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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拉德·米勒的欧洲和平秩序观与国际社会的构建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该论文中,米勒首先认为,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进攻损害了《新欧洲巴黎宪章》确定下来的冷战后欧洲和平秩序。接下来,米勒总结了区域和平秩序的特点。因此,在排除法之后,只剩下“国际社会”这一种可能的和平秩序模式。

哈尔拉德·米勒的欧洲和平秩序观与国际社会的构建

上述学者虽然均从乌克兰危机出发,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对欧洲和平秩序的见解,但更多偏向于对策研究和政策建议方向。其目的是为了向德国政府指出目前欧洲和平秩序的现存问题以及提供解决途径,而缺乏国际关系理论深度。从区域安全秩序理论出发,将理论与案例结合起来,论述最为完整的,应属哈尔拉德·米勒在《政治期刊》(Zeitschrift für Politik)上发表的《新欧洲和平秩序的建构》[21]一文。

在该论文中,米勒首先认为,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进攻损害了《新欧洲巴黎宪章》确定下来的冷战后欧洲和平秩序。为了重新建构欧洲和平秩序,必须首先考虑,在目前的对抗双方之间,还存在两个共同利益:一是双方都希望避免危机升级,因为危机的升级可能会导致潜在的核战争威胁;二是共同对抗跨大西洋恐怖主义活动,西方和俄罗斯在这方面有共同利益。即使在乌克兰危机期间,美国和俄罗斯也依然保持合作。

接下来,米勒总结了区域和平秩序的特点。他认为,国际政治的区域层面相较于超区域和国际层面而言,有着互动网络更为紧密的结构,因此,区域内的国际关系会更加有冲突性,同时也更加拥有合作和融合的可能。区域的定义是:一个区域内的国家紧密交织,以至于它们的安全状况不能彼此独立地看待:它们彼此之间有较高的互相依赖性。对区域集体安全起决定作用的是区域内行为体的恐惧和愿望,这些恐惧和愿望受到国内政治模式和矛盾(Friktionen)的支配。

区域间互动与安全或者经济相关,是制度化的或者观念化(ideational)的。其互动模式有充满敌意的,也有非常友善的。国家间互动模式的不同使区域可被界定为“高度危机适发区域”“互相依赖、共同合作”区域或“趋同和融合”区域。

本杰明·米勒(Benjamin Miller)从布赞(Buzan)和维夫(Waever)的理论中导出了一个假定:区域内危机适发度受两个因素支配:国家/民族的不同一性和区域内弱势国家的比例。因此,和平秩序的质量取决于解决以上问题的管理手段是否能够使其潜在动武可能缩减甚至消除。

米勒还总结了区域和平秩序的四个不同类型。

第一种区域和平秩序的表现形式是区域霸权(Hegemonie)。区域内有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国家,并且该国家愿意使用这种权力使它所支配的区域获得和平。其武力水平和危机爆发频率取决于:领导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它为其周边国家提供的“公共商品”:安全的质量,以及周边国家对于这种体制的满意程度。周边国家的满意程度又取决于它们自己的野心和它们国家内部的导向和进程。

第二种和平秩序的表现形式:权力平衡(Mächtegleichgewicht)/国际社会。权力平衡并不是国家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形成权力的平衡,因为一旦这种平衡是国家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形成的,那么随着国家继续追求权力,势必会破坏这种平衡,从而发生战争。因此,权力平衡是指,区域内国家有意识地希望形成权力平衡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甚至会自我克制,以获取“平等的安全”。在这种权力平衡体系下,区域内可以形成“国家间社会”(International Society)的和平秩序,该和平秩序具有希望区域内稳定和和平的“共同目标”。为了实现这个共同目标,区域内国家自愿受规范的约束,但也并不放弃本国利益。避免区域动荡和冲突被视为“共同任务”。战争虽然也有可能发生,但是被视为例外情况,长期的和平才是常态。国际法是重要的国家行为准则。国际组织在国与国之间的协调、一致和规范的制订上扮演重要角色。在最优情况下,甚至能形成集体安全模式。

第三种区域和平秩序的表现形式是协奏曲(Konzert)。这指的是,区域内各强国共同构建一个高级机构(exclusive institution),并在该机构的框架下,承担保障区域内和平和稳定的职责。由于该职责具有最优先性,因此它成了区域内国家共同身份认同的特征之一。这个特征虽然无法完全消除各国之间的相互竞争性,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将这种竞争限制在被严格的规范所约束的范围之内[22]

第四种,也是合作性和平秩序的最高级形式,即安全共同体(Sicherheitsgemeinschaft)。形成安全共同体的前提条件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区域内各国形成了一种共同的身份认同,从而从道义上和利益上形成了合作意愿。在这些国家之间,相互间的武力冲突已经不再可能,也不再有必要进行军事力量的储备。该区域内的融合程度和机制化程度(Institutionalisierungsgrad)已经非常高。

米勒认为,冷战期间由北约和华约构建起来的“双霸权体系”不再适用于今天的欧洲。这是因为:第一,在军事力量平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均势体系,一旦遭遇极端情况,就很容易发展成失控的大规模战争,例如古巴危机;第二,现在不再只有两个国家掌握核武器,因此通过核武器进行核威慑的做法已经不再适用;第三,北约的军事力量无论从数量上、质量上还是地缘战略上都早已远远强于俄罗斯。

“安全共同体”同样不再适用:乌克兰危机显示,俄罗斯与西方国家之间的价值观理念差距过大,中短期之内都不可能形成统一的身份认同。

由于“协奏曲”的前提条件是:“区域内各强国共同构建一个高级机构(exclusive institution)”,但很明显,在现在的欧洲范围内,缺乏这样有力的实施机构。

因此,在排除法之后,只剩下“国际社会”这一种可能的和平秩序模式。因为该秩序模式框架下包含了广泛可能性的机制设立和实践可能。欧洲若想从现有的对抗困境走向缓和,必须重新继承“哈默尔战略”的原则:一方面做好防卫的准备,另一方面向对方提供合作的可能。因此,一个新的欧洲和平秩序应当以下列条件为前提和基础:强调欧洲所有国家的共同安全利益;避免使当下的危机发展成灾难性的战争;摒弃口头上和行动上的军事威胁行为;加强军备控制;通过“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保障经济和生态的稳定发展、增进民众生活富足程度。

对于乌克兰危机出现的原因,米勒认为是冷战后东西方界限并未消失,而是逐渐东移,导致在欧洲大陆上出现不平衡、不稳定的安全力量结构,而最终引发俄罗斯的反弹。(www.xing528.com)

冷战后,西方国家曾经试图在欧洲实现一种介于“权力平衡”和“安全共同体”之间,并最终通向后者的和平秩序。因此,最初的设想是:将欧安组织拟转变为一个国际型组织,并在下设各种不同功能的下级组织,以形成冲突预防和危机管理机制,在加强军备控制的前提下,使区域内各国使用武力的意识降至最低。但无论是前华约国家(包括俄罗斯),还是在美国,这种使用武力的意识一直都没有消失过。

作为该意识的结果,北约开始东扩,并因此打破了当时给予苏联的口头承诺[23]。尽管中东欧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是不可逆的,但北约的东扩代表了地缘政治上的变化:西方的安全政治影响范围扩大了。这种行为是在俄罗斯国力很弱、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明显违背了俄罗斯当时的意愿。与此同时,北约无意将俄罗斯包括在东扩范围之内。无论是1997年北约和俄罗斯所签署的《基本文件》,还是2002年成立的“北约—俄罗斯理事会”,都不能使俄罗斯进入到北约的直接决策过程中去,只是对其的安抚措施而已。

冷战结束之后,随着苏联解体,在“强大的一端”北约和“弱小的一端”俄罗斯之间,出现了一个“中间欧洲”(Zwischeneuropa),从形式上看,它既不属于这一边,也不属于那一边。这其中,又有一些国家从内部来说就是意见不统一的,例如乌克兰。欧洲内部的这种“碎片化”倾向为欧洲的稳定带来潜在威胁。但如果上述三个部分能够在欧安组织的松散框架下和谐共处的话,这种威胁并不会发展成严重的危机。但随着北约的东扩,这种相对的稳定被打破了。北约东扩范围越广(甚至欧盟东扩也有类似的、只不过较弱的效果),欧洲中间地带这些内部就具有分裂因素的国家就越疑惑,越会不断地提出以下问题:我们究竟属于哪里?

这个问题在乌克兰(东部亲俄、西部亲欧)表现得最为明显。由于西方机制(北约和欧盟)的逐渐东扩,导致中间欧洲部分日渐缩水,使得以乌克兰为代表的国家中亲西方的精英政治家和其追随者越来越感受到加入西方阵营的迫切性。与此同时,亲俄的国内势力则越来越感受到西方的逐步逼近,因而产生抗拒心理,从而展现出强烈的向俄靠近的意愿。

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就进行过多次尝试,试图组建新的联盟机制,以在冷战后的欧洲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但这些尝试都收效甚微,其重要原因是:对大多数可能的联盟成员来说,靠向俄罗斯远不如靠向西方来得有吸引力。只有像白俄罗斯这种孤立的、缺乏其他选项的国家,才会选择加入俄罗斯的阵营。中亚国家虽然重视与俄罗斯之间的安全政治关系,但同时却也尝试着通过与中国和美国同样保持良好关系,以削弱俄罗斯对其的影响力。在高加索地区,则只有亚美尼亚更倾向于俄罗斯。

面对日渐缩水且逐渐西化的“中间欧洲”,俄罗斯的领导层认为,摆在他们面前的只剩下两种选择:一是继续容忍西方联盟向东扩展,但历史经验表明,俄罗斯的忍让并未给俄带来任何好处;二是主动出击,尽量联合那些原本国内就存在亲俄力量的国家,以西进对抗东进。虽然这样做远不能使俄罗斯与北约力量对比达到平衡,也无法将冷战结束之后西方赢得的势力范围给找补回来,但至少能使俄罗斯不再被整个欧洲边缘化,也能起到一个符号性的作用,使俄罗斯人的心理得到一定满足。

米勒因此得出结论:欧洲的分裂并不是由俄罗斯人引起的,而是西方国家在冷战之后的决定和行为造成的。通过北约和欧盟的东扩,它们实际上执行了一种古来有之的权力和地缘政策:向外扩张自己的联盟。造成它们施行这种政策的原因可能是崇高的、道德的,也有可能是地缘利益驱使,但其造成的事实结果都是一样的:欧洲被分裂成了西方联盟、非西方联盟和衰弱的对立联盟。西方联盟在地缘上的扩张在俄罗斯引发强烈的不满,并从客观上导致俄罗斯的民族主义者和强权主义者在俄赢得了独裁专制的统治地位。正如俄罗斯第一任外长科济列夫曾经说过的那样:西方对俄罗斯利益的一再挤压只会有利于俄罗斯国内的民族主义者和非民主主义者,普京的上台就是绝佳的例证[24]。尽管“9·11”事件为美俄合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但布什政府对俄罗斯利益的忽视使普京治下的俄罗斯越来越往民族主义/攻击性外交道路上发展,在2008年北约峰会上,美国向乌克兰和格鲁吉亚做出在未来吸收其成为北约成员的承诺更是致命一击。2012年,梅德韦杰夫所提出的新安全协定是俄方希望回到20世纪90年代初安全合作氛围的最后尝试,但依然遭到了西方的拒绝。这一切最终导致俄罗斯在2014年亚努科维奇下台之后,悍然破坏国际法,入侵乌克兰,并帮助克里米亚独立。

米勒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欧洲安全的不稳定源自冷战后欧洲的进一步分裂。从各种因素来看,该分裂已经不可逆了。因此,为了能在将来重建合作的平台,应当在欧洲两部分之间构建和谐的桥梁,使分裂后的欧洲依然能够缓和关系,和平共处。为了能做到这一点,他建议:

将欧洲分裂的进程进行到底,彻底划分清楚双方阵营。虽然北约的东扩是个错误的决定,它导致欧洲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阵营,但事已至此,只能顺应现有的结果,将已有的局面最优化。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应当重新树立国际法的威信,尽可能使俄罗斯重新遵守共同的规范。

具体操作步骤:

1.在国际社会的监督下,在乌克兰有归属争议的地区(包括克里米亚)重新举行全民公决,以确定这些地区的最终归属。而一旦确定归属,那么同意留在乌克兰的部分,根据北约的《自由结盟选择原则》,可自行决定是否加入北约。这一方式同样可以适用于摩尔多瓦的德涅斯特河沿岸摩尔达维亚共和国以及格鲁吉亚的阿布哈兹和南奥塞梯地区:已经事实上独立出去的区域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剩下的部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入北约。

2.俄罗斯必须接受北约的进一步东扩,并以此换取国际社会对克里米亚独立合法性的承认。北约方面虽然不得不承认俄罗斯这一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但与此同时,能够获得联盟进一步扩大的好处。

3.通过上述方式,能彻底终结过去20年一直威胁欧洲稳定和安全的地缘利益斗争。

4.在双方都能按照上述方式现实地解决地缘争端之后,就应当在承认东西方政治体制不同的前提下,致力于逐步开展双方和解的进程。这是一个重新建构信任的过程。但西方国家不能指望俄罗斯会按照西方模式开始民主化进程,从普京本人的言论以及俄罗斯整体的政治氛围和民众倾向来看,至少在短期内,从外部推动俄罗斯进行民主化进程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此,西方国家应当努力寻找与俄罗斯的现实合作平台,稳定整体欧洲安全环境,客观上为俄罗斯的社会和政治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框架条件。此外,为了达到双方和解,应当进一步加强军备控制。这意味着,北约的中东欧国家成员不应继续用自己的安全利益“绑架”西方国家,使北约和俄罗斯之间无法达成进一步妥协,因为一旦上述彻底划分东西欧边境的做法实现,随着北约的进一步扩大,这些国家已经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来自俄罗斯的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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