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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时期:哥伦布的误解与美洲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哥伦布认为他已经到达印度,故而称当地土著为印度人,他的这一误解导致了东西印度之说。由于至今尚未在美洲发现类人猿遗迹,关于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一般都同意迁移说。由于一切财产属于氏族或部落,所以印第安人没有私有制的观念。首领和酋长由成年男女自由选举产生,氏族具有罢免他们的权力,氏族议事会议决定所有大事。

殖民时期:哥伦布的误解与美洲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

一、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地理大发现

在欧洲历史上,15世纪是一个地理大发现的时代。在此之前,地球的东西半球还互不知晓,只有欧亚大陆和地中海岸的北非这三部分相互来往。美洲的发现可以说是欧洲发展的结果,从此欧洲人得以扩张到世界各个角落。西欧向未知地域的探索主要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发展促成的。

在1095年后的两百年间,欧洲的基督徒进行了七次大的十字军东征,试图将巴勒斯坦从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手中夺回。预期的目标虽未达到,却引起了欧洲人对东方的好奇,促进了欧亚贸易,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培养了他们对香料、丝绸等东方物品的需求。1453年土耳其灭掉东罗马帝国,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近东各国,西欧前往东方的通道被堵塞,于是产生了寻找通往远东路线的迫切愿望。

当时,文艺复兴已经给欧洲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理性的人文精神造成了追求知识和自由探讨的气氛,人们对不同的文明兴趣盎然,热衷于探索未知领域。由于科技的逐步发展,到了15世纪,许多欧洲人接受了古希腊人的看法,相信大地是球形的。再加上航海知识的日趋丰富,造船业的发展,绘图本领的提高以及罗盘的应用,都在思想上和科技上为欧洲向海洋进军创造了条件。

但是,如此远距离的航海决非个人所能完成。而当时欧洲民族国家的兴起以及贸易繁荣所产生的富商,正好为这样的海上冒险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后盾。新王室不仅希望开拓新市场,获得贸易带来的高额利润,而且还想占据新领地,扩大他们的统治范围。于是他们出面投资集资来支持航海探险,还以封赏领地作为鼓励,这就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参与动力。如此,必要性和可能性的结合使西欧人实现了探索地球全貌这一历史使命,其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的探险家驾着船队在各大洋摸索新的路线和通道,探寻尚未发现的财富和土地。他们绕过好望角进入太平洋,到达印度和菲律宾,他们还偶然地发现了美洲。

美洲的发现和哥伦布

早在一千多年前,古代北欧人便从格陵兰到达过北美的东北部,至今遗留在北美土地上的北欧古文石刻及其他遗址可作证明。但他们与当地土著发生了冲突,只得离开,并未建立起与美洲的正常联系,也没有引起对地球的新认识。直到1493年哥伦布到达新大陆,美洲和世界其他地方才合二而一,人类才形成了关于地球东西半球的新概念。

哥伦布(1451—1506)生于意大利热那亚的一个织工家庭。他成年后在里斯本等地当过水手经过商,并对航海发生了兴趣。当时,关于大地是球形的古代观念已在欧洲流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从欧洲向西的海路也应该能从相反的方向到达东方,哥伦布决定作一次往西去印度的海上冒险。经过向各国王室长达八年的求助努力后,他终于得到西班牙女王伊萨贝拉和她丈夫斐迪南二世的支持,被任命为将要发现的海岛和国家的统治者,被授予海军大将和新国家副王的世袭称号。1492年8月3日,他率领90人组成的探险队,乘坐三艘单甲板船,从巴洛斯出发,随身还携带着一封给中国皇帝的信。10月12日,陆地终于从漫无边际的大海边出现,他们到达了现今巴拿马的圣萨尔瓦多群岛。哥伦布认为他已经到达印度,故而称当地土著为印度人,他的这一误解导致了东西印度之说。为了避免与真正的印度人相混淆,中文习惯将美洲土著另译为“印第安人”。哥伦布占领该岛后,又从那里到达古巴和海地。1493年3月,哥伦布凯旋而归,受到西班牙举国欢呼。此后,他还曾三次去过美洲,但至死都以为他到达的是印度。美洲(America)的名称则来自佛罗伦萨人亚美利哥·维斯普齐,他于1500年前后几度到达美洲,并于1504年报道了他的航行,首次宣称这片土地为新大陆,地理书与地图便逐渐以他的名字命名这一新发现的大陆。

北美土著

然而,新大陆的“新”只是对欧洲人而言。西半球和东半球一样,也是古老的大陆,当哥伦布发现它时,那儿也居住着大约二千万左右的红种人。由于至今尚未在美洲发现类人猿遗迹,关于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一般都同意迁移说。那么,最早的印第安人是从哪里迁移过去的呢?这有好几种不同的说法,目前比较普遍被接受的观点认为,他们是在大约二万五千至一万年前,当白令海峡还连接着亚美大陆时,由亚洲人从陆地上迁移过去的。当哥伦布发现美洲时,那里的印第安人已经遍及南北美洲,分为众多部落,并形成了三大文明,那就是墨西哥的阿兹特克文明,中美玛雅文明和南美的印加文明,它们都达到了相当辉煌的程度。

相比之下,北美不足一千万[1]的印第安人聚集程度较低,大部分为游牧部落,以狩猎捕鱼为生。也有些部落是定居的,从事农业生产。他们能够精耕细作,但基本上还处于石器时代,生产水平低下,不知有耕犁,也不会制造车辆。他们主要穿兽皮,用的是陶器,水上交通独木舟。但是美洲的农作物相当丰富,在我们今天全世界的农作物中,有半数以上源自美洲,诸如玉蜀黍、西红柿、土豆烟草等。

北美印第安人在社会结构上是典型的古代氏族制度,刚从母系进入父系。最基本的单位是以亲属关系结成的氏族,然后由氏族组成胞族,再由胞族组成部落,最后是部落联合而成的部落联盟,部落人数一般不超过两千。在整个北美大陆上始终没有形成民族和国家,基本上不存在政府和军队。由于一切财产属于氏族或部落,所以印第安人没有私有制的观念。部落内部也尚未“进化”出阶级来,保持着原始的平等和民主。首领和酋长由成年男女自由选举产生,氏族具有罢免他们的权力,氏族议事会议决定所有大事。正因为他们的社会还没有形成上尊下卑的等级制,所以印第安人一般都有极强的独立意识和自尊心,很难被驯服或奴化。他们英勇善战,也保持着一些比较原始野蛮的习俗如剥头皮等。

虽然印第安各部落中存在着不同的语言,但是没有一种语言形成了文字,一切都通过口头和记忆相传。他们的宗教信仰可以归为泛神论,主要是对自然的图腾崇拜。他们也行使巫术,举行伴有大规模舞蹈的宗教仪式。

为什么印第安人的文明与世界其他民族相比处于这样一种比较原始的状态呢?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他们和大自然相处得实在太融洽了,因此完全不必去改变环境或者改变自己。如果欧洲人没有在15世纪进入美洲,印第安人又会如何发展呢?遗憾的是,这也是个永远不可解的谜了,他们的文明由于白人的来临而被迫中断。这对他们来说,完全是一个极其偶然的外来因素。据说,在一个古老的印第安传说中,有位神奇人物将在四百年后返回,所以当欧洲人突然出现时,一些印第安人以为是他们的神回来了,高兴地去欢迎他们,送食物给他们,帮助他们安家,教会他们如何在新的环境中生存,却不料只是帮助了自己的毁灭。

欧洲人对美洲的掠夺

欧洲人进入美洲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之大是难以估量的。它给欧洲带来的是财富、土地和移民,它给亚洲带来的是贸易,它给非洲带来的是人口的掠夺和贩卖,它给印第安人带来的又是什么呢?可以说是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首先,欧洲人带来了疾病,大量印第安人死于天花麻疹这些原本在美洲并不存在的传染病。第二,欧洲人破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诸如划分地界、滥杀野牛等,从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威胁,使他们无法按照原来的生活方式继续生存下去。第三,欧洲人以国王和上帝的名义占据他们的土地,把他们逐出家园,还经常欺骗他们,用赝品、甚至用酒将他们灌醉来骗取他们的毛皮和土地。有时还挑动他们部落间的斗争,坐收渔利。第四,当欧洲人对他们感到无奈时,总是能以武力战胜他们、屠杀他们、强迫他们当奴隶,甚至采取种族灭绝,使印第安人口锐减。1519年墨西哥的印第安人有好几百万,到1605年时只剩下100多万了,还有不少部落则从此从地球上消失了。如今在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估计还有150多万,他们中的大部分对欧洲人带来的文明至今还难以认同。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不到两年,经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批准,当时的欧洲两霸葡萄牙和西班牙便签订了瓜分世界的托德西利亚斯条约(1494)。他们在西非海岸佛得角群岛以西556公里处,从北极南极划一条分界线,分界线以西发现的新土地属于西班牙,以东的属于葡萄牙。在此后的三个世纪中,16世纪是欧洲人探险寻宝的时代,17世纪是他们移民的时代,18世纪是殖民地纷纷独立的时代。但是最初是西班牙首先占领了中美和南美,并向北美扩展。从1565年在圣奥古斯丁建立第一个永久殖民地起,西班牙在数十年间便陆续建立了二百处移民区,移民十几万。葡萄牙则占据了现在的巴西。他们大肆掠夺当地的金银财宝,大量的财富涌入这些国家,巩固了他们的王室贵族。相比之下,荒寂冷落的北美只是星星点点地存在着一些季节性的捕鱼点和贸易站。

二、英国移民北美

英国涉足北美

西班牙和葡萄牙抢先移民美洲后,其他欧洲国家自然不甘落后,于是在美洲大陆上开始了一场殖民竞争,新西班牙、新尼德兰、新英格兰、新法兰西等纷纷出现。早期美洲移民的分布大致如下:西班牙从中美向南北发展,但以南美为主。法国从北美纽芬兰向南发展,直到路易斯安那,在那里建立了新奥尔良。荷兰于1566年独立于西班牙后,殖民北美东北部哈得孙河下游,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姆,但是最后在北美大地上拓展立国的却是英国移民。

英国最早涉足北美是在1496年,亨利七世派卡波特去美洲探险,卡波特于1497年到达北美。但由于当时英国的玛丽女王和西班牙联合反法,故一时不愿向西班牙在西半球的霸权挑战。信奉新教伊丽莎白女王执政后,英国便想在北美建立基地以袭击西班牙,并夺取那里的财富。英国的经济发展也促使它寻找新市场、开发新路线向世界各地扩展。1584年,瓦尔特·罗利从女王处获得建立殖民地的特许状,派侦察船队去北美,到达切萨皮克湾以南海岸,雷利命名该地为“弗吉尼亚”,以示对女王的敬意,可是他在那里建立定居点的努力都失败了。1588年,英国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取得了海上支配权,开始向北美移民。此后又通过对荷战争,接管了荷兰在北美东北部的殖民地,改“新阿姆斯特丹姆”为“新约克”即“纽约”。通过七年战争(1756—1763),英国又成功地使法国让出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大区域,终于在北美东部沿海地区形成了完整的英国殖民地。

英国在北美殖民的法定形式有三种。最普通的一种是国王颁发皇家特许状,允许一个公司建立殖民地,授予其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公司通常是股份制的,由民间私人集资,但国王有权修改和取消特许状,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就是这样建立的。第二种是国王把一个地区特许给某个个人,由他去创立一个殖民地,例如让巴尔的摩勋爵卡尔弗特创立马里兰,让威廉·宾恩建立宾夕法尼亚。第三种是国王直接统治的皇家殖民地,有好几个殖民地都曾一度属于国王本人,其中包括英国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詹姆斯敦。1606年,詹姆斯一世宣称对北卡罗来纳至纽芬兰的二百万平方哩的疆域拥有主权,他特许两个团体前去殖民,各占一半土地以挖掘矿产和开垦耕地,然后将所得财宝的五分之一交给国王。其中一个一事无成便失败了,另一个就成了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

詹姆斯敦

1606年,伦敦的弗吉尼亚公司派遣三艘小船,由约翰·史密斯船长率领去北美冒险。该公司乃私人合资的股份公司,投资者都指望在这类冒险中获利。可是他们并未找到预期的矿藏,104个移民中只有38人活到了第二年,重新派去的人也很难存活。致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水源不洁,而营养不良的移民自身抗病能力又极差。统治詹姆斯敦的权力属于国王本人,设在当地的参事会并无政府权力,故而管理混乱。伦敦那些急功近利的投资者既不愿在重新选择居住点上花费财力和精力,也不重视必要的粮食生产,只是迫使他们像西班牙冒险者一样去寻找黄金白银。当他们发现目的达不到时,便不愿再向移民提供给养。于是这些从未务过农的移民,其中包括贵族绅士和仆人工匠,便不得不自己学种粮食。1610年,新总督戴尔对殖民地实行恐怖的军事管理,逃离者一旦被抓获将处以火焚或绞刑

为了改善弗吉尼亚的状况,改组后的伦敦公司决定改革殖民地的管理方式,允许成立代议制议会,给予移民更多自主权,但保留最终决策权。1619年7月,第一次议会召开,决定凡议会所作决议均立即生效,这宣告了北美自治的开始。议会还决定从英国迁去大量妇女,以利安居乐业,并给予每个移民50英亩土地,詹姆斯敦从此向真正的殖民地转化。

在弗吉尼亚的移民中,有许多是契约奴,以他们到达后的劳动来支付从英国到北美的旅资。契约期限一般为4—7年,期限内可被买卖。这就为大量英国剩余劳力找到了去处。

普利茅斯

第二批移居北美的英国人与詹姆斯敦的移民在成分和动机上都颇不相同,在17世纪二三十年代陆续向马萨诸塞海湾移居的约两万名清教徒大都有着比较明显的宗教原因。

宗教改革后,英国成立国教,亨利八世兼任教会领袖,但他无意对教阶组织或仪式教义等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不久,国教内部又出现新的改革派——清教,要求进一步纯洁教会。在伊丽莎白时代,清教徒受到迫害,新大陆不仅成了他们逃避迫害的地方,也是他们想象中可以实现自己改革理想的试验地。他们要在那里建立“上帝之城”,供全世界仿效,清教传统构成了新英格兰传统的基调。

最早去新英格兰的101人于1620年乘坐“五月花”号木船,经过八周的海上颠簸,终于到达普利茅斯。他们是清教中的激进分子“独立派”,主张和英国国教彻底决裂。到了北美,他们面对的是一片蛮荒,严寒和饥饿很快夺走了一半人的生命,其精神上的绝望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印第安人的帮助,很难想象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侥幸活到第二个冬天的人们便开创了“感恩节”的传统。

普利茅斯的移民被称为“朝圣者”,他们文化程度较低,很少与外界接触。虽然“五月花”成了美国移民的象征,但是他们对美国历史的实际影响却并不大。

马萨诸塞海湾

1630年,由约翰·温斯罗普率领的上千名清教移民才真正掀开了英国的移民大潮,从那年起到英国革命爆发的十年间,约有两万人移居马萨诸塞的波士顿附近。这次迁移的发起者是马萨诸塞海湾公司,与弗吉尼亚公司不同的是,这家公司的主要人物都是公理会清教徒,他们将亲自前往北美定居,还要把整个公司迁到那里。他们不主张独立,认为英国国教还没有腐败到不可救药,但是查理一世的迫害使他们不得不到北美荒原来实现自己的宗教自由,建立“山巅之城”,完成上帝的使命。(www.xing528.com)

温斯罗普是一个富裕的律师兼地主,他被选为领袖后便着手进行移民的准备。他从詹姆斯敦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物色了各种工匠人才,作好一切定居的准备。他们中绝大部分都是已婚的中产阶级男女,连家带口地迁移。与詹姆斯敦和普利茅斯相比,他们更为成功。移民们得到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建立了一个政教合一的社会,很快度过了最初的困难,并迅速扩大起来。第六年,他们就创立了后来成为哈佛大学的一个旨在培养牧师的学校。

在这个自治的“清教共和国”中,教会是精神组织,不行使世俗的政治权力,它最多只能开除一个人的教籍,因为清教徒们认为一旦教会拥有世俗权力,就会变成另一个罗马教会。这个社会的政教合一主要表现在惟有教会会员才能具有议会议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教堂的礼拜,但是只有那些能当众叙述自己宗教变化过程,并被教会认可批准的人才能成为正式会员,然后才有资格选举议会议员,这就使政治权力牢牢地掌握在信徒手中,虽然不是在牧师手中。随着移民的不断增加,殖民地事务也相对复杂起来,不可能再全部集中到波士顿的马萨诸塞大议会来商讨,于是各镇建立自己的镇议会来解决当地问题,大议会则改为代表制,每个镇派两名代表参加。大议会一般不干涉各镇事务,这种政治上的自治与他们公理会宗教上的自治大致相仿。清教村落的中心是会堂和教堂,有时也有一片公地,周围是住房,最外面是耕地。组织严密的清教社会是有贵贱之分的,但又包含着一定的平等因素。

新英格兰的气候和土地都不适合耕作,因此移民便向贸易、渔业和手工制造业发展,诸如织布、制铁、制鞋等,后来木材和造船业也很发达,成为美国工业发展的基地。

与南美的区别

英国在北美东部沿海陆续建立的殖民地还有马里兰(1634)、新罕布什尔(1635)、特拉华(1638)、康涅狄格(1662)、新泽西(1663)、罗得岛(1663)、南北卡罗来纳(1663)、纽约(1664)、宾夕法尼亚(1682)和佐治亚(1732)等,它们后来成了美国独立后最早的十三州。

英国在北美殖民比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中南美殖民晚了将近一个世纪,他们殖民的方式也有许多不同,这对北美和南美日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西班牙在南美殖民地上建立的是直接政府,相当于把帝国扩展到那里去。而英国实行的是各种自治政府。第二,西班牙的天主教会直接控制着南美的宗教事务,教会的建立和教士的移居都必须得到国王的同意,他们甚至把宗教裁判所也搬去了。而英国的国教则不干涉殖民地的宗教,由教徒们自由组成教会,形成了宗教上的多元化局面。第三,由于西班牙更多地把现成的一套直接照搬过去,因此南美社会具有更多旧世界的痕迹,诸如等级分明和贫富差距。而英国殖民地则比较平等自由。第四,北美没有南美的金银和城市,几乎是一片荒野,除了土地,没有太多可掠夺的对象,这就迫使英国人以移民定居为目的去艰苦创业,开辟自己的天地。第五,南美的印第安人大多定居,分布比较集中,也比较容易统治或驯化成奴。而北美的印第安人大多是游牧的,经常迁徙,人口也少得多,当时在整个切萨皮克地区仅三万左右。他们性格独立,桀骜不驯,这就导致南北美移民和土著的不同关系。北美很少有印第安人奴隶,也很少有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在南美则比较普遍。

与印第安人的关系

英国各殖民地移民和印第安人的关系大多经历了一个由好变坏的过程。詹姆斯敦的移民一开始也曾试图和印第安人建立某种联系,让他们皈依基督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约翰·罗尔夫在1614年和波厄坦酋长之女波长洪塔斯缔结的婚姻。酋长去世之后,双方关系逐渐恶化,移民们在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开始使用武力,最后决定把印第安人赶出殖民地,这就激起了印第安人的反抗。1622年他们进行了一次袭击,杀死三百多移民。接下去便是二十年的相互战斗和残杀,直到1644以移民的胜利告终。印第安人则丧失了他们的首领、联盟和家园,基本上被灭绝。

在普利茅斯,双方的和平共处也不长久。1622年秋,移民便杀害了印第安人的首领。马萨诸塞的清教移民也在1637年便开始大肆杀戮印第安人,焚毁他们的村庄,并把此看作上帝的意愿。移民们自以为有国王的特许状,可以为所欲为,一旦他们站住脚跟,印第安人便成为他们拓展的牺牲品。

三、殖民地状况以及和宗主国的关系

殖民地的政治自治

从1607年詹姆斯敦的建立到1776年《独立宣言》的发表,英属北美殖民地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变化,人口超过了200万,并且在社会结构和思想方式上逐渐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点。

殖民地的政治具有明显的英国政治传统。殖民地人民在特许状的保证下,享有英国人的种种权利,同时又享有许多殖民地的自治权。英国在法治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早在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就明确规定英王不是绝对君主,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国会才有权征税;还规定所有的人在法庭上都享有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到了14世纪,英国“习惯法”出现,保护个人不受政府的侵犯。17世纪的清教革命使英王室的权力进一步被削弱,到光荣革命后,王室完全从属于国会。作为光荣革命的一部分,国会于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强调国会和公民的权利,北美殖民地的人民也充分享有这些英国人的权利。

殖民地的早期发展正值国王和国会为最高权力争得不可开交之时,因此各地大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在不受太多干扰的情况下自行其是。英国隔着三千英里的大西洋,可谓鞭长莫及。殖民地都是以王室给予公司或个人特许状的方式建立的,和国会的关系从来不很明确,这也给国会掌权后对它们的治理造成困难,何况殖民地并不认为没有他们代表参与的国会拥有对他们征税的权力。殖民地政府按照移民的要求,绝大多数实行代议制议会,由人民选举议会代表和执法者,再由议会制定法律,总督的经费也是来自当地议会。这样的自治政府的控制权显然不在英国政府,而是在当地人民,他们对来自英国的干涉向来抱有警惕。弗吉尼亚公司于1619年给予殖民者选举自己的行政机构“下议院”(House of Burgesses)的权利,产生了北美殖民地上第一个民选的政府。随后,新英格兰各殖民地也都产生了具有比较广泛基础的民选政府,他们的市镇议会决定当地事项,同时选举代表参加殖民地每年召开的大议会,决定地区性大事。

尽管各自的方式不同,但是通过代议制议会,殖民地人民普遍享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习惯于通过投票来决定公共事务。康涅狄格和罗得岛是完全自治的,自选议会议员和行政长官。特拉华、马里兰和宾夕法尼亚由英王特许的领主选择行政长官,由符合选举人资格的人来选举议会议员。其他八个殖民地则由英王委派总督,但下议会的议员全部由选民选举产生。殖民地的政治当然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选民资格一般是有宗教和财产要求的,虽然并不太高。除了那两个完全自治的殖民地外,殖民地的长官也不是民选的,而且他们有权推翻议会所通过的法律。同时,英王还保留着最后的终审权。但是这种自治已经具有很多民主成分,其中最主要的除了权利法外,还体现在政府分为上下两个部分:领主或总督代表王室,议会代表人民,权力平分秋色。由于议会掌握着财权,所以往往能达到它的目的。

宗教自由的趋势

殖民地早期的宗教各不相同,以弗吉尼亚为首的南方主要是英国圣公会国教,只有马里兰是天主教的避难所,但那里对其他教派也能容忍。北方的纽约是国教,宾夕法尼亚是教友会(亦称贵格会),新英格兰是清教,只有罗得岛从一开始就实行法定的宗教自由。清教徒虽然在英国本土遭受迫害,要求宗教自由,但是当他们在北美实现了自己的自由后,却不允许别人的宗教自由。他们严惩教友会,不准教友们进入他们的殖民地,违者处以割鼻、焚烧、绞刑等酷刑。他们还把自己内部持不同观点的人逐出殖民地。

但是北美地广人稀,被逐的“异端分子”很容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处。他们可以重建家园,任何“官方”宗教人士也很难限制他们。随着殖民地人数的日益增加,宗教状况也愈加复杂,最后只剩下相互宽容这一条路了。1636年被马萨诸塞清教徒逐出殖民地的罗杰·威廉斯创立了罗得岛,规定了政教分离的原则。1649年,马里兰也通过了《信仰自由法令》,保证一切基督徒的宗教自由。1682年,宾夕法尼亚保证一切信仰上帝的人的自由。弗吉尼亚则一贯奉行着实际上的宗教宽容。宗教自由和政治自治一样,成为殖民地发展的总趋势。

经济的区域特征

殖民地经济在一个半世纪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形成了南北中三大经济模式。

以新英格兰为主的北部地区多山,土地贫瘠,气候寒冷,不适合耕作。但是那里森林和水力资源丰富,并且有天然港口,对发展木材工业、造船业、渔业和贸易都极为有利。当时,捕鲸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业,许多日用品都靠鲸鱼提供。海运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两个三角贸易,一个是与西印度群岛和非洲之间,北美的酒运到非洲,非洲的黑奴运到西印度群岛,西印度群岛的蔗糖运到北美。另一个三角贸易是将北美的木材和粮食运到西印度群岛,再将西印度群岛的蔗糖运往英国,然后将英国的工业品运到北美。新英格兰的商贸相当发达,但是根据1660年英国颁布的“航海条例”,北美殖民地的外贸都必须通过英国。

北美中部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比较适合自给自足的家庭农场。那里主要生产粮食,消费后的剩余物资销往其他殖民地和英国。由于有纽约的港口,贸易也得到了发展。

南方炎热的气候和沃土适合大面积耕作。早在1612年,切萨皮克湾的移民就找到烟草作为他们的主要农作物,所以有人说弗吉尼亚是在烟上飘起来的。卡罗来纳则适合种水稻。这两种作物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而殖民地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劳力匮乏。从英国来的契约奴一来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来他们在重获自由后,往往加入贫穷的自由民阶层,对种植园主构成威胁,1676年爆发的培根起义就是一次教训。这次美国革命前最大的武装暴动虽然没有纲领口号,但他们在短期内聚集的力量却足以焚烧詹姆斯敦的重要定居点,还赶走了总督。相比之下,黑人奴隶从来不至于这样危险。因此,自从1619年一艘荷兰贩奴船将第一批20名非洲黑人运到弗吉尼亚后,黑人便被源源不断地运进北美,成为南方种植园的主要劳力。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蓄养终身的奴隶也显得更加有利可图。

开始的时候,奴隶并不严格地按种族区分,白人中有契约奴,黑人中也有自由人。而且黑奴也并不局限于南方,只是北方农时短,蓄奴不上算,少数黑奴主要也是用来做家务的,日后便被慢慢地自然淘汰。南方种植园经济的发展则促使黑奴人数持续猛增,有时黑白人数之比可以超过二比一。为安全起见,弗吉尼亚的法令一次又一次地严格了种族区分,最后成了凡是黑人一概都是奴隶,白人奴隶则完全绝迹。在美国革命时,南方黑人占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在残酷剥削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奴隶主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发展了与北方迥然不同的大规模种植园经济以及相关的一整套种族划分的观念和制度。

由于缺乏人才和技术,也由于英国的干预,除了波士顿的造船业外,殖民地工业发展都比较差,主要是作为宗主国的农业基地、原料产地和产品销地。南方生产的烟草和大米等也绝大部分运往英国,换回工业产品。

人口文化状况

殖民地的人口增长极为迅速,除了源源不断的移民外,当地人口的自然增长也很显著,差不多每25年就翻一番。由于物产丰富,食品充足,开荒耕地又急需劳力,故而一般家庭都是多子女的。等子女长大,又很容易获得土地,去经营自己的农场。那里几乎不存在阻止人口增长的因素。富兰克林说过,当人们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大地上时,他们的繁殖速度比在拥挤的地方要快出好几倍。

殖民地人民在种族和文化上呈现出十分丰富多彩的局面。移民从欧洲带来了不同的习俗和文化,慢慢以自己的方式去适应新大陆的新环境,学会共同生活,在这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相互影响和融合。然而在英属13个殖民地中,英国移民是主体,英语是惟一通用的语言。与欧洲相比,殖民地虽然也有穷人富人之分,但阶级界线不像在欧洲那么明确,也并非不可逾越。再加上殖民地的教育普遍优于欧洲,个人的奋斗发展便有了更好的条件和机会。新英格兰是最早实行义务教育的,早在1647年,马萨诸塞就通过法律,凡居民达50户的市镇,必须配备一名教师。殖民地主要忙于生存和拓荒,他们在文化上理所当然地首先重视普及实用的知识,他们最常读的两本书是圣经和历书。后来慢慢有了报纸,这一传播媒体特别适合殖民地人民的文化水平和特点,发行量之大是惊人的。报纸成了他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并且很早就确定了实际上的出版自由原则。

总之,英国对殖民地采取的基本上是一种遥控的统治方式,主要将它视为自己的市场和原料供应地,并不具体地去治理。在殖民时期的一个半世纪中,殖民地人民有足够的自由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设计生活,自治的结果在北美大陆形成了一个与欧洲迥然相异的社会,人民以一种新型的方式在思维和生活。这些特点最早在克莱弗克尔的《美国农民书札》中得到了形象的描绘和总结,这个在北美当过多年农民的法国人称这里为一个伟大的避难所,欧洲的贫民聚集到此把它建设成自己的乐园:“这里没有巨室阀阅,没有宫廷,没有帝王,没有主教,没有教会势力,没有少数人享有的那种似乎无形然而有形的特权……人人皆知遵法守纪,而无所惮惧其苛暴,因为在这里人人都能平等相待。在这里勤奋的精神可说深入人心,人们尽可自由行动,不受限制拘牵,因为他们乃是为其自身劳动。”这里的人民对他们的政府和教会拥有很大的发言权,而不是屈服于它们的绝对权威。他们享受着欧洲贫民所不可想象的自由、平等和独立,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了一个新型的民族——美利坚人,并以此自豪。克莱弗克尔总结道:“这美利坚乃是一种新人,他立身行事全然依据一套新的原则,因此他必将酝酿出种种新的观念,创制出种种新的思想。与昔日那种不得已的怠惰、奴隶般的依附、贫困不堪与凭白出力等不同,他此刻已经进入了一种报酬颇丰、性质迥异的新型劳动——这就是那美利坚人。”

【注释】

[1]对于这一数字的估计出入很大,少的只有150万。

2 波士顿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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