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节,简称“花朝”,俗称“花神节”、“百花生日”等,因地而异,中原和西南地区以夏历二月初二为花朝,江南和东北地区以二月十五为花朝,据说这是与八月十五中秋节相应,称“花朝”对“月夕”。此外,还有一些地区以二月十二或十八为花朝节。这种现象。可能与各地花信的早迟有关。
花朝节在公历中的日期是3月份,大致在节气“惊蛰”到“春分”之间。此时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草木萌青,百花或含苞或吐绽或盛开,定其中一天为百花生日是十分恰当的。世界上像中国这样定出花的节日的民族是不多的,可见中华民族对花的热爱有悠久的传统。“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这是旧时江南民间庆贺百花生日风俗盛况的写照,夜间在花树枝梢上张挂花神灯,灯火与红花绿枝相映成趣;青年男女漫步花丛中,赏花谈情;文人墨客触景生情,吟诗作画……对于各地花匠或花卉爱好者,更是一展各自手艺的好时节。
花朝节由来已久,最早在春秋的《陶朱公书》中已有记载。至于花神,相传是指北魏夫人的女弟子女夷,传说她善于种花养花,被后人尊为“花神”,并把花朝节附会成她的节日。晋人周处所撰的《风土记》一书:“浙间风俗言春序正中,百花竞放,乃游赏之时,花朝月夕,世所常言。”春序正中就是农历二月十五,这一点在明人田汝成所撰的《熙朝乐事》一书中有明确的记载:“花朝月夕,世俗恒言,二、八两月为春秋之半,故以二月半为花朝,八月半为月夕。”(www.xing528.com)
花朝节在全国盛行,据传始于武则天执政时期(公元690~705年)。武则天嗜花成癖,每到夏历二月十五花朝节这一天,她总要令宫女采集百花,和米一起捣碎,蒸制成糕,用花糕来赏赐群臣。上行下效,从官府到民间就流行花朝节活动。在那时,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二月十五的花朝节、八月十五的中秋节,这三个“月半”被视为同等重要的传统佳节。但到了宋代,花朝节的日期有被提前到二月十二或二月初二的。据《广群芳谱·天时谱二》引《诚斋诗话》:“东京(即今开封)二月十二日花朝,为扑蝶会。”又引《翰墨记》:“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可见花朝节日期还因地而异。到清代,一般北方以二月十五为花朝,而南方则以二月十二为百花生日。我国南北气候条件不同,南方比北方提早几天为节日是合理的。
花朝节的节期因时代、地域的不同而有二月十五日、十二日、二日的不同,如《提要录》一书说:“唐以二月十五为花朝”。南宋吴自牧《梦梁录·二月望》中亦言:“仲春十五日为花朝节,浙间风俗以为春序正中、百花争放之时,最堪游赏。”而清人汪灏在《广群芳谱·天时谱二》中引南宋诗人杨万里的《诚斋诗话》云:“东京(今河南开封)二月十二日花朝,为扑蝶会。”至于以二月初二为花朝节的记载亦见于《广群芳谱》一书,该书《天时谱二》篇引《翰墨记》云:“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庶游玩,又为挑菜节。”此外,旧时浙江绍兴、河南光山还有以二月二为小花朝节、二月十五为大花朝节的民间习俗。如清光绪《光山县志》云:“二月二日,俗云‘小花朝’,十五日云‘大花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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