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抑商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二程继承了这个传统,继续推行这个政策。古代的四民是指士、农、工、商,二程讲的四民是农、工、兵、士,没有商人。他们主张限制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数。程颢在《南庙试策第四道》中说:“游食之徒烦,则在禁其末而驱之农。”(《二程集》第470 页)这里说的“末”,即商人,就是要禁止那些从事商业活动的游食之徒,强迫他们从事农业生产。
他们认为应限制酒类的生产和买卖。程颐说:“酒者,古人养老祭祀之所用,今官有榷酤,民有买扑,无故辄令人聚饮,亦大为民食之蠹也。损民食,惰民业,招刑聚寇,皆出于此。如损节得酒课,民食亦为小充。分明民食,却酿为水后,令人饮之,又不当饥饱。若未能绝得买扑,若且只诸县都鄙为之,亦利不细。”(《二程集》第175 页)程颐在这里指出了酒的危害性。首先,广泛地卖酒不行,不仅官府有专门卖酒的酒榷,民间有私人承包的买扑,村有酒肆。其次,卖酒的地方多了,就会动辄有人居而饮酒,造成惰民业,招刑聚徒,惹是生非。最后,造酒多了,就会影响粮食的生产,使许多人吃不上饭。“要之蠹米麦,聚闲人,妨农工,致词讼,藏贼盗,州县极有害。”(《二程集》第406 页)他们认为酒本来是供祭祀用的,到了宋朝酒却到处贩卖,到处饮用,损害了粮食的生产,养育了懒人,造成了争夺,以致词讼不止。所以,必须限制酒类的生产和买卖,若不能绝得买扑,就只限在都鄙县为之。就是诸县的县城、京师以及边邑地区买卖,禁止民间的买扑和村肆。
为了限制酒类的生产和买卖,同样要限制酿酒作物的生产。程颐说:“有土地,要之耕而种粟以养人,乃宜。今以种果实,只做果子吃了,种糯,使之化为水饮之,皆不济事,不稳当。”(《二程集》第151 页)这是要求要种粮食作物,不要种黏稻之类的造酒作物,以免酿酒。
他们还认为应反对私人铸铜钱,陕西省有人议论,认为官府铸钱不合算,用一贯钱铸一贯钱无利可图,准备取消铸钱。程颐说:“此便是公家之利。利多费省,私铸者众;费多利薄,盗铸者息。盗铸者息,权归公上,非利而何?”(《二程集》第424 页)这就是说,要以公家的名义铸钱,防止私人铸钱或偷铸钱,把铸钱的权利归于公家,何利没有?(www.xing528.com)
这里我们列举了二程的经济思想的五个方面,但重点是以农为本的思想,其他思想都围绕以农为本的思想展开。以农为本的经济思想,是二程经济思想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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