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2011 年12 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急疏散预案;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③?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按照《消防法》规定,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多为定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 年3 月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査。
4.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www.xing528.com)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1)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2) 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3)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5.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 部委2009 年5 月发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规定,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 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 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消防安全挂图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 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4)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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