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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哲学与社会思潮探讨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们对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了解也主要通过库辛、柯尔律治和卡莱尔。1832年,他要求改革圣餐仪式,遭拒绝后辞去牧师职务,从此以演讲为生,成为超验主义运动的旗手。在传统新英格兰的宗教社会中,人以上帝为中心,今世为来世作准备。超验主义者将它换成以人为中心,生活在今世。

主要哲学与社会思潮探讨

一、超验主义

超验主义运动的兴起

1830年代,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尤其是波士顿一带,兴起了一场被称为超验主义运动的思想解放运动。虽然它直接涉及的只是极少数文化精英,但它对美国民族文化精神的形成具有开拓奠基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美国最早的一场青年文化运动。

这场运动首先是在宗教领域发起的,矛头所指是当时波士顿地区的宗教权威——唯一神教。唯一神教亦称一位论,信仰上帝一位而非三位一体,它本身就是对正统清教进行改革后的结果。从殖民时期开始,清教思想统治新英格兰长达两百年之久。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不能不日显落伍,清教内部也逐渐分化成自由派、保守派和温和派。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自由派的壮大终于演变成一次重大的神学改革。他们另立门户,改称唯一神教,全面否定正统加尔文教的原罪论、预定论和上帝选民论,重新调整上帝与人的关系,强调上帝的仁慈,充分肯定人的理性和尊严。1825年美国唯一神教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基督教内产生了最自由化的一派。

但唯一神教的自由化并不彻底,它仍然维护神迹启示,还保留宗教的形式。然而作为一种宗教来说,它又过于理性,难以满足普通人的宗教情感。唯一神教内部的年轻人对此尤为敏感,他们感到它冷漠呆板,毫无生气,对灵魂不是激发,而是压抑。爱默生这样描绘宗教生活:“他们读了戒律,读了排除一切、重如泰山的职责;一种义务,一种悲伤,层峦叠嶂般地压在他们身上,生活变得阴森森的,没有一丝欢乐,成了一段天路历程,一种缓刑,后面被亚当的堕落和诅咒的可悲的历史包围着。前面有世界末日,炼狱的刑罚之火,目睹耳闻的人为之心寒。”[1]在欧洲方兴未艾的浪漫主义运动影响下,他们奋起摆脱精神羁绊,将自己与师长辈的矛盾视为新与旧的矛盾,渴望着破旧立新,改变观念,创造新时代

他们从当时欧洲的新文化中汲取养料。“超验”本是康德的概念,美国的超验主义者接受了这一概念,相信人的直觉具有超越经验的认知能力,甚至不必依赖逻辑推理,可以完全凭本能感觉,例如人对神圣、对道德、对不朽所具有的直觉。除康德等德国哲学家外,他们最熟悉和推崇的是法国的折中主义哲学家维克多·库辛,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泰斗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卡莱尔,德国的大文豪歌德席勒。他们对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了解也主要通过库辛、柯尔律治和卡莱尔。美国唯一神教内部也有他们的先驱,如威廉·埃·钱宁。他曾勇敢地宣称,如果他的理性与《圣经》有冲突,他宁可相信自己的理性,而这正是保守派所竭力反对的。超验主义者新型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科学发展的必然后果,由哥白尼日心说开始的一系列科学发现使一些宗教教条显得无异于迷信,人们对《圣经》也开始用历史的眼光重新考察。

起初,这批生气盎然、思想独立的年轻人还能在唯一神教的刊物《基督教审察》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很快他们便被视为异端,不得不自成一体。1836年,在哈佛大学成立200年之际,乔·里普利、弗·亨·赫奇、拉·华·爱默生、詹·弗·克拉克、奥·布朗森、阿·布·奥尔科特等在里普利家中聚会,发起了超验主义俱乐部的活动。由于地点在波士顿附近的康考德,他们也被称为康考德派。后来经常参与的核心人物还有亨利·梭罗、西·帕克、克·皮·克兰奇、威·亨·钱宁等。最能显示他们现代性的是这个俱乐部向妇女开放,并拥有三位杰出的女性:玛·富勒、索·里普利和伊·皮博迪。

也正是在这一年,爱默生发表了他的第一部著作《论自然》。他热情洋溢地呼唤着美国精神的觉醒,说出了超验主义俱乐部的共同心声:“为什么我们不该同样地保持一种与宇宙的原始联系呢?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一种并非传统的、而是有关洞察力的诗歌与哲学,拥有并非他们的历史、而是对我们富有启示的宗教呢?……既然人类受到大自然的如此厚爱,并且即将进入全盛的阶段,那么我们为何要在历史的枯骨堆里胡乱摸索,或者偏要把活人推进满是褪色长袍的假面舞会呢?今天的太阳依然光照人间……世上发现了新的土地、新人与新思想。让我们来呼唤我们自己的著作、法律和崇拜吧。”[2]

超验主义者中的男性大多毕业于哈佛大学和哈佛神学院,其中不少还当过唯一神教的牧师,并且后来又辞去神职。爱默生的经历就很有代表性,他生于1803年,父亲是波士顿最有名的第一教堂的牧师,从小受的是唯一神教的教育。他14岁进入哈佛大学,18岁毕业,工作一段时间后到哈佛神学院学习。1826年他开始作为唯一神教的牧师布道,1829年被正式聘为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1832年,他要求改革圣餐仪式,遭拒绝后辞去牧师职务,从此以演讲为生,成为超验主义运动的旗手。正是这些类似的背景和经历、共同的思想和追求将超验主义俱乐部的成员吸引到了一起。他们经常聚会,交流思想,并于1840年创办了自己的刊物《日晷》,发表文章,宣传主张,翻译介绍外国的经典和新思想。俱乐部的活动持续了约有10年之久,引发了轰轰烈烈的新英格兰文艺复兴运动,终于使超验主义从异端发展为主流,成为真正的美国思想。经过年代的洗刷,当年运动的群体渐渐淡出,留下爱默生、梭罗等个别人物作为这股曾经激荡的思潮的优秀代表。

宗教上的自由派

超验主义者对宗教的理解完全超越了传统的基督教,他们不仅否定原罪论、预定论和上帝选民论等正统加尔文教的严厉教义,同时也否定唯一神教所维护的传统基督教的教义和仪式。

首先,他们认为宗教是精神的,是人的道德情绪的升华。宗教应该是激发人的灵魂而不是窒息人的灵魂,因而一切僵固消极的形式和教义都应被抛弃。在传统新英格兰的宗教社会中,人以上帝为中心,今世为来世作准备。超验主义者将它换成以人为中心,生活在今世。他们反对因循守旧,提出以个人的活的灵魂为尺度来重新衡量一切事物。在新英格兰社会从宗教向世俗转化之际,他们在意识形态上完成了由神学向人文主义的转变。

既然道德成了宗教的基础,那么超验主义者对上帝、耶稣、圣经、教会等基督教的基本概念也就全都随之改变了。他们反对界定上帝,尤其反对将上帝人格化,他们认为将神灵客观化等于偶像崇拜。他们将上帝视为纯粹精神,称之为原始真理、终极真理、生命、良心、人类本质等,目的都是服务于人类,帮助人类超越自身。他们否认神迹启示,说是如果上帝确实创造奇迹,那这奇迹就是人。超验主义者还将上帝从外在变为内在,上帝不再从天上俯视人监督人,而是就在人的心中。每个人都应该独自面对上帝,直接和上帝交流,不需要包括教会、牧师在内的任何中介。他们也反对向耶稣顶礼膜拜,认为是迷信。在他们看来,基督是人,他的伟大就在于道德高尚,为人服务。他们认为圣经必须从它产生时的精神去理解,而不能把它当成死教条。他们尤其不同意将圣经视为启示的终结,因为在他们看来,上帝通过大自然,通过生活,永远在向人类作启示。爱默生在对神学院毕业生的演讲中说:“上帝不仅过去存在,现在也存在,他不仅过去说话,现在也在说话。”[3]因此,他主张将大自然和生活本身看作永恒的圣经。

对于基督教会,超验主义者认为它已经被形式主义者所篡夺。他们将基督教分为传统的(或历史的)基督教和精神的基督教,反对传统的,提倡精神的,认为传统基督教由于过分讲究形式,已经不再是活的精神了。其实,超验主义者对宗教起源的认识决定了他们从根本上就反对教会和宗教。在他们看来,宗教是由先哲们在精神净化、灵感激发的某些伟大时刻所创造的,这种精神本身是无法传递的。人们设立宗教就是试图通过教义和仪式来传递这种精神,但精神一旦转变为固定的形式,便违背了精神本身。每次宗教改革和新宗教新教派的出现都是希望用新的宗教来替代旧的,都注定要失败的。爱默生等超验主义者攻击整个教会,谴责其精神死亡,反对一切宗教形式与教义,拒绝一切死的观念对活人灵魂的权威,最后他们不能不与机构化的宗教彻底决裂。

终于,超验主义者将宗教完全变成纯精神的、个人的和伦理的。所有的宗教都是人的灵魂对道德情操的追求,因此基督教和别的宗教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实际上,他们的宗教观走到了这一步,和无神论也已相去不远。难怪唯一神教的权威们大发雷霆,指责他们亵渎背叛了基督教,是“叛教的最新形式”,是无神论者。而超验主义者自己也觉得不再适合留在教会中,因此大多辞去神职,脱离了与教会的关系。

哲学上的唯心主义

爱默生曾经明确声称,超验主义就是唯心主义,是唯心主义在1842年的表现形式。超验主义者认为,唯物主义以经验为基础,唯心主义则注重意识,强调思想意志的力量,强调灵感、奇迹以及个人文化。他们将一切都当作精神事物来看待,思想是他们惟一的真实。他们认为精神是本质,物质乃现象。宇宙灵魂创造一切,是精神创造物质世界,而不是相反。世界是信仰的产物,永远只是一种表象。

超验主义者反对洛克关于一切知识都是来自感官经验的感觉论和经验主义,他们接受德国时兴的唯心主义,尤其是康德的超验主义唯心主义。康德认为,有一类非常重要的思想并非来自经验,而是来自心灵本身的直觉组成部分,经验正是必须经过它们才能被人获得,康德称之为“超验的形式”。所以超验的思想属于直觉性的思想,超验主义即意味着给予直觉以压倒经验的权威,是一种带有神秘主义倾向的直觉哲学。超验主义者追求超越经验世界,追求顿悟式的认知过程所带来的宗教情绪。爱默生在《论自然》中谈到他在黎明前穿越空旷广场时的感受说;“我经历了极度的喜悦。我高兴到了恐惧的边缘。……此刻的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我不复存在,却又洞悉一切。世上的生命潮流围绕着我穿越而过,我成了上帝的一部分或一小块内容。”[4]超验主义者颂扬自然是因为自然能给予心灵这样超然的启迪。

超验主义者追溯历史,认为基督教代表精神,否定物质。教会试图消灭物质,但没有成功。宗教改革则代表物质,又返回到古典,唯一神教也属于唯物主义一派,所以唯一神教虽然肯定了人的人性,却丢弃了人的神性。不过人类终究天生具有哲学思考的倾向,不会满足于物质,于是便以怀疑主义、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三种方式来发展。超验主义者认为,唯心主义以一种最为迎合心灵的观念显示了世界,所以会在欧洲兴盛起来。

爱默生关于“超灵”的概念也许最能代表超验主义的宇宙观。爱默生将宇宙视为统一体,物质世界源于同一种精神。超灵就是统辖宇宙的唯一心灵,唯一意志。万物从超灵中产生,被超灵所包含,并通过超灵合而为一。“灵”指的是世界的精神本质,爱默生将灵魂视为宇宙、世界和人的本质,认为精神是造物主。“超”表达的是灵魂的超验性,灵魂高于物质,高于感官,高于经验。世界不过是象征性的,只是灵魂的镜子。不是人拥有灵魂,而是灵魂拥有人。每个人都只是宇宙灵魂的一部分。这“超灵”弥漫渗透于整个宇宙,它就是宇宙的“大我”,而我们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小我”,“小我”通过超灵与“大我”相通,同时也就能够彼此相通。圣灵就这样注入人们的心中,人因此也就具有了神性。

超验主义者之所以选择唯心主义有多种原因,主要当然取决于他们在宗教背景下形成的世界观。其次与他们的解放思想有关,他们希望超越一切物质和时空的限制,从精神上获得彻底解放,所以强调精神。三是因为他们对美国当时盛行的物质主义感到不满,所以着意将精神放在首位。

文学上的浪漫主义

超验主义者给予文学艺术极其崇高的地位,这在美国是前所未有的。爱默生说,他们要以大自然、文学和伟人生平来代替宗教对人的意义。由于他们的努力,新英格兰掀起了文艺复兴,迎来了美国文学的第一次高潮,产生了美国首批具有世界影响的大家。

超验主义者大都爱好文学,博览群书。他们不仅阅读传播欧洲文学,还翻译介绍亚洲的经典和文学,如印度的《摩奴法典》和《吠陀》、中国的《四书》、波斯的《琐罗亚斯德神谕》等,它们在美国都是首次介绍。超验主义者的世界性使他们成为美国最早关注和研究东方的学者。

当然,超验主义者最欣赏的还是浪漫主义诗人——莎士比亚、歌德、席勒、华兹华斯、柯尔律治、雪莱等。他们自己也几乎人人写诗,或写文学批评。他们对诗人的高度评价是由他们对于宇宙灵魂的理解所决定的,爱默生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形容了诗人是如何写诗的:“……敞开他人间的大门,让天国的潮水涌进他的心田,并在他周身循环,到那时,他就被卷入了宇宙的生命,他的言语就是惊雷,他的思想就是法则,他的话就像动植物一样可以普遍了解。”[5]所以他们所说的诗人并不是会写诗或精通音律的人,而是一个拥有全新经验的思想着的人。根据超灵的理论,每个人的灵魂都与宇宙灵魂相通,所以每个人都具有直觉的领悟力,都是潜在的诗人,但惟独诗人将这些潜在能力发挥出来了。所以别人是局部的人,而诗人则代表了完整的人,是超越局限的人,是“解救万物的诸神”。

爱默生对惠特曼的支持很能说明超验主义的文学倾向。惠特曼创作了浪漫主义诗篇《草叶集》,狂放不羁地歌颂自然和自我,受到当时文人雅士的批评。但爱默生却为之欣喜,认为他所呼唤的文学终于诞生了。他在1855年写信给惠特曼说,“我发现它是美国迄今作出的最不平凡的一个机智而明睿的贡献……我十分赞赏你那自由而勇敢的思想。我极为喜欢它。我发现一些无与伦比的东西写得无与伦比的妙,它们真是恰到好处。我看到了那种描述上的勇气,它是那样地使我们愉快,并且是只有巨大的洞察力才能激发出来的。”[6]

超验主义者对自然的态度是浪漫主义的,在他们眼中,自然是“活”的,“万物都在忙着写它们的历史。……空气里充满了声音;天空中到处是象征;遍地都是备忘录和签名;每一个物体浑身都是暗示,在向理解力高超的人说话。”[7]与自然合一也就是和宇宙灵魂合一。超验主义者强调主观,这也是浪漫主义的特点,因为他们要做人类的眼睛,要做观察者。超验主义者的文风通常也是浪漫主义的,他们情绪激昂,突出人性,连思想也是感情饱满的。他们的文章宏伟,优美,语言形象,富于激情,经常使用象征手法。超验主义者的著作甚丰,几乎人人都记日记,发表评论、散文、诗歌等。至今人们常读的除了爱默生的散文外,还有梭罗的《瓦尔登湖》和富勒的《19世纪妇女》等。

社会上的改革派

超验主义者反权威反传统的思想方式决定了他们成为社会的改革派。他们赞成“天性反对因袭”的说法,要以活的灵魂来重新衡量一切,无论是书本教条,还是习俗惯例。当他们是牧师时,他们反对教会的传统,提倡改革宗教。当他们到社会中,他们是天生的民主派,信仰人类的平等,站在民众的一边。他们天生乐观,相信人类有自我完善的能力,相信进步是灵魂的法则,相信社会只有不断更新,才能免于停滞。他们是一群倡导自立、改造社会、追求完美、献身理想的人。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正处于改革的时代,超验主义俱乐部的成员积极投身于社会的各项改革运动,诸如教育改革、监狱改革、和平运动、女权运动、禁酒运动、废奴运动、争取工人权利、缩小贫富差距、提倡机会均等。他们特别重视教育,认为教育是提高个人素质、促使人类平等的最好途径。奥尔科特积极开办学校,改革课程,增加教育的实用部分。爱默生、梭罗等也都当过教师。

1841年,由里普利夫妇带头,超验主义俱乐部在波士顿附近兴办了“布鲁克农业与教育农场”来实践他们的理论。成员过集体生活,一边从事体力劳动,一边从事脑力活动。里普利阅读傅立叶和圣西门的著作,于是在1843年又将农场进一步改革成一个傅立叶式的组织。可是农场的经济遇到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一场火灾,不得不在1847年就此结束。农场的实验留下了很多的遗憾,一开始爱默生就拒绝参加。小说家霍桑在那里呆了不久便由于忍受不了单调的农业劳动而离去。

超验主义者关心政治,但基本上不直接涉足政坛。他们反对奴隶制态度坚决,当追缉逃奴令发布后,他们不仅公开表示强烈愤慨,还掩护帮助奴隶逃走。当美墨战争爆发后,他们谴责政府的侵略行为,梭罗写下了提倡消极抵抗的名篇《论公民的不服从》,号召人们起来反抗。他自己以身作则,以拒绝纳税表示抗议。当约翰·布朗向南方发动武装进攻失败后被捕,他们公开向他致敬。

布朗森在政治观点上也许走得最远。他也研究傅立叶、圣西门的学说,并以阶级斗争的观点分析了美国的国情,认为美国的阶级矛盾主要表现在商人和工人之间。他坚决支持民主党,想通过它来帮助劳动阶级取得胜利。为此,他于1840年发表了《劳动阶级》一文,结果反遭民主党的抛弃。失望之余,他抛弃了超验主义,随后又抛弃了民主,最后在1844年成为天主教徒,并在政治上跟随维护奴隶制的卡尔霍恩去了。布朗森的经历在超验主义者中并无代表性,但从中也可以看出理想主义者的脆弱一面。

二、个人主义

尊重个人的清教思想

个人主义可以说是美国价值的核心,它根植于美国最早的意识形态——清教思想之中。在经历了各个时代的历史演变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已经渗透到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

早期基督教具有反特权的思想,信奉人不论世俗地位高低,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罪人,因而得到贫民奴隶的拥护。而人的平等,即便是抽象意义上的平等概念,也是导致个人主义产生的重要基础之一。宗教改革打击了制度化的基督教,进一步解放了个人,清教作为宗教改革的直接产物,理所当然地继承了改革的这一成就。改革对个人的解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信徒个人从罗马教廷森严的组织控制下解放出来,使教会成为信徒的自由联盟,使拯救成为个人的精神追求,不再需要依赖于教会。二是将信徒个人从罗马教会严密的思想控制下解放出来,肯定了个人的良心和判断,让信徒自己确定信仰,使个人的灵魂获得更多的自由与独立。原先只能由教会和教士解释的《圣经》,现在对所有信徒开放了,新教徒个人可以自由阅读上帝的旨意,作出自己的解释和判断。于是他们宁可听从自己的良心,而不是那个庞大的宗教机构。

移民北美的清教徒具有强烈的个人意识和反权威的传统。他们的公理会教会依据的是自治原则,他们对人类堕落的信念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限制,他们关于职业是上帝呼唤的理解有助于个人对自我价值的肯定,也增进了平等的观念。尽管他们的社会是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之上的,却始终能尊重个人的良心和理智,因为这是上帝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在否定了罗马教会的权威之后,个人已经和上帝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清教徒严格的自律自省更是强化了他们关于个人的意识,这一切都为殖民地人民日后接受世俗的个人主义创造了思想上的条件。

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杰斐逊个人主义

北美一个半世纪的殖民奠定了美国人处世的基本特征,那就是追求个人自由、维护个人权利、强调机会均等,这显然是在当时充足的发展机会与薄弱的政府权力双重作用下养成的性格。这性格一旦养成,便决定了美国立国的方向。在建国时期,杰斐逊在政治上代表了这一带有强烈个人主义特征的思潮,他相信人民自治自理的能力,将人的平等权利和每个个人的幸福视为政府的惟一合法目标。

杰斐逊一生追求的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具体地说就是宗教的自由与政治的民主,这两条在18世纪下半叶都还不是不言自喻的真理,杰斐逊为此所作的孜孜不倦的努力正是他对美国最大的贡献。《弗吉尼亚宗教自由令》和《独立宣言》是杰斐逊政治思想的代表作,前者体现的是公民绝对的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或政府不得加以干预。宗教自由的本质亦即每个人的良心和思想的自由权,所以出于同样的信念,杰斐逊坚决捍卫表达自由,反对对思想的任何压制。他曾经说过,“我们的政府的基础在于民意,首要目标便是维持那权利。倘若让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呢,还是要一个没有政府的报纸,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8]

《独立宣言》已经成为美国人普遍接受的政治原则,杰斐逊首先根据天赋人权的理论,肯定了人与人的平等,确认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不可剥夺、不可让渡的基本人权。从这点出发,他阐明了关于政府的理论。他一贯认为,人类正是为了保障这些个人权利,才组成政府。通过宪法这一根本契约,个人将自己自然权利中的一部分交给政府,以换取政府对他所保留的其余权利的保护。治理者的合法性在于被治者的同意,当治者违反了根本契约,侵犯了被治者的利益,后者就不仅有权,而且有义务将其推翻,另立政府,这就是革命的权利。杰斐逊一向主张有限政府,认为一个权力无边的政府是政治上最大的恶。公民的有些权利如思想权、表达权等,从来就没有必要交给政府。他坚决主张在《宪法》中增加《权利法案》,明文规定公民的这些权利不受政府干涉。可以说,美国的民主体制直到杰斐逊执政才正式稳定下来,是杰斐逊往《宪法》中灌注了《独立宣言》的精神,这两个文件中对公民权利的肯定成为美国个人主义在法律上的依据。

在美国第一次党争中,杰斐逊领导民主共和党与强调中央权力的联邦党相对抗,主张人民的政府,将政府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这一点看得高于政府的权威与活力。杰斐逊的精神和政治原则后来又激发了共和党的诞生,在围绕奴隶制进行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中,共和党重申人类自由平等这一“不言自喻”的真理。林肯宣称,杰斐逊的原则是自由社会的定义和箴言,而他本人的所有政治感情无不来自《独立宣言》。

发展个人和要求平等的边疆个人主义

美国的个人主义主要来自两大分支,一是新英格兰清教中的个人主义成分,二是边疆拓荒状态下发展的个人主义。杰斐逊的个人主义从理论上说深受洛克等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但也已经带有边疆个人主义的一些特点,希望个人能控制自己的生活,在寻求自我发展的时候,尽可能少地受到来自外界、包括政府的干预,这是典型的自耕农的思想。杰斐逊坚决反对社会的贵族化,但是提倡德才兼备的天然贵族。为此,他重视教育,因为他深信只有人民自己掌握自由,自由才有保障,而一个民族是不可能无知而自由的。

最能代表边疆个人主义这一美国本土思潮的人物是杰克逊。在美国不断西扩的边疆地区,社会处于一种相对原始的状态。来自东部或欧洲的移民以他们一贯熟知的竞争精神,充分利用西部广袤的自由土地去发展自己。这是一个与东海岸完全不同的社会,这里没有完善的社会组织,甚至不存在政府。拓荒者披荆斩棘,搭建自己的圆木小屋,自谋生路,自给自足。他们在艰苦劳作的同时,也享受着蛮荒中的自由,摆脱了历史与传统的重负。欧洲的制度与思想对他们影响甚微,他们只根据自己的良心、常识和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办事。对于权威和特权,他们有一种天然的反感和不信任,他们不想受任何限制,也不愿有强大的政府。他们对东部的既存秩序颇不以为然,在他们眼里,东部已经变得像他们不喜欢的欧洲了。他们除了有强烈的成功欲望外,还要求经济和政治权利的平等,因为机会俯拾皆是,平等地利用机会和抓住机会是这里最重要的事情。他们尊崇有能力的白手起家的英雄——他也许没有高雅的绅士风度和学识,却有着倔强的实现个人愿望的意志和尊重他人平等的态度。杰克逊正符合了他们的英雄标准,他代表了拓疆者和自耕农的个人主义。

杰克逊的当选标志着美国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西部已经强大到足以执掌全国政权,标志着训练有素的东部政治家垄断总统职位的时代已经结束。杰克逊将大众意志和大众权力带进了美国政治,他的时代是普通民众开始向名门望族挑战的时代。这时期的个人主义要求充分发挥普通个人的主动性和首创精神,强调平等的追求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权利。这一方面使美国民主从天然贵族走向平民化,但同时也导致了公共精神的缺乏和政治党派分肥制的产生。这些人认为担任公职是行使自然权利的机会,也属天赋之权,而不是某些人的特权,理应轮流坐庄,无须经过专门训练。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个人主义

正当杰克逊执政的1830年代,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访问了这个新兴的国家,他感兴趣的问题是民主制度如何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成功运作。在进行了广泛的实地考察后,他写下了《论美国的民主》这一经典之作。

个人主义在当时还是一个新名词,而且在托克维尔心目中基本上是贬义的。但托克维尔一眼就看到了个人主义的本质,他说:“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并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9]随着封建等级制的逐步瓦解,随着人们身份的日趋平等:“大量的个人便出现了……这些人无所负于人,也可以说无所求于人。他们习惯于独立思考,认为自己的整个命运只操于自己手里。”[10]与欧洲相比,美国社会的得天独厚之处在于“没有经历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美国人“是生下来就平等而不是后来才变成平等的”,[11]美国聚集着大量的托克维尔所形容的“个人”,所以也就难怪个人主义能符合美国的民情了。

托克维尔注意到,个人主义能在美国盛行,与美国人对个人主义中的“自利”达成共识有关。在欧洲,人们耻谈个人利益,“每天装出一副非常具有献身精神的样子,其实他们心中早已没有这种念头”。[12]然而“在美国,人们几乎绝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只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按此信念行事”。[13]美国人认为,“牺牲精神对于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都是同样必要的”,[14]这就是所谓“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这原则并非美国人的独创,但只有美国人才普遍承认了它。这条原则的本质是以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使一个人明白为他人服务是符合自己利益的。托克维尔并不认为这一原则无限高尚,只靠它是不足以培养德高之人的。但是在个人利益已经成为主要动力的当代,“盲目的献身和本能地为善”已经成为过去,“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在现有一切哲学中便最能符合当代人的需要,“它可使大批公民循规蹈矩,自我克制、温和稳健、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虽然不是直接让人依靠意志去修德,但能让人比较容易地依靠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15]

托克维尔还发现,为了克服个人主义可能带来的分散、孤立、自私等弊病,美国人采取的对策是广泛的自由结社。美国人为了办成一件事,习惯于联合共同利益的人集体行动,这就使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美国人又走到了一起。这首先是由于立法者在制定法规时,考虑到“使国内的各个构成部分享有自己的独立政治生活权利,以无限增加公民们能够共同行动和时时感到必须互相信赖的机会”。[16]联邦制从地方到州实行各级自治,“美国居民享有的自由制度,以及他们可以充分行使的政治权利,使每个人时时刻刻和从各个方面都在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社会里的。”[17]

爱默生的超验主义个人主义

到了爱默生,个人主义在美国的社会实践终于迎来了一个理论上的总结和提高。

对个人主义产生的根源,爱默生和托克维尔的看法是一致的,都认为个人主义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他说:“这时期的特点看来是思想的自我觉醒,人变得富于反思和心智发达,产生了一种新的意识。祖辈们都是在这样的信念下行动的:社会的辉煌繁荣是所有人的至福,故而一贯为国家牺牲公民。现代思维则相信,国家是为个人而存在的,是为了保护和教育每一个人。在革命和民族运动中已经粗略表现出来的这一观念,到了哲学家的思想中便变得更为精确了,那就是:个人即世界。”[18]

爱默生从超验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个人主义,使个人主义具有了形而上的哲学意味。首先,他的“超灵”概念强调宇宙的大我和个人的小我彼此相通,个人的小我因此能超越经验世界,具有宇宙的神圣性和无限发展的可能性。每个个人都构成一个小宇宙,包含着人类的共性。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上帝的存在,因此,自信并不是骄傲的表现,而是虔诚的表现,是服从内心上帝的旨意。

其次,爱默生提倡人的精神性,认为精神和灵魂才是人的本质。他说:“我们一点一点地看世界,如看见太阳、月亮、动物、树木;然而,这一切都是整体中触目的部分,整体却是灵魂。”[19]对人来说也是一样,“世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是活跃的心灵,这是每个人都有权享有的。每个人自身都包含有这颗心灵,尽管多数人的心灵受到了滞塞,有些人的心灵还没有诞生。”[20]为此,他提倡思想的解放,将个人的活的灵魂视为重新衡量一切的标准,反对强加于精神的种种束缚,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

对爱默生来说,个人主义还包含了对个性的尊重。他说:“人不是造得像盒子那样……千篇一律的,一样的向度,一样的能力;不是的,他们是经过令人惊讶的九个月才来到世上,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可估量的性格和无限的可能性。”爱默生极力反对个人违背自己去迎合权势、迎合世俗,“谁要做个人,必须做一个不迎合者”。[21]世界的多样性正体现在个人的多样性中,一个只会盲从模仿的人是无足轻重的。

爱默生对人性的肯定把人从加尔文教的原罪论和性恶论中解放出来,使之具有了无限完善的可能性。然而,具有完善的可能性并不等于已经完善,关键还在于每个个人自身的努力,于是“自立”成为爱默生个人主义的重要内容。他号召每个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充分发展自身,自强不息。爱默生的“个人”决不满足于仅仅成为一个劳动工具,而要实现作为人的更高的价值,做一个思想着的人,一个富于独创精神的人。爱默生自称,他的一生都是在宣扬同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的无限性。只有有了这样自立自强、有尊严有责任心的公民,民主制度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

实用主义对个人与社会的平衡

19世纪末,当实用主义产生之时,美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正面临严峻的挑战。此时的美国,边疆已经封闭,工业革命基本完成,资本和生产都日趋集中,新大陆的自由机会已经今非昔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用主义者试图用新的思维来重新解释个人主义,他们在论述时将重点放在个人与社会的一致性上。

实用主义者看到了生产的社会化与个性及个人主义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他们认为,美国已经进入机器时代和群体时代,一方面是崇拜科技,将科技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另一方面是崇拜金钱,物质主义泛滥。机器文明的特征就是机械化、标准化、合理化,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趋同、合并和组织。这一切都导致对人的忽略,尤其是对个人的忽略,好像思想感情的一致也成为理想状态,不再需要发展每个人的个性和特殊性。传统的个人主义被严重歪曲,大机器大企业的文明造成了个人的失落与淹没,破坏了个人独立自由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困惑、无根、飘零之感。工业革命的结果使旧式个人主义徒存空壳,所以杜威说:“当务之急是构建一种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客观条件相符的新的个性。”[22]

实用主义者并不否认个人的自由与权利,也不否认个人的利益与发展,但他们更重视在个人与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健康的平衡。他们强调人的社会本质,认为人是不可能离开社会的,离开一个社会只不过意味着进入另一个社会。个人与社会同样重要,不可偏废。真正的个体性只能存在于社会环境中,真正的社会也只能通过个人的独创活动而得到维持与发展。他们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或“倔强的个人主义”,但坚决维护个人的不可替代性和独创性。在他们看来,社会的存在依赖于个人的活动,抹杀个人无异于摧毁社会。威廉·詹姆斯将此辩证关系归纳为:“没有个人的冲动,群体将停滞;没有群体的同情,那冲动将消失。”冲动是人的存在的表征,也是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中心,冲动使社会免于僵化,但冲动本身即来自社会。杜威也说过:“要学会做一个人,个体就需要通过‘给予—接受’这样的交流过程来成为一个具有个人特色的社会成员。这意思是指:他理解并乐于接受社会的信念、要求和方法;同时,他又能为社会注入新的、有机的活力,丰富人类的财富和价值。不过,这一过程是没有终点的,他必须反复参与这一过程。”[23]

实用主义关于“自我”是社会性与个体性相统一的理论就是这种平衡的基础。实用主义者认为,“自我”的源泉和基础是社会性的,“自我”只能存在于与其他自我的关系之中。当个体受到同一群体中其他个体刺激时,便产生许多冲动,个体行为就是这些冲动的产物。个体行为间的相互作用则构成了持续不断的社会过程,“自我”和“心灵”正产生于这个过程中。个体在发展其行为时需要不断地以其他个体自居,以便反思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引起的反应,从而随时修正自己的行为。所以,拥有自我意味着拥有把自己当作自己对象的特殊的能力,是将个人与他人的外在交流转化为以他人自居的内在交流。一个人在这样以“普遍化的他人”自居时,也就接受了社会的共同标准,任何自我也因此同时包含了个体角度和社会角度。

只有当一个人拥有自我后,才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社会成员,是众多行为者中的一个,自己的行动不过是社会调整过程中的一个部分。个体、他人与环境三者是相互制约、相互决定的。个人一方面消极地接受“普遍化的他人”——即社会的共同标准,但同时也能积极地富于创造性地对其作出反应。个人所具有的新角度与社会的角度进行相互调整的过程,便构成了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和机制。社会与个人并非对立,社会也不是由众多个体组成的简单聚合体,而是由个人和“普遍化的他人”这两者之间的调整机制构成,个人与社会的多元角度同时丰富了个人与社会。伟人之所以能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就是因为他们在社会变革时能萌发出创造性的新角度,引进新颖的调整机制,重新铸造社会,但他们本身又是社会造就的。

实用主义者强调个人与社会的融合,反对极端个人主义,他们在新的形势下提出以社会控制来纠正放任的自由主义,从而为美国的国家干预政策作了理论铺垫。杜威在抨击僵硬的个人主义时说,它“是用被现有经济法律制度所发展起来的不平等的情况来说明个人的自由的。因此,它几乎是绝对地强调那些有力量获取金钱与物质的个人天然能力。……夸大少数人的经济自由而牺牲多数人的全面自由……”[24]他因此提出:“社会控制,特别是对经济力量的控制,是保证个人自由(包括公民自由)所必需的。”[25]说到底,自由精神的最终目的是给予个人更多的自由,把个人的潜力释放出来。实用主义者尝试着将现代科学思维这一有用的工具应用于人文,解放人的精神,更加充分地发挥个人的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为他人与社会作贡献。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也使个人主义克服了一些消极部分,获得了新的社会内容。

三、自由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形成于17、18世纪的西方,是在与封建专制主义的激烈斗争中诞生的。英国大宪章、1688年光荣革命等限制王权的实践是自由主义的先声,但作为一种理论,它是在后来国民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上产生的。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也是一种有关全部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运动。自由主义的主要奠基者包括欧洲的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康德、边沁、穆勒,以及美国的杰斐逊、麦迪逊等人。自由主义被认为主要是英美的传统,美国尤其被认为是自由主义思想得到最大贯彻的国家。

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密切相联的,它关注的中心是个人最大可能的自由和权利。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与理性对个人来说最重要,自由是最高价值,个人自由就是不屈从外加的任意强制。在政治上,自由主义相信天赋人权,个人自主,主张限制政府权力,把国家职能局限于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在经济上,古典自由主义也被称为自由放任主义,主张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自由企业、自由市场,反对政府干预经济。因为自由主义者将生产率看作繁荣的关键,在劳动分工的情况下,只有企业的自由竞争和彻底的自由贸易才能促成最低成本的产品,提高生产率,丰富全人类的物质生活。他们相信,只要保证普遍公正和个人自由,人类社会的自发秩序比有意安排的更好,每个人追逐私利的结果最终将有益于全社会。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一就是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道德评判标准的功利主义。

自由主义视个人自由为最终价值,尤其是思想和信仰的自由。在他们看来,自由思想与自由市场是不可分的。政治自由是思想自由的保障,经济自由又是政治自由的保障,而私有财产则是经济自由的保障,因此,自由主义者十分看重财产权,反对财产的公有制。自由主义也反对特权和不平等,因为由此引发的反抗和社会的不安定是妨碍全社会利益的。战争要打破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破坏,并且各方为了避免经济受制于人,会被迫采取自给自足经济,有碍生产率的提高,因此自由主义者也是反对战争和暴力的,但他们并不是无条件的和平主义者,不反对反战的正义暴力。

美国在立国之时正处于18世纪的“理性时代”,立国者们深受英国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尤其是洛克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的思想。加之反对英王权的独立战争,美国人对强权统治的反抗更为激烈。《独立宣言》和《合众国宪法》都堪称自由主义的经典之作,《独立宣言》宣布了人的生而平等,将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视为天赋之权,不可剥夺。正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民才建立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被治者的同意。当政府企图将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人民有权,也有义务推翻它,以建立新政府。基于这样的信念,《独立宣言》声明殖民地人民反对暴君,反对解散议会,反对取消宪章和废除法律,总之,反对没有人民参与的国家治理,宣布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

《合众国宪法》虽然被认为是有意遏制过度民主,但它的基本精神也无疑是自由主义的,制宪者们的出发点之一就是不要让民主来威胁自由。制宪者作为一个政治群体,其理性精神在人类历史上是空前的。在他们心目中,自由不是和民主相联系,而是和财产相联系,而当时的民主在他们看来已经有点过火了,他们相信美国需要一个能够行之有效的政府,他们也相信限制政府和限制多数专政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法律。宪法的自由主义精神首先体现在,这个根本契约是以人民的名义来签订的,表明了自治原则,人民是政府的基础,人民拿出自己天赋人权的一部分来换取政府的保护。因此宪法不由政府来制定和修改,而由专门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制宪会议来负责。制定宪法的目的是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以便树立正义、保障安宁、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自由幸福。

其次,宪法体现了对权力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宪法对政府的权力范围有明文规定,并使之相互制衡和监督。权利法案则明确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平集会自由等权利,确定了政教分离的根本原则,政府无权干涉公民的思想与信仰。《合众国宪法》将自由主义的基本思想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由此确立了美国的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不论以后如何变化,宪法中的这些基本原则都得到了历届政府和人民的尊重,美国人普遍将此引为自豪。

杰斐逊是美国建国初期自由主义的最好代表,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和《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前者确立政教分离的原则在西方世界属于先驱,其中写道,思想自由是上帝所创,“无论是凭着人世间的刑罚或压迫,或用法律规定来加以限制,结果将只是造成虚伪和卑鄙的习性。”杰斐逊倡导民主,主张让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他维护人民的选举权,认为这是对时政弊端的一种温和而安全的矫正手段。他的名言“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是典型的古典自由主义原则。他任总统期间,反对重商主义,经济上采取自由放任。他尽量使政府的行为不越出宪法字面所限定的权限,在第一次就职演说中,他要求“政府明智而俭朴,除应防范人们相互伤害外,无需多加干涉,应任其自主各营其业并谋求改善,并且不应剥夺劳动者挣得的收入”。他反对以再分配的方式侵犯个人利益,认为政府干预是不公平的,违反了“保证人人自由辛勤劳动并享其后果”的基本原则。

从立国到将近19世纪末,美国得益于开放边疆的存在,经济上一直接近自由放任状态。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政府干预,例如政府制定了土地政策和关税政策。在19世纪上半叶的杰克逊时期,自由主义主要表现在反对政治和经济特权,满足中下层对经济自由和平等的要求,继续放任发展的趋势。19世纪中叶的自由主义表现为摧毁奴隶制,解放生产力,资本主义在全国获得胜利。工业革命提高生产率,经济飞速发展。在与南方奴隶制的殊死搏斗中,自我奋斗的平民代表林肯精练地将美国政府的性质归结为“民有、民治、民享”,进一步维护了自由主义的传统。

到了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逐渐走向垄断。大企业开始威胁自由竞争的运作,威胁公民平等的政治权利,从而威胁社会公正与安定,自由主义受到了它自身产物的威胁。世纪之交的进步运动可以视为自由主义对此危机作出的反应,这是一场反托拉斯、反垄断的怒潮。老罗斯福的“公平施政”和威尔逊的“新自由”都旨在反对大企业的非法合并、垄断市场和取消竞争,不让私人经济机器来控制国家政治,要让普通人仍然有竞争的机会和自由。但是直到胡佛总统,政府的干预始终是十分有限的。胡佛由于过分相信自由放任的自动平衡作用,面对大萧条不愿让联邦政府采取大规模的经济管制措施,终于由一位国际驰名的理财专家一落千丈成了“贫困”的代名词,并作为美国经济上自由放任主义的最后一位总统载入史册。

现代自由主义

现代自由主义亦称新自由主义,是20世纪的产物。它与古典自由主义在人权、自由、平等以及私有制等基本原则上并无分歧,不同在于更多地承认政府干预的意义。新保守主义者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说:“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把扩大自由认为是改进福利和平等的最有效的方法。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则把福利和平等看作自由的必然条件或是它的替代物。以福利和平等的名义,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逐渐赞成恰恰是古典自由主义所反对的国家干涉和家长主义政策的再度出现。”[26]

现代自由主义始于罗斯福的新政,其目的是对付大萧条所引发的经济、政治、社会的危机,由政府出面采取一系列经济干预主义的政策,平息危机,稳定人心,重塑信心。措施主要是整顿金融,组织救济,压缩农业,提高物价,成立各种管理局来协调经济,并由政府拨款,兴建公共设施,扩大就业。意义深远的行动还有建立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障体系,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生存,促进社会安定。另外通过累进制所得税等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财富再分配,从而提高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缩小两极分化。新政的目标是通过改良来复兴资本主义。罗斯福指出,经济上的不平等造成政治上的不平等后,自由就失去了意义,政府必须坚强得足以保卫人民利益,确保自由的存在。他还提出四大自由,其中除了传统的言论表达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外,还增加了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进一步确认了政府的承诺,扩大了自由和社会福利的范围。

杜威是新自由主义在哲学界的重要代表,他在《自由主义的前途》一文中,阐述了自由主义的两个源头:一是人道主义和慈善主义的潮流,二是蒸汽应用到工业后对工商业的刺激。这两个潮流形成自由主义内部两个相互冲突的学派,即人道的自由主义与放任的自由主义。人道的自由主义为改善人的景况,不反对利用政府。放任的自由主义要求生产的自由,有只谋私利而不顾社会后果的倾向,有碍大多数人的自由。杜威认为,没有某种程度的安全感就无所谓自由,而放任的结果是许多人的安全感都被否定了。因而,他“毫不怀疑放任政策的自由主义的衰弱,主要由于其自己政策的结果。凡是不能给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以基本的安全的任何制度,都不配称为拥护个人自由和发展的有组织的制度”。[27]

杜威在说明新政和自由主义的关系时说:“在美国,所谓自由主义即是用政府机关的力量去补救那些更不幸的阶级所遭受的祸害之概念。它是进步运动中的‘向前看’的观念;它至少在名义上是罗斯福的新政之基础。”[28]他明确指出新政的哲学是:“政府应时常出来干涉,促使富人和贫人,权利过多者和权利不足者的情况趋于平等。”他把胡佛所代表的观念称为假自由主义,“因为它使博大的观念和理想坚硬化与狭隘化了”,把在专制政府时产生的政府与个人相对立的自由观照搬到民主社会中来。杜威对新自由主义与放任自由主义的区别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认为自由主义应具有历史相对性的概念,相信个人和自由的内容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的。早期的自由主义是绝对的,因而是“非历史”的,它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现在必须用民主的方法来实现社会改革。

如此,自由主义强调的重点便从致富的自由转移到社会的公正,从自由企业权转移到民权,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便由此转化为政府干预的现代自由主义,美国的自由市场再不是无控制的了,而是在政府的指导和干预下进行,市场制本身从无序走向有序,美国也从此逐渐向福利国家演变。杜鲁门继承了罗斯福的新自由主义方针,使美国的福利制度成为目前的形式。1956年,艾森豪威尔政府设立卫生、教育及福利部,和财政部共同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证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和失业救济法的实施。肯尼迪和约翰逊领导了新自由主义的又一个行动时代,到60年代民权运动时,美国的现代自由主义达到其顶峰,政府权力的所及范围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还提出了“伟大社会”这样全民福利的目标,要让社会的每个成员不论其种族性别阶层,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联邦政府承担对处于失业、老年、疾病等弱势者的责任的组织工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自由主义理论一个新的里程碑,为福利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为西方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进行的辩护。罗尔斯将正义提到社会制度首要美德的高度,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基于正义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即使为了整个社会的福利也不能侵犯它。正义不允许为了使多数人享有较大的利益,就可以强迫少数人忍受牺牲和失去自由。由正义保证的各种权利,都不能用于政治交易,也不能因维护社会利益而受到损害。他认为正义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平等原则,即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结果应给每个人,尤其是受惠最少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而它们所附属的职务和岗位必须对所有人开放。社会正义的原则提供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它们又规定社会合作的各种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比例。罗尔斯还认定,正义原则只有在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才能推行。

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美国的社会福利计划大幅度增加,受益者甚众。自由主义也变得品牌繁多,非常复杂,彼此冲突相当激烈。强调自由的称为自由自由主义,强调权利的称为权利自由主义。到了70年代,随着经济的衰退,民权运动和越战的渐趋平息,政治风向开始右转,保守主义逐渐占了上风,在美国持续了50年的新自由主义开始走下坡路。

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

保守主义从本质上讲是维护已有的传统,而美国的传统就是自由主义,所以要明确区分美国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双方在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个人权利、有限政府、财产私有、自由企业、自由贸易等方面并无异议,争论的往往是一些具体问题或把握程度上的不同而已。正如新保守主义社会学家贝尔在《意识形态的终结》中所言:“‘古典的’自由主义者几乎已不再坚持国家不应该在经济中起作用。而认真严肃的保守主义者……也很少相信福利国家是‘通往奴役之路’。因此在今天的西方世界里,知识分子在对待下列政治问题上的意见大体上是一致的:承认福利国家,承认权力分散的合理性,承认混合的经济制度和多元论的政治制度。在那样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意识形态的时代已经结束。”美国的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都可以包容在自由主义的大框架内,是其左右两翼。

第二,最早的保守主义与启蒙思想相对立,但美国的保守主义是从自由主义中派生出来的,与自由主义并不一定对立。双方在演变过程中常常采纳对方的一些观点,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建国初的第一次党争中,联邦党人主张建立相对强大的中央政府,不同情法国革命,比杰斐逊领导的共和党保守,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共和自由主义。正由于在建国方略上的差距并非水火不容,所以杰斐逊上台后可以从容地说:“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

又如新政开始后,罗斯福抛弃进步派的名称改用自由派,并给对方贴上保守派的标签,但当时的共和党并不接受保守主义的称号,直到60年代共和党的右翼代表戈德华特才公开自称保守派。反对新政的人后来也都承认社会变化了,政府要维持就业,扩大军备,负有指导经济的责任。70年代,新保守主义运动开始从60年代的自由主义中分裂出来。从忠于自由放任的原则来看,新保守主义更接近古典自由主义,他们是老式自由市场理论的信徒。为此,他们中一些人宁可自称自由主义。而新自由主义在主张国家干预方面却更像传统的保守主义。可见两者的区别相当复杂,必须考虑其时代背景,才能明白称号下的具体内容。也有的是经济保守主义和社会自由主义的结合,或其他不同的组合。

第三,美国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无法从出身或党派来区分。相对说来,出身上层的精英很容易是自由主义,而蓝领工人中持保守观点的反倒很多。较富裕阶级的政党辉格党和共和党比受下层支持的民主党更反对奴隶制。进步运动的领导人大多来自东北部的名门望族,地方小镇上的中等阶级则相对保守。同时,各政党中也是既有保守派,又有自由派。共和党的诞生正是当时民主党和辉格党中自由派的联合,而现在共和党又成了保守主义占上风的党。共和党中有被称为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保守主义者如尼克松,民主党中也有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如威尔逊。

1980年的里根当选总统一般被认为是美国新保守主义运动的胜利,也可以说,是对从新政开始50年来自由主义政策的反弹。新保守主义认为自由主义的更多干预、更多管理、更多福利不解决问题,他们针锋相对提出:限制政府干预,大幅度降低税率,削减社会福利开支,鼓励私人企业发展。他们提出政府干预的范围必须有限,政府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和裁判者,必须缩小政府直接参与竞争的程度。他们反对庞大的官僚机构,要求政府更小些,干预更少些,给予企业更多自由,让自由市场自由运转,形成真正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在他们看来,经济自由才是为政治自由创造条件。他们认为平等只是政治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不可能是经济和社会的平等、生活水平的平等。太多的福利是财富的再分配方式,忽视了自由,要求恢复传统的自力更生美德。面对民众的各种权利要求,他们提出“没有免费午餐”,谁来承担权利带来的义务?他们对文化激进主义很是反感,也反对自由主义那种软弱的道德相对主义,提倡恢复传统价值观念。针对自由主义强调权利,保守主义强调自由,要求维护个人自主权,使强制最小化。因而有评论说,自由主义的大政府有人情味而无效率,保守主义的大企业有事业心而无责任感。

当前美国两党中,民主党更接近新自由主义,代表中下层和弱势集团利益,要求政府干预,促进社会福利。共和党则更代表新保守主义,扬言要摧毁大政府,减少官僚,支持自由企业,维护传统。两党在竞选时都唱高调,但实际执政后,政策上的区别并不像说的那么大。毕竟时局变了,倒退到新政以前已经不可能,甚至要大改变也很难了。福利太多,势必会降低生产率,经济失去活力。但若太放纵企业,又会形成垄断,影响竞争机制,激化矛盾,也妨碍社会公正和稳定,所以明智的做法是依据经济的状况在两者之间徘徊,趋向于一种折中主义:企业要保持活力,但也不能抛弃福利,也就是在保持双方都能接受的自由企业的原则时,再加上民主原则。麦迪逊早就说过,由于美国各派政治力量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大分歧,就只好在具体问题上争论了。比如堕胎问题已成为一触即发的政治问题,自由派支持“选择的权利”,保守派支持“生存的权利”,双方争吵到诉诸暴力的程度。自由派也支持同性恋权,保守派则反对。大批宗教信徒,特别是南方的原教旨主义者加入了保守派的行列。(www.xing528.com)

自由主义与激进主义

激进主义的原义指的是对任何一种主义所持态度的彻底性,可见并不专指左派。美国是有激进主义传统的,最早移民普利茅斯的清教徒就是激进主义的。但现在说美国的激进主义,指的主要是左派——30年代的老左派和60年代的新左派,他们的特点是反对现存秩序。他们虽然有时声响很大,但在美国人口中却始终只占极少数,也只活跃于个别时期,而且从未在历届政府中占据过主导地位。

美国的激进主义在本质上也不是自由主义的真正对立物。传统的激进主义起源于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30年代的老左派曾经倾向社会主义,动员工人阶级作为主体反对代表大企业利益的现存秩序。但是当经济开始繁荣后,左翼运动很快就分化了,典型的美国劳工领袖是顺应企业主潮流的产物。新左派自称是新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对老左派深表怀疑。新左派的基本出发点是个人,而非阶级。他们是从更激进的方面来批判以工业文明为主的现存秩序,指责它压制个性,使人异化,他们要求的是摆脱奴役,夺取自身解放,获得更多的个人自由、个人自治和个人空间。

美国当代激进主义受到二战前后来美的许多欧洲学者的影响,尤其是称为“批判的社会理论”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直接影响。马尔库塞、米尔斯、弗洛姆等人是新左派的精神领袖,他们从理想人性的角度抨击工业资本主义,认为当代工业社会由其技术基础的组织方式所决定,往往是极权主义的,形成一种新的全方位的控制形式,整个社会制度强加于人,人们必须与它一致,于是丧失了内在的向度。犹如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所说的:“当一个社会按照它自己的组织方式,似乎日益能够满足个人的需要时,那么独立思考、自治和政治反对权的批判性只能就逐渐被剥夺。”社会成了单向度的社会,人成了单向度的人,只有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自由社会也就不再自由。

法兰克福学派还认为,由于经济发展和福利提高,工人比知识分子更容易满足于这个社会,被综合进现制度中,不再希望激进的变革,所以工人阶级已经不再是革命的主体。新的革命力量是知识分子、民权运动的各个集团、青年中的各个集团、特别是青年中的激进分子,包括嬉皮士。因此,60年代新左派中有大量中产阶级子女和大学生。马尔库塞在一次题为《暴力与激进的反对派问题》的讲演中指出,新左派运动的目标是反对现制度到处施加的压迫,它通过压抑性和破坏性的生产力,用越来越不合乎人道的方法,把一切事物降低到商品的地位,商品的买卖成为谋生的手段和生活的内容。它还反对这个制度的虚伪的道德和“价值”,反对在大城市以外地区使用恐怖手段。新左派进行对抗的形式一是改革大学课程,反对大学的政治化,建立“自由大学”、“批评大学”。二是举办政策讨论会、静坐、游行示威和性解放运动。他们中的一部分也不介意用暴力来反抗他们认为是制度化了的暴力。

新左派对现存秩序和工业文明的指责表现出敏锐的批判力和高尚的情感冲动,但是并未提出切实可行的新秩序来取而代之。他们对自由的要求很高:经济自由是免于每天作生存斗争,政治自由是把个人从个人无法有效控制的政治中解放出来,思想自由是从公众新闻工具机器说教的吸引下恢复个人的原来思想,即废除公众舆论及其制造者。这些,都是人类社会至今无法解决的问题。新左派的反抗在实践中首先是由民权运动和越南战争引发的,所以当民权运动和越战这两个可以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新左派的内在激情便有耗尽之势。随着时间流逝,激进青年步入中年,纷纷归入主流,“沉默的多数”终于崛起,活跃了十几年的激进主义作为一场政治运动便逐渐静寂了。

四、实用主义

实用主义产生的背景

实用主义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和任何一种能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哲学思潮一样,它的产生和被接纳必须具备成熟的社会和思想条件。

首先,正如詹姆斯所指出的,实用主义的产生“是和过去50年来人们对科学真理所抱的旧观念的破产分不开的”。[29]自然科学在19世纪下半叶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出现,使人耳目一新,极大地动摇了传统思想及传统思维方式的根基。科学的发展不仅结束了人类历史上的宗教时期,而且使人告别了单一固定的思维。现在人们明白了,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永恒的真理,即使科学理论也并非绝对正确,也可能被证明是错的,是可以不断修正改进的,这就引起了认识论上的飞跃,为重新定义真理奠定了思想基础。

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对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当时的哲学界中,无论何种派别,都是从概念到概念在进行研究。哲学家们热衷于抽象地争辩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热衷于建立自己的体系,再将现实来适应其体系。哲学越来越脱离人类的实际生活,脱离普通民众。同时,与自然科学相比,传统的哲学研究方法也显得落后陈旧。对此,一些哲学家感到十分不满,他们迫切需要纠正哲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使哲学能够重新和人生结合起来,为人类服务。

实用主义作为一种注重行动和效用的哲学,虽然其中有些思想来源于欧洲的先哲们,但它终于在美国形成独立的哲学体系和强劲的社会思潮,这决非偶然。美国几百年从无到有的开拓进取的历史、美国人讲究实际的作风以及反传统反权威的精神是实用主义得以产生发展的土壤。当时机成熟时,这种哲学首先在当时美国文化的中心——哈佛大学所在地的坎布里奇萌生出来,19世纪70年代实用主义的创始者们在这里发起成立了一个十几人的小型哲学探讨会,自称为“形而上学俱乐部”。

实用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实用主义从皮尔斯和詹姆斯等人创建“形而上学俱乐部”开始,一直延续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杜威和刘易斯的相继逝世而告一段落。这阶段称为古典实用主义,这是实用主义从奠基到形成声势,并作为主流发挥影响的阶段,也被认为是实用主义的黄金时代,甚至是美国哲学的黄金时代。此后欧洲大陆的弗洛伊德心理学、逻辑实证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分析哲学等新思潮纷至沓来,逐渐取代了实用主义运动的主流地位。同时,实用主义也开始了一个与这些新思潮相结合的阶段,直到产生了当代以蒯因为首的新实用主义。但也有学者认为此类移花接木的主义已经采取了不同的哲学立场,谈实用主义还是应该谈古典实用主义。近来,古典实用主义在美国颇有复兴之势,政府专门投资出版了更为完整的皮尔斯、詹姆斯和杜威的文集,对他们的研究也方兴未艾。实用主义的意义和价值得到了再发现,事实证明它仍然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哲学,并将在未来继续发挥作用。

查尔斯·桑·皮尔斯是“形而上学俱乐部”的发起者,也被公认为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他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就读于哈佛大学,后来也曾在哈佛讲过学,但从未受到正式聘请。他一生贫寒,很早退休在家,终生从事哲学研究和写作,却未曾出版过专著。皮尔斯的父亲是哈佛大学著名的数学和天文学教授,从小给予皮尔斯严格的逻辑和哲学训练,培养了他独立创新的思想方式。

1871年,皮尔斯将俱乐部的讨论结果以文章的形式加以总结,并将他们的思想归结为“实用主义”。6年后,他在此基础上写成两篇文章,发表在《通俗科学月刊》上,于是,《信仰的确定》和《如何使我们的观念清楚》两文便成了实用主义的奠基。

皮尔斯将人的思维与其行为相联系,提出思维的全部功能在于确立信念,而信念就是决定如何行动的习惯。人的一切愿望和行动都受信念支配,人之所以要有信念,是为了平息怀疑,克服焦虑,然后决定行动。人的思维活动由怀疑焦虑所激发,以确定信念为目的,怀疑—探究—信念就是思维的三部曲。

皮尔斯将确定信仰(也许译成“信念”更合适,但此处随众)的方法归为四种。第一种是固执的方法:任意选择个人愿意采取的信仰,不顾事实的变化,也拒绝任何别的信仰,只是坚持自己一贯的看法,以保持平静和确定。第二种是权威的方法:由外界的力量如教会、国家等将一种信仰强加于个人,并用权力禁止任何其他信仰,以达到社会的思想一致。第三种是先验的方法:由人们在不同的信仰中进行比较选择,最后理性地根据个人的爱好来确定自己的信仰。皮尔斯在指出了这三种方法的缺陷后,提出了他的第四种方法,亦即科学的方法,就是运用科学实验及逻辑推理来确定信仰。或者说,凭借外界的永久性,凭借人们的思维对它没有影响的东西来确定信仰,并通过该信仰所引起的行动和产生的效果来对它加以评判抉择。由此,皮尔斯将科学引进了人文的范畴,使信仰的确定不是取决于人性的因素,而是建立在客观外在并可验证的基础之上。

皮尔斯认为,观念的意义完全在于它在人生行为上所产生的效果,这就是有名的皮尔斯原理,也是实用主义的基本原理。信念无所谓真假,只存在有用无用,观念的意义在于使人的行为更好地适应环境,以达到人生的目的,而不是仅仅去认识世界。哲学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获得知识、发现真理、确定信念和达到人生目的上。真理乃使人深信不疑的观念,真理不同于谬误之处就在于它能将人带到目的地。

虽然皮尔斯最先提出了实用主义的基本原理,但真正将它系统化并推广到社会的是威廉·詹姆斯。詹姆斯不仅是实用主义的真正奠基人,也被认为是美国哲学的创始人。他生于纽约,父亲是自由派神学家,弟弟亨利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小说家。詹姆斯年轻时经常往返于欧美之间,1869年获哈佛大学医学博士学位,以后依次在哈佛担任生理学、心理学和哲学教授。

詹姆斯早在“形而上学俱乐部”里就形成了实用主义的思想。1898年,他在加州大学作了《哲学概念和实际效果》的著名演讲,对皮尔斯在20年前发表的实用主义理论加以阐明和发挥,使之广为流传,并从此开始有系统地建构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詹姆斯一生著作等身,对美国思想学术界影响深远,是美国哲学和社会理论精神的卓越代表。他创立了机能心理学以取代结构心理学,他提出的意识流概念引起了文学创作的新潮流,他将宗教与人的心理相结合作出了精辟的考察,而他的《实用主义》一书则是实用主义的经典著作。

詹姆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实在的基础是主观的,经验既包含主体,也包含客体,既有意识,也有物质。感觉具有原始的混沌,其自然状态并非割裂的,而是如流水般绵延流动,他称之为“意识流”。意识的功用是使人适应环境,求得生存。人有选择地从意识流中挑选一部分,用来引导行动,应付变化的外在世界。

詹姆斯的真理观与皮尔斯的看法一脉相承。首先,他提出实用主义是一种方法,是确定真理的方法。任何真理都不过是人为了方便而作出的假设,并无神圣的必然性。因此,确定真理不是看最先的原则,而是看最后的效果,这就是真理的兑现价值。其次,真理是行动的工具,人掌握真理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因为真理是有用有益的,它能引导人达到目的,得到满足。从这个意义上讲,真的也就是有用的,有用的也就是真的。最后,真理并非一成不变的,人类的经验常常会越出以往的真理,因此真理是在经验中形成,是证实和生效的过程。

詹姆斯试图将实用主义和宗教相调和。对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他的回答是“根据实用主义的原则,只要关于上帝的假设在最广泛的意义上能令人满意地起作用,那这假设就是真的。”[30]但实际上,上帝的存在并不是他关注的问题,“不管有没有设计者,世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才是真正的问题”。[31]所以,詹姆斯承认宗教的意义和价值是从宗教对人的心理效用而言的,因为宗教已经成为那么多人的心灵安慰、精神上的休假日。他不去否认创世主,但并不指望创世主的拯救,他强调世界的可塑性和得救的可能性,认为创世者给了每个人机会,得救要靠每个人的积极行动和努力。

约翰·杜威由于广泛的讲演和积极参与社会改革,成为实用主义大师中名气最大的一位。他生于佛蒙特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在佛蒙特大学毕业后,进入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颇深。后来杜威在芝加哥大学执教,思想逐渐转向实用主义。1903年芝加哥大学成立10周年时,他和乔治·赫·米德等人在《逻辑理论研究》论文集中发表了自己的实用主义观点,从而宣告了实用主义芝加哥学派的诞生。

杜威将他的实用主义称为工具主义,将思想看作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而真理作为思想观念的一种,不过是有效用的假设,是取得成效的工具。真理起工具作用的过程也就是探索实验的过程,真的就是被证实了的,因此杜威非常重视社会实验,主张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去研究人类的社会生活。

杜威把实用主义引入政治和社会学领域,对民主作出了新的解释,他认为只有民主的协商探讨的方法才是与科学实验相一致的方法。他还提出,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只有在民主成为生活方式的地方,民主作为政治制度才能有可靠的保障。社会民主的基础是个人的自由与平等。民主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由社会的全体成员不断地去争取和维持。杜威反对暴力革命,认为用暴力去改革社会只会引起以暴抗暴的破坏性后果。他主张改善主义,让人性的进化和社会的进化同步进行。个人的行动和道德进步是社会改革的必要条件,而教育则是提高个人素质最重要的手段。为此,杜威重视教育,创办实验学校,改革只重书本知识的教育方法,主张在行动中学习成长。

在杜威之后,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一直没有间断过。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将人的心灵看作是人的社会行为的产物,是在用意义符号进行社会交往中产生的。悉尼·胡克是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提出历史非决定论,强调人的行动改变历史的可能性。但他提醒民主社会一定要提防英雄人物,因为他们最有可能篡改民主。再往后,也许由于实用主义在美国已被社会普遍接受,作为一个哲学运动,它逐渐趋于平息,哲学家们的社会影响减少了。不论是刘易斯的概念论、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莫里斯的科学的经验主义,还是蒯因的逻辑实用主义或罗蒂的认识论行为主义,似乎又都回到哲学家的书斋里去了。

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

实用主义是美国哲学史上最重要,也是最有影响的一个思潮。尽管皮尔斯、詹姆斯、杜威及以后的实用主义代表人物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都各有侧重,但他们的思想有着无可争辩的共同动机和框架。实用主义是一个统一的世界观和哲学运动,詹姆斯说过,实用主义“首先是一种方法,其次是关于真理是什么的发生论”。[32]它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可大致归为四点。

1.以人为本的经验主义。大多经院派哲学家认为实用主义过于世俗化,缺乏思辨性,称不上哲学,但这正是实用主义对哲学具有全新看法的结果。哲学界一向在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这样的概念和问题上争论不休。实用主义称这类形而上学的争辩为毫无意义的咬文嚼字、哲学的垃圾和懒汉的快乐。在他们看来,这些二元之争已经使哲学远离了人的问题,失去了一般民众的信任。詹姆斯说:“对于看不出有未来的明确后果可以遵循的哲学辩论,多数人本能地掉头而去,而实证主义者和科学家则深思熟虑地掉头而去。”[33]

实用主义者认为传统哲学割裂主体客体、精神物质,把原本不该分的东西分开,然后又来侈谈弥合,纯属荒谬。实用主义要超越传统哲学的整个框架,从根本上取消这类无谓之争,拒绝非此即彼的选择,拒绝采纳其中任何一种,完全另辟蹊径,从全新的角度来开创哲学。那就是将哲学与人类行为和生活经验直接相联,把哲学从哲学家的问题变为探索解决人的问题。实用主义关注的是人作为生物体的活动,并且将研究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依照科学模式来构造哲学,以便指导社会实践。他们重新确定哲学的目的是为人,以人为本,只有人才是哲学的中心。哲学也不仅仅是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而是要对人有实用价值,给人以智慧,帮助人学会如何应付环境、改造环境,取得成功。詹姆斯说,哲学的重心必须改变它的位置,恢复人间事务的权利。真理的证实过程就是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目的的过程。

实用主义者们主要是通过对实在、思维、经验等概念进行重新解释来取消二元之争的。皮尔斯首先把思维同人的活动相联系,他对“实在”这一概念进行重新解释,将它同时包括具体事物和一般共相、物质和意识、感觉经验和理性思维。他指出,所谓实在,就在于它具有实在性的事物所产生的特殊的可感觉的效果。詹姆斯在谈到哲学上的两难时,首先强调争论双方观点所产生的实际差别。他提出需要一条调和的中间路线,那就是实用主义。他说,实用主义在注重特殊事实上是和唯名主义一致的;在重实践上是和功利主义一致的;在鄙弃无用的抽象争论上是和实证主义一致的。和皮尔斯一样,他认为实体是我们感觉到的一组属性,不是独立的,是被人创造出来的。经验是惟一的存在,它极其丰富、复杂,具有连续性,是相互作用和交融的整体,既包含过去,又决定将来,任何对它的区分都只能是功能性的。詹姆斯的“彻底的经验主义”指的就是要还原被割裂分离了的经验,使经验重新获得它丰富的实在性内容。

杜威认为,17世纪以来的哲学家们将经验等同于主观意识是错误的。经验不等于纯知识,经验就是做事,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经验本身就包含着协调、综合、推理等理性思考。在行动中,人将感性与理性统一起来了。实用主义取消唯心唯物之争的观点被认为是哲学史上的一次革命,哲学的问题现在是人的问题了,人不仅是认识的主体,更是活生生的行动主体。人是中心,价值的最终判断在于是否有利于人,是否让人满意。

2.思想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实用主义者把人看作行为的有机体,人的思想起源于动物对环境的反应,因此思想不过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用以摆脱困惑,建立信念和行动习惯。皮尔斯认为思想的惟一意义就在于它所引起的行动和产生的效果。意义结构就是习惯,或者说,是人们对环境作出反应的定势或倾向。詹姆斯认为,意识是神经系统应付环境的工具,人的内部器官顺应外部世界,以保证生存的成功。人的心理和生理是一致的,观念带来的好处是人们去寻求它们的惟一理由。理论是可以依赖的工具,而不是谜语的答案。一切理论都是工具性的,是适应实在的精神方式。

杜威进一步发挥了思想作为工具的意义和过程,他认为思想和一切工具一样,价值不在其本身,而在于它们所能产生的结果中表现出来的功效,在于使人更好地对环境作出反应。思想起源于疑难,最终也是为了解决疑难,其间的过程便是杜威著名的“思想五步说”,简单地讲就是(1)疑难困境的出现;(2)确定疑难所在;(3)假设解决疑难的种种方法;(4)分析比较这些方法可能产生的结果,选定假设;(5)证实假设,若不适用便为谬误,若适用便为真理,疑难得到解决。

“实用主义”这个词来自希腊文“行动”一词,意即通过实践的效果来解释观念的方法,思想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思想由它在实际行动或操作中产生的后果来确定其真伪。所以詹姆斯一再强调,不是看最先的原则,而是看最后的效果。

3.真理是有效用的假设。实用主义将真理视为思想的一种,所以真理也是工具,但必须是有效用的工具。皮尔斯认为,真就是信,就是使人摆脱怀疑的状态。一个概念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的真能够对某人产生具体的差别。人生来就继承了一大堆不可摆脱的知识,经过多次检验,人们从实践中判断思想观念的真伪。真理与谬误的不同在于:按照真理行动,人能达到目的地而不迷路。詹姆斯说,一个概念“只要能证明对人生有任何效果,它就有一定意义;只要这意义是适用的,它就有一定真理”。他最有名的说法是:“‘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34]杜威也说过,真理即效用。他还指出,这里的“效用”指的不仅是对个人的效用,更是社会公众改造经验的效用。

实用主义者们将效果看得重于理论。他们认为所有的科学理论都不过是人的工具,用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真理也只是方便简单的工具,它是社会实践中人们所共同赞成和信任的观念,它是靠了依据它行动所产生的效果而成为真理的。与其他由人所发现的理论一样,真理不过是一种假设,它是否符合事实必须通过行动的效果来检验。

詹姆斯认为真理不是实在的摹本,不是静态的认识,而是实证生效的过程。任何理论都不是绝对的,但在其经验范围内却是真的和有用的,能总结旧事实,引导到新事实。每个人都有一套旧看法,碰到新经验后,旧看法就遭到挑战。但人总是倾向于保留旧看法,所以在不得已修正旧看法的过程中总是小心翼翼的。最后,他所形成的新看法必须能协调新经验和旧观念,将旧看法与新事实结合起来,并使旧看法受到最小限度的干扰,使新观念受到最小限度的抵触,使经验的各部分处于最满意的关系之中,而这新观念也就是新真理。真理经常会被层出不穷的新经验所超越,当经验越出真理,不再适用的真理就只能被抛弃,因此真理不可能是绝对正确、绝对普遍和永远正确的。詹姆斯说:“我对于‘绝对’是敬意太少了。”[35]真理是工具,用来指导行动,它永远只是假设,是要变的。

实用主义者虽然反对绝对主义,但并不就持相对主义。他们主张的是多元,承认和容忍差异的合法性,但要能辨别好坏。他们既反对道德绝对主义的那种独断专横的压制,也反对道德相对主义的那种不负责任的宽容。他们要从僵死的教条和抽象的原则中解放出来,提倡理性思考和思想开放。

4.社会渐进的改善主义。实用主义者从理论所导致的实际效果出发,认为真理是多元的。皮尔斯提出“可错论”,认为任何真理都需要改进,如果信念与经验发生冲突,必须抛弃信念。詹姆斯认为没有一种理论绝对是实在的副本,宇宙尚在处处成长,何况真理。真理与真理之间也往往是相互冲突、彼此推翻的,每个真理都要受到其他真理的攻击和考验。

既然实用主义者认定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知识是不断的自我纠正,这就决定了他们反对任何自称的惟一真理。既然思维是怀疑——探究——信念的过程,这就决定了他们主张对任何事物进行自由研究、自由探讨。实用主义者们反权威反教条,也反对保守停滞,提倡超越传统,发挥个体的创造性,积极进取。

詹姆斯说,实用主义者不会为崇高的原理过分狂热激动,而是用冷静的头脑投入到经验之流中去。他们面对事物的具体性,面对将来。对于社会的改变和人类的得救,他们采取的态度是改善主义,介于不可能得救的悲观主义和必定得救的乐观主义之间,亦即“可能得救”,但将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还要看每个人如何以行动去争取。世界是可以改善的,但未必是整体同时改善,更可能是逐步改善。在信奉社会进化这点上,实用主义肯定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深刻影响。詹姆斯说:“达尔文打开了我们的眼界,使我们知道偶然变化的力量。”[36]社会正是在点滴的变化中进步的。

杜威在将实用主义应用到社会变革方面做得最多。他说,人性可变,社会也可变。人性决定社会的产生和变化,人性中并非只有人固有的需要,或曰先天的冲动,也有后天的习惯。个人是人的个性与共性的总和,民主的社会既要保护个性,又要使人与人之间的共性与个性相协调。冲动是人的存在的表征,也是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中心,它能使社会免于僵化。人性的生成实际上是人的本能社会化的过程。人性与社会一直在相互作用,不断变化。杜威坚决反对暴力的变革方法,因为暴力不能说明正确,反而只会限制理智的运用。他明确提出改善主义的论点,主张促使社会逐渐进化,他认为这是最少浪费最少破坏的社会改革方法。他还说明,改善主义的方法也就是民主的方法、合作实验的科学方法。在民主宽容多元的气氛中,人们彼此讨论,交换意见,民主决策,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使社会逐步得到改善。实用主义者反对社会决定论,认为事物的发展具有多种可能性,并非命定。至于何种可能性将转化为现实,则取决于人的积极行动。

实用主义在美国的社会实践

实用主义在美国不仅是一种哲学,也是广泛的社会实践,这不仅由实用主义强调实践的本质所决定,也是由美国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实用主义在美国的产生,其本身就如詹姆斯关于新真理形成的说法,是对美国人求实进取精神的继承和总结。实用主义协调了这一民族性格与美国社会发展的关系,终于发展为一种民族的精神,一种平民的哲学,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诸多领域。

一般说来,美国人是重经验、重实际的,他们关注社会现状和具体现实远胜于抽象的理论。他们不重思辨而重常识,不纠缠于概念定义的争论之中,对任何理论不是采取教条的态度,而是重其实际功效。在美国的政治竞选中,争论的大都是非常具体的问题,极少抽象的意识形态之辩。美国的历史是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历史,能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论是谁提出,都有被采用的可能。美国的司法遵循习惯法的判例法原则,重在先例。美国法学思想的代表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37]

美国社会是多元的。这个移民国家本来就是多民族多宗教的,幅员辽阔,气候地貌都呈现多样化,再加上联邦制的实行,各州有自行其是的权利,多样性是合理合法地存在。美国成为一个民族是建立在多元的基础上的,必须容忍和适应不同的生活和思想方式。美国人在这多元的世界里形成了对真理多元的看法。他们不承认惟一真理,很少意识形态的忠诚,只以宪法为准。而宪法不仅不规定法定思想,还禁止统一思想,禁止规定国教,承认不同的利益和思想,保障公民的思想言论出版等表达自由。

美国人是反权威的,他们既不承认思想的绝对权威,也不拜倒在领袖的权威之下。从殖民时期起,清教徒就严肃对权力的监督。民众对领袖有自由评判的权利,就是华盛顿、杰斐逊、林肯、罗斯福等享有崇高威望的总统也不例外。他们认为即使民选的领袖也完全可能成为独裁者,必须加以防范。

美国人具有反传统的传统。他们认为真理不是绝对的,不是机械的条款,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得到个人和社会实践的不断证实。他们持发展进化的观点,反对僵化,鼓励探索。有时他们追求新奇到了标新立异的地步,有时他们明明在传统里,也自认为在反传统。

美国人注重实干,不尚空谈。早年的拓荒精神一直延续下来,生活就是求生存求发展,适应和改造环境,使之更适合人类生活。美国人相信有所作为的观点,富于实验精神。立国制宪时,他们便将专利权写进了宪法,鼓励发明创造。今日人类文明中所普遍享受的东西,很大一部分由美国人所发明。他们的教育反对死记硬背,重实践和创新精神,受教育者具有更多使教育适合自己要求的灵活性。

美国人习惯于合法改革而不喜欢暴力革命。在美国几百年的政治中,每出现分歧,都会展开激烈的全民讨论,试图用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除了在奴隶制问题上妥协失败外,一般都能使矛盾由尖锐趋向缓和。政权在不同的党派间移交时,也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各自尊重选举结果而不必动用军队,诉诸武力。每当社会发生问题时,总会掀起改革之风,民间广泛参与,上下合作,合法地改变社会。也许正因为美国存在着和平改革的可能性,所以避免了不必要的社会动荡和暴力流血。美国工会也不同于欧洲工会,走的是改良主义的道路,他们回避社会主义主张,不另组工党,不企图推翻现存秩序,而是在现有的两党制基础上,利用选举等合法手段进行操作。他们追求的是现时现地的福利目标,遵循的是实用主义的改善路线。

【注释】

[1]爱默生:《诗人莎士比亚》,《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801页。

[2]爱默生:《论自然》,《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6页。

[3]爱默生:《对神学院毕业班的讲演》,《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00页。

[4]爱默生:《论自然》,《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9—10页。

[5]爱默生:《诗人》,《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509页。

[6]李野光选编:《惠特曼研究》第1页(译文此处稍有修改),漓江出版社1988年版。

[7]爱默生:《作家歌德》,《爱默生集》,第822页。

[8]“To Edward Carrington,Paris,January16,1787”,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ed.Edward Dumbauld)The Liberal Arts Press,New Yor,1955,p.94.

[9]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26页。

[10]同上书,第627页。

[11]同上书,第629页。

[12]同上书,第652页。

[1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51页。

[14]同上书,第652页。

[15]同上书,第653页。

[16]同上书,第631页。

[17]同上书,第633页。

[18]Emerson,“Historic Notes of Life and Letters in New England”,Perry Miller,TheT ranscendentalis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p.494.

[19]爱默生:《论超灵》,《爱默生集》,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425页。

[20]爱默生:《美国学者》,《爱默生集》,第68页。

[21]Selections from Ralph Waldo Emerson(ed.Stephen E.Whitcher),Houghton Mifflin Company,Boston,1960,pp.95;149.

[22]John Dewey,Individualism Old and New,Minton,Balch&Company,New York,1930,p.32.

[23]杜威:《公共生活及其问题》,译文引自桑德拉·罗森塔尔:《从现代背景看美国古典实用主义》,开明出版社1992年版,第88页。

[24]杜威:《自由与社会控制》,《资产阶级哲学资料选辑》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94页。

[25]同上书,第97页。

[26]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7页。

[27]杜威:《自由主义的前途》,《资产阶级哲学资料选辑》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06页。

[28]杜威:《自由主义的前途》,《资产阶级哲学资料选辑》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04页。

[29]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91页。

[30]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2页。

[31]同上书,第61页。

[32]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6—37页。

[33]同上书,第53—54页。

[34]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4页。

[35]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2页。

[36]威廉·詹姆斯:《人本主义和真理》,《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59页。

[37]Max Lerner,America As A Civilization,Simon&Schuster,1957,p.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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