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五代十国,是军阀混战、分裂割据的时代,黎民百姓深受其苦,希望能有一个安定统一的国家。当时的北周皇帝柴荣,曾努力统一中国,终未成功。后周的高级将领、殿前都点检赵匡胤,经过“陈桥兵变”,迫使周恭帝退位,建立了赵宋王朝。宋太祖赵匡胤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尽快结束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二是要接受五代以来利用兵变改朝换代的教训,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按照这一方针,赵匡胤开始了一系列的活动。
第一,征战南北,统一中国。赵匡胤统一中国的战略和策略就是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照此方针,首先于宋建隆三年(962年),合并荆湘,宋得14 州,66县,97388 户。在乾德二年(964年),赵匡胤派兵6 万,分道伐蜀,一举灭了后蜀,宋得45 州,198 县,534039 户。在宋开宝三年(970年),赵匡胤讨伐南汉,宋得60 州,240 县,170263 户。在宋开宝八年(975年),宋军平定南唐,李后主出降,宋得19 州,180 县,655096 户。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继承兄志,继续统一大业。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钱俶献出吴越,宋得13 州,86 县,550686 户,史称“吴越归地”。至此,南方诸国得到统一。于是赵光义又开始了统一北方的战争。在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北汉灭亡,宋得10 州,40 县,35220 户。五代十国最后一个王国灭亡。但是中国北方还有被辽国占领的燕云十六州,长期不能收复,使宋王朝背上一个沉重包袱。
第二,加强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如何使宋王朝能够防范方镇势力拥兵自重,避免短命王朝的重演并能长治久安,这是赵匡胤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赵匡胤于宋建隆二年(961年)七月,征求韩王赵普的意见。赵普说:“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司马光《涑水纪闻》卷1)于是赵匡胤采纳了赵普的意见,开始从钱、权、兵三个方面夺回方镇节度使手中的政权、财权和兵权,以加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
首先是集中兵权。宋建隆二年,赵匡胤先把殿前都点检镇宁军节度使慕容延钊罢为山南东道节度使,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罢为承德节度使,从而使禁军大权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中。接着又全面进行收缴兵权的工作,赵匡胤和赵普亲自召集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高级将领举行酒会。赵匡胤在众将领面前一语道破,担心将领们重演“黄袍加身”的故技,因而劝导众将领们说:“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显然,这是利用物质引诱的办法,换取众将领们的兵权。在当时的情况下,将领们不得不接受。于是众多的将领们纷纷被解去兵权。赵匡胤将解去军权的将领们封之以散官爵位,赐之以厚禄慰抚,所有兵权皆归于朝廷,这就是史学家常说的“杯酒释兵权”的故事。
宋王朝的总兵权是由皇帝直接控制,但朝廷里也有一个军事机构,就是枢密院,设枢密使和枢密副使两位长官。“凡天下兵籍、武官选授及军师卒戍之政令,悉归枢密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而禁军的统领机构也有改组,即设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此谓三帅。这样把枢密院的调兵权和三帅的统兵权分开,使带兵者无权调兵,调兵者无权带兵,以使各方相互牵制,防止兵变。同时宰相也不再过问枢密院的事,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以加强皇权的控制。
其次是加强政权。宋朝初期的中央行政大权集中在政事堂(中书)和枢密院,史称“二府”,另有一些新设的机构与旧的机构并存。宋沿唐制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中央机构,大多数被削弱了管理权限,少数名存实亡。故《宋史·职官志》有“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别非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的记载。这种局面的出现,是赵宋王朝加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如政事堂,是宰相和参知政事(副相)议事办事的机关,但不再设于门下省和中书省,而只是设于禁中,行使中书、门下、尚书省的主要职权,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与此相应的有枢密院,是最高的军事机构。三司是总理财政的最高机构。这样朝廷中的军事、行政、财经三种最高权力机构都直接受朝廷控制。(www.xing528.com)
宋代初期的台谏制度和司法制度也有变化,宋太宗时设审刑院,为最高的刑案复审机构;御史台和谏院是最高的监察机构,台、谏之官,控制言路,弹劾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其权势可与宰相抗衡。由此相权受到牵制,与台、谏之官互为敌垒,以加强皇权的威力。
宋代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此外与州平级的府、军、监称支郡,这些机构宋初由节度使兼管。宋太宗时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取消了支郡的建制,改为直隶州,改变了节度使专权跋扈的局面。但是在州的长官知州之外,又设立通判一职,其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以限制州官的权力扩大。县的长官是知县,此外有主簿和县尉,分管财政和治安。这样宋代的各地方的行政机构也逐渐完善起来。
再次是集中财权。宋乾德二年(964年),赵匡胤下令,各府、州每年的赋税收入,除支度给用外,凡属钱帛之类的,“悉辇送京师”,归于三司掌管的左藏库。皇宫内又设内库,储藏三司每年的财政节余,称封庄库,由皇帝直接掌握。
宋王朝直接通过转运使、通判、主簿,把地方财政统一起来,减少许多中间环节克扣,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为加强君主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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