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政府主导是前提
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群众文化活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力度,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管理,积极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不断提高领导对乡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思想认识
要将各个县(区)和乡镇政府领导纳入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分批举办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县(区)长、乡(镇)长培训班,通过解读文化经济政策、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解决县(区)、乡镇政府层面一些领导思想观念上的重经济、轻文化问题,切实提高对基层特别是对乡镇、村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快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有利于解决当地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其文化素养,促进乡村持续协调发展。从长远来看,是加快乡村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将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提上日程、摆上位置,做到真抓、重抓、实抓。(www.xing528.com)
(三)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积极探索逐步推广以县(区)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和“馆外图书馆分馆”新模式,促进各类图书馆联盟,实行区域内图书通借通还、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展览讲座互联互通。加强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抓好乡村中小学生假期进书屋活动,提高图书报刊使用率。购置图书馆自助借阅设备,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村(社区)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办公共电子阅览室,开设“四点半学堂”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课外学习服务。在市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区、县(区)图书馆设立盲人图书室。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全部免费开放服务,制定免费开放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并公布服务内容,让社会、群众根据需要“点菜”。
(四)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
现阶段,乡村基层公共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供给标准化较多,个性化的特色服务与供给较少,而乡村群众因受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教育程度以及不同的性别、年龄、价值观念、兴趣偏好等影响,文化需求多层次、多元化,但由于供给侧与需求侧的错位,造成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群众需求不匹配、不对接等问题。乡村基层要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建、管、用协调发展,要灵活采用有效办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9]对于文化活动不够丰富、文化生活相对单调的乡村基层,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资助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等群众自办文化和补贴演义团体与文化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展演活动等办法。要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互动对接,建立任务清单,经常性对接当地群众文化需求实际,实施精细化“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模式,多提供针对性强的精准供给,有效发挥文化设施设备的功能。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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