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基本上是艺术学科取向的儿童艺术教育,即“为了艺术的教育”。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儿童艺术教育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加强及经典艺术教育著作的译介,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逐渐承认儿童的艺术潜能,尊重儿童艺术的特点等。在艺术教育活动中,不少教师开始尝试给予儿童自由表现的机会,关注儿童在艺术活动过程中的体验与探究,促进儿童认知、情感、个性、社会性等各方面的发展。
当时的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在日益凸显审美价值的同时,开始关注儿童的发展。1988年8月颁布的《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幼儿园教育的任务是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对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入小学作好准备,为培养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这是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检验和评估幼儿园工作的根本标准”。1989年9月,《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并在第十六条指出“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1989年6月,《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在幼儿园教育原则部分提出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的原则。从此,学前教育“真正扭转轻视游戏及活动的倾向,还幼儿活动合理地位,让幼儿成为自己学习的主人”[49]。可见,学前教育在关注社会发展的同时,开始关注儿童发展,旨在促进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身心和谐发展”。同时,基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学前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打破以往对于“课堂教学”的过分重视。
在艺术教育活动中,不少教师开始尝试通过艺术教育促进儿童的全面和谐发展,并探索“游戏化的艺术教学”。例如,陈淑琴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组织形式等方面对幼儿音乐教育游戏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凸显了幼儿音乐教育的游戏性、综合性、活动性。《幼儿园课程指导丛书:艺术(小班)》指出:“由于音乐活动的普遍游戏化,传统的音乐游戏已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因此将其融入了其他四个方面的活动。”[50]同时,一些教师开始探索各种各样的美术游戏,试图使得幼儿园美术教育活动更加“好玩”。其实,对于儿童来说,他们的游戏往往是艺术,艺术往往是游戏,不管是艺术还是游戏都重在活动的过程。“游戏……可应用于儿童一切的活动,儿童的一切活动都是自主自发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和‘功课’或儿童一天正常的生理需要无关。”[51]罗恩菲德认为艺术是游戏的一种形式,里德认为游戏是艺术的一种形式,艺术与游戏密不可分。“游戏化的艺术教学”体现了教师儿童观、教育观的改变,反映了他们对于儿童以及儿童艺术特点的尊重,还表现出了他们对于“儿童在活动中学习”观念的认可。(www.xing528.com)
当时的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逐渐转向儿童发展取向的儿童艺术教育,即“通过艺术的教育”,主要表现在儿童艺术教育逐渐注重保护儿童的艺术潜能,激发儿童的艺术兴趣,关注儿童的自由表现与创造,重视儿童艺术欣赏和创作的过程,旨在通过艺术教育促进儿童的个性、创造性以及人格的健全发展。可见,我国儿童艺术教育工作者在“通过艺术的教育”方面作出了一些努力与尝试。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还是以“艺术学科取向”的儿童艺术教育为主导,不少教师在艺术教育观念与行为方面并没有得到真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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