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坚持的原则:党和群众团体关系的理顺

坚持的原则:党和群众团体关系的理顺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党组织对于各群众团体应当充分信任,放手让他们独立开展工作,对其所履行职能开展的业务工作不应干预,更不应当代替他们的工作。以往有些党组织把群众团体当作自己的工作部门或附属物,应当坚决纠正。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上,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组织自己依法去办。”

坚持的原则:党和群众团体关系的理顺

第一,党群分开的原则。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仅要实行党政分开,而且要党群分开。所谓党群分开,首先,是职能上的分开。关于党的职能前文已论及。党组织和群众团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虽都是群众组织,但是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执掌全国政权的政党,而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是一部分群众的组织,所以职能是不同的。因此,实行党群分开,就应当明确分清各自不同的职能。党组织的职能是根据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制定符合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各群众团体的职能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反映和维护所代表那部分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并组织和动员所代表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完成本职工作,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各级党组织对于各群众团体应当充分信任,放手让他们独立开展工作,对其所履行职能开展的业务工作不应干预,更不应当代替他们的工作。其次,在组织上也应当分开,各群众团体的组织从基层、地方到全国的领导机关,都有自己的组织系统,它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的各级代表大会,它的执行机关是由代表大会所产生的各委员会和执委会等常设机构。以往有些党组织把群众团体当作自己的工作部门或附属物,应当坚决纠正。

第二,政治领导的原则。我们说党和各群众团体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并不是说其间不存在任何领导关系。如同政权机关、各民主党派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一样,各群众团体也要接受党的政治上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各群众团体就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所谓政治领导,就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遵循这一原则,党组织应当在一定时期内,对各群众团体的工作、任务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政治方向性的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认真地讨论研究。各群众团体中的党组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地通过党的系统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党委指示和意见,不应借口相对独立性,而在重大问题上自作主张,拒绝党的政治领导。(www.xing528.com)

第三,依法办事的原则。各群众团体是依法建立起来的、独立的组织,因此,各群众团体的事也应当依法由他们去办。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上,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组织自己依法去办。”这里说的法,包括群众团体的章程和条例。宪法和各种法律是依据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保证。各群众团体只要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地遵纪守法,就应当支持和鼓励。各群众团体的章程和条例,如《中国工会章程》、共青团的团章、妇联的《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都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根据所代表群众的具体利益制定的,是他们工作和行为的规范。各群众团体要按照自己的章程和条例开展工作,完全是他们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党组织不必加以干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