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行为。
(1) 开标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开标应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其代理委托书的代理人、招标人代表以及公证方有关人员参加,评标组织成员一律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2) 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开标应当遵守如下法律程序:
1) 开标前的检查: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 投标文件的拆封、宣读。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 开标过程的记录和存档: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记录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号、刊登招标公告的日期、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及报价、截标后收到投标文件的处理情况等。
(3) 标书无效条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人评标:(www.xing528.com)
a.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b.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d.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e.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f.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g.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h.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i.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无效标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如果涉及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应当留待评标时由评标组织评审、确认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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