,消费者可以依据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节能标志识别和选择高效节能型产品。
3.中国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能效标识分为1、2、3、4、5共5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能效标准与能效标识已被证明是在降低能耗方面成本效益最佳的途径,同时将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也为消费者提供了积极的回报。能效标识制度能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高效市场的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标识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
4.欧盟能源标签(或欧盟标签)
欧盟能源标签由欧洲委员会于1998年设定,目的是提高电子产品的能源效率。该标签是对在欧盟出售的某些特定电子产品的强制性限制,包括所有白电,家用电器和灯泡。每个欧盟国家都有责任通过制定遵守该标签的国家法律、标签准确性、消费者教育和推进标签发展来执行该计划。欧盟能源标签是一个比较性标签,欧洲消费者可以在比较和选择电器时根据能效程度进行选择。
欧盟能源标识通过不连续的性能等级体系为产品建立明确的能效等级,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能耗、运行成本、能效或其他重要特性等方面的信息。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定时,可将能效与价格、可靠性、便携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虑,并且可与相似产品的能耗性能进行比较。欧盟能效标签采用白色背景,黑色字体。除了标明能 源消耗量外,每种家用电器按能源效率水平的高低采用A~G七级分级标识,A级能源效率最高,G级能源效率最低。7个等级分别用7种不同的色彩表示,A级(绿色)表示产品属于绿色环保型产品,G级(红色)表明产品属于红色危险型产品,B~F级颜色介于二者之间,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等级的能耗,能直观形象的显示能量消耗水平和能源效率。欧盟能效标签示例如图右(以家用洗衣机为例,左边为92/75/EEC指令标识,右边为2010/30/EU指令标识)。
5.欧洲能效电器集团(GEEA)标签
欧洲能效电器集团标签(GEEA Label)属于自愿保证标识。欧洲能效电器集团(Group for Energy Efficient Appliances,GEEA)是一个由欧洲国家能源机构和政府部门所组成的论坛,目的是与工业领域一起促进消费电子和办公设备的能源效率。在1991年开始电冰箱的研究,形成了欧洲电冰箱能源标签的基础,到2000年5月,GEEA发展成为一个基金会,在2001年6月更名为能效电器集团。GEEA主要任务是制定GEEA标签标准和维护标识的电器产品的数据库,并将增加标识产品的范围,促进能源节约。目前GEEA标签在瑞士、丹麦、荷兰、德国、瑞典、奥地利、芬兰、法国使用,使用时制造商需注册申请,涉及标识准则的能耗和其他信息由制造商自我声明。
英国能效标签计划是由英国节能信托(Energy Saving Trust)用来奖励最有效率的节能产品的节能措施。在该计划下,只有满足由节能信托的独立小组制定的严格标准的产品才能取得该标签资格。在住宅和建筑方面,节能信托标准分三个等级,有好的标准、最好的标准和更高级的标准,其中最好的标准可以比建筑法规中规定的最低能效标准提高25%,是目前采纳最多的标准。英国能效标签属于自愿性保证标识,覆盖产品包括电器和建筑方面。
7.美国EnergyGuide能效标识
能源指南(EnergyGuide)能效标识是美国强制的比较标识。该标识规定始于1975年生效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EPCA),并于1980年5月开始实施。EnergyGuide能效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电加热器。该法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建立能效标识制度,能源部(DOE)负责制定能源效率目标,即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EPS)。对以家电为主的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通过EnergyGuide能效标识的推广应用,一方面相关认证机构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将不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能耗产品淘汰出局;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能耗产品上的能效标识自愿选购高能效产品,低能效的产品也被消费者逐步否定。因此,最终形成了一种能耗产品市场准入两道关卡,有效保证了进入民用和商用的耗能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
8.日本节能标识
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到更高能效的产品,日本节能法(《能源合理使用法》)将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以及能效标识和功/油耗标识作为产品标注的基本要求。2000年8月,日本实行了自愿性节能标签计划,至2006年4月已有13类产品被指定为节能标签要求产品,这13类产品是:空调、电冰箱、冷冻柜、电视机、荧光灯、计算机、磁盘、空间加热器、燃气热水器、燃油热水器、电子坐厕、变压器、燃气厨具。被指定的产品要求标识节能标签信息,节能标签上标明的信息包括:节能标志(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绿色,未达到能效标准的标志为橙色)、实现Top Runner标准目标的年份、Top Runner标准的达标率、每年的能耗。(www.xing528.com)
2005年日本节能法修订后,新电器标识计划要求电器零售商按要求提供统一的新节能标签信息,该标签提供了节能等级信息、节能标志、每年预期的能源消耗和电力成本信息。新电器标识计划为比较标识系统,由五个星组成,目前涵盖三类设备:空调、冰箱和电视。新电器标识计划标签可以让消费者一眼就看到产品的能效级别,便于消费者采用高能效的产品。
9.加拿大EnerGuide能效标签
加拿大能源指南(EnerGuide)标签属于强制比较标识,其法律依据为加拿大《能源效率法》和《能源效率条例》,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atural Resources Canada,NRCan)负责该标签系统的管理。
目前加拿大EnerGuide标签所涵盖的产品包括:干衣机、洗衣机、洗衣/干衣一体机、洗碗机、电灶、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房间空调器。这些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应在产品上加贴EnerGuide标签,进口或者在省间运输这些产品的经销商应保证产品适当地标识。
对于大型家用电器,EnerGuide标签显示了产品估计的每年能耗量(千瓦·小时);房间空调器标签则显示估计的能效比(Energy Efficiency Ratio,EER)。这些信息使得消费者可以比较产品并且作出选择,从而既节省了金钱又节省了能源。
EnerGuide标签包含以下内容:大多数家用电器显示产品估计的每年能耗量(千瓦·小时),而房间空调器则显示估计的能效比(EER);该产品型号与市场上其他型号(同一试验族)的能耗比较标尺;根据NRCan每年公布的标签标尺,在同一试验族中的最高能效和最低能效的产品型号的能耗值;试验族产品的类型和尺寸分类(房间空调器为制冷量分类);产品型号。
10.韩国能效标签
在能效标准与标签制度下,产品根据能源消耗或者能源使用量分为1~5等级,并且应符合最低能效标准(MEPS)。对能源消耗过度以及普及率较高的产品,要加贴一个1~5级的能效等级标签。1级产品是最节能的产品,而5级的节能效果最差,一般情况下,1级的产品比5级的产品多节约30%~50%的能源,同时禁止生产和销售未达到最低效率标准的产品。
11.新加坡能源标签
新加坡能源标签(Energy Label)属于强制比较标识。2002年4月,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NEA)与新加坡环境理事会(Singapore Environment Council,SEC)对家用电器引入了自愿性的能源标签制度(Energy Labelling Scheme,ELS),帮助家庭选择高能效产品。在该制度下,含有能效信息的标签被加贴在零售商店内的空调和电冰箱产品上。通过选择高能效产品,家庭可以节约用电并减少他们的电费开支。空调和电冰箱是能源标签制度(ELS)涵盖的第一批电器产品,因为这两种电器的用电量占典型家庭用电总量的50%。
2007年3月,新加坡环境与水资源部部长在议会上宣布将建立强制性能源标签制度,家用空调和电冰箱计划于2007年中引入强制性能源标签制度。2007年6月,新加坡发布了《环境保护与管理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Act,EPMA),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注册商品应加贴能源标签,原法案EPCA也被更名为EPMA。
12.澳大利亚能效等级标识
20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NSW)与维多利亚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1986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1992年有5个州和1个领地同意实施强制标识制度;2000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亚全境内,电冰箱、冷冻机、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单匹冷气机这6种产品都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能效标识,而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Energy Rating Label)制度也采用了类似欧盟CE标识的自我声明的方式,但企业应向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注册其产品的能效信息。为了确保制造商所声明的能效资料的准确性,澳大利亚政府实施政府(国家)检测计划:从零售渠道购买电器送到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制造商进行虚假声明,将依据各州法律对其进行一系列制裁,并取消产品注册(取消产品的销售权)。所以最初的检查测试费由政府承担,而任何为证实或推翻最初检测结果的后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澳大利亚政府为鼓励制造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还专门设置了至高节能荣誉奖(TESAW),该奖是为了鼓励市场上最高效率星等级产品一个荣誉制度。目前仅涉及电器类和燃气类产品,可以帮助消费者迅速确定市场上最有效率的产品。此荣誉每年进 行更新,为了符合TESAW奖,产品必须达到最小能源效率标准。制造商也必须允诺其产品符合获得奖项规定的条件。
13.中国节水认证
中国2002年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制度,随即启动节水认证工程。节水认证由中国标准化认证中心(原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负责实施。节水产品认证属于强制认证,凡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认证才能进入市场。目前共有62类产品纳入节水产品认证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几大类:
➢工业类。空冷换热器、冷却塔、自清洗滤水器、凝结水回收成套装置、水处理药剂、管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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