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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国画》成功出版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年后,前不久,偶然在一本地方杂志上看到介绍老社长的文字,其中有“断然拍板决定出版长篇小说《国画》”,我深以为然,且不无感慨。为了《国画》的出版,我可是费了不少心机。有人认为《国画》为后来一度出现的“官场小说”泛滥开了一个坏头。从时间顺序来看,这个说法是毋庸置疑的,《国画》确实是世纪末至新世纪时期较早出现的所谓“官场小说”。为了《国画》的出版,人文社受到了批评,究其实,也就是社长受到批评。

长篇小说《国画》成功出版

有的读者可能没有想到我一上来就谈到《国画》。因为这部书的出版给我带来了比较复杂的后果。不过,现在作家王跃文的这部作品又重新获得出版,事情可以平静看待了吧?

记得在第一次生产经营会议,像过堂一样,各编辑室把待产的图书名录过了一遍,我一面听着大家七嘴八舌的意见一面拍板,总体情况还比较顺畅。我的感觉还好,正要稍稍松一口气,忽然,有位编辑朝刘国辉、张福海那儿低声说了什么,我隐约听到了《国画》两个字。刘张二位面面相觑,稍稍往我这儿偷觑一下。我猛然想起来王跃文的长篇小说《国画》,那部在《当代》杂志上两期连载过的格调散淡、文气老成、识见不凡的作品,那是一部内容导向比较敏感的作品。我问坐在旁边的高贤均副总编辑:“说的是《国画》吗?”刘张二位立刻回应“是的是的”,他们说《当代》发表后很多读者想找单行本来看。高贤均笑着说:“有人说是现代《金瓶梅》。”我说:“我看不要往《金瓶梅》那里接茬,还不如说是当代《官场现形记》。”会场上不少人笑了起来。我有点儿惊讶:“怎么,单行本还没有出来?”这就是说,是否出版单行本,眼前立刻要成为新社长的决断了。

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到18年后的今天,我相信99%的社长会断然撤退,“先放一放”,这是出版圈的常用语。可是,当时正处在世纪之交,除了一些直指国家政权和诲淫诲盗的出版物被严加制止,官场类长篇小说还没有成为主要管理对象,我这个新社长如何把握?我可以为了上任之初社里的安全为名,断然决定“先放一放”,可是这样一来,进一步坐实了社里一些人的口实——我只不过是一个行政官员,而行政色彩比较重的官员在人文社这一类老社名社基本上是不受待见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此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第五任社长孟伟哉,一位很好的作家,就是因为往行政岗位上挪动过,结果竟然再要调回来都被社里一些同事抵制。此外,半天会议下来,真正拿得出手,会对文学界、出版界、读者产生特殊影响的图书似乎没有看到,而《国画》肯定会产生冲击力。此书的市场效应会比较好,这对于经济状况捉襟见肘的人文社,会起到力度比较大的拉动作用。特别是,作为一位作家,我哪里舍得在自己的手上放过这样一部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新作,放过一位作家新星王跃文!我侧头问经验丰富的高贤均怎么办?老高显然心里有数,他一径微笑着回应:你看吧……不过,也没什么。我似乎理解了什么,斟酌了一下,大声对大家说道:“我在《当代》上读了选载的部分,算是大部分了吧?王跃文听说年纪不大,可笔法相当老到,写实功夫了得,其实也皮里阳秋,好看。20世纪初有过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20世纪末这部的官场小说显然写得要比李宝嘉好。文学作品可以有教育作用、认识作用、审美作用,我看这部作品的认识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同时,是不是对干部队伍也具有教育作用?再有,小说的艺术性具有相当丰富的审美价值。”

会场一片安静。是不是有编辑觉得这不是出版社生产经营会,而是作家协会的作品讨论会?

我转念一想,英雄不要自己一个人当,老社长陈早春现在改任总编辑,就在我身边坐着,会议开到现在,还没有说话。老人家可是做了13年社长啊,经验远比我丰富,他曾经带领社里把被点过名的《白鹿原》挽救回来,照通常说法是德高望重,更应当成为英雄。于是,我当即决定:请总编辑最后把一次关,通读一下,然后正式签字付印。成了总编辑的老社长倒也爽快,老人家点了点头,应承了下来。

三天后早春总编辑到我办公室来,很负责地告诉我,他通读了《国画》书稿清样,删去了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几个句子,签字付印了。我连声说好,连声称谢。18年后,前不久,偶然在一本地方杂志上看到介绍老社长的文字,其中有“断然拍板决定出版长篇小说《国画》”,我深以为然,且不无感慨。

一些敏感图书出版的事情,难度往往不在出版前,而在出版之后。这个时候,如果有后悔,可木已成舟、覆水难收,一切都来不及了。

《国画》确实是敏感的,但我想这部作品绝对不是一无是处的。(www.xing528.com)

为了《国画》的出版,我可是费了不少心机。图书一出,立刻大卖,就在发行部和编辑部咧嘴笑的时候,我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带上出版社近期一些样书,其中包括《国画》,到新闻出版署去见领导们。我把近期出版的一些样书呈送每位署领导,然后要特别说其中一本《国画》可能有不同看法,我要求社里不要炒作。署领导几乎都肯定我决定不炒作是对的。我要让领导们明白,我们是有分寸的。

两个月后,一天下午,署里电话通知我到于友先署长办公室去谈话。事先我已经知道《国画》还是惹下麻烦,署长约谈,足见兹事体大。要来的总归要来,我自然是坦荡前往。我知道于署长乃“文革”前的南开大学外国文学研究生毕业,我想可以跟他谈如何看待文学创作的某些现象。

事实上,在署长办公室里是容不得我舞文弄墨的。于署长直奔主题:一本是华夏出版社出版的李佩甫的长篇小说《羊的门》,一本就是你们的《国画》,现在反应强烈,你看怎么办?我自然要说上许多自己的不足和应负的责任,然后斗胆建言道:可以在通气会上指出长篇小说出版存在过多暴露阴暗面的倾向,但最好不要点出书名来。署长问为什么,我说一旦点名不法书商肯定立刻跟进,盗印成风。署长沉吟片刻,没有明确回应我的建议。显然,他并不认为我的建议是一派胡言。

在随后召开的通气会上,还是点了这两本书的书名。凡本版图书被通气会点名,出版社自然立刻停印停发,这是纪律。可是民营渠道却没有受到多少有效管束,不法书商盗印成风。据作者王跃文估计,最保守的盗印数也在百万册以上。而人文社才只发行了十来万册。

有人认为《国画》为后来一度出现的“官场小说”泛滥开了一个坏头。从时间顺序来看,这个说法是毋庸置疑的,《国画》确实是世纪末至新世纪时期较早出现的所谓“官场小说”。可是,这部作品被批评并停止印发之后,为什么反而涌现出一大批“官场小说”而且绝大多数是不堪卒读的劣质品。究竟是《国画》开了头还是某些规律和某些做法带来的后果,值得反思。

为了《国画》的出版,人文社受到了批评,究其实,也就是社长受到批评。我是有这个心理准备的。一是我认定这是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二是在人文社做社长,必须从国家行业大局和文学本位两个方面去做出版;三是这部作品并没有直接违反重大题材管理的哪一条规定,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个认识问题。由这第一个案例,我算是已经深层次融入了这家老牌名社。有意思的是,现在,《国画》又重新出版了,出版方换成了湖南文艺出版社,堂而皇之地在北京各大书店作为重点书与作家的《大清相国》《梅次故事》等作品陈列在一起向读者推荐;而李佩甫因为《生命册》获得第九届茅盾文学奖,作为《生命册》的姊妹篇《羊的门》2015年由作家出版社重新出版。这就是说,1999年关于这两本书的风波已经过去,这也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和认识论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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