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投入的事业,而且需要政府持续不断投入公共财政资金。宁夏属于国家西部欠发达省区,乡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市、县(区)财力普遍薄弱,自身财政支出能力不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投入更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投入待提高
近年来,宁夏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虽然逐年有所提高,但由于宁夏属于西部欠发达省区之一,财政支撑能力比较弱,如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5亿元,抵不上发达省区一个地级市的收入。尤其贫困地区市、县(区)自身财力更加单薄,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文化建设投入可以说微乎其微。各县(区)没有将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行纳入财政预算,长效运行的基本财政保障机制还未建立起来。除中央补助每个文化站4万元和地方财政配套1万元资金能够保证按时到位外,全区各级财政还未建立稳定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文化投入渠道单一,社会力量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氛围还未形成,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尤其是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经费和工作人员劳务费等方面,地方财政困难,投入能力有限。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不够,无法保障基层文化专干的工资收入,基层在开展活动、场馆运行等方面得不到有效保障。在脱贫攻坚尚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市县(区)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不足且缺乏持续性,比如固原市本级2018年给文化旅游广电局拨付文化工作经费727万元,2019年给文化旅游广电局拨付文化工作经费881万元,2020年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的总预算是500万元,三个年度均达不到年“创文工作”经费预算1000万元的要求。各县(区)财政对每年1000万元的工作经费基本没有足额保障。
(二)乡村公共文化活动经费待提高(www.xing528.com)
乡村文化经费不足是制约乡村文化活动的瓶颈问题,政府的有限资金主要集中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活动的经费明显不足,虽然市上每年通过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对乡村开展文化活动给予一定补助,但远远满足不了管理、维护、使用、开展活动的需要。从事乡村文化大院的文化爱好者和志愿者无经费补偿,乡村文化活动经费大多数仍然要靠群众自发募集。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政策制度尚需完善
虽然各地在鼓励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但是由于宁夏地区整体经济欠发达、大中型企业数量较少、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更少,每年出资赞助支持全市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企业非常有限。同时,在鼓励社会赞助和捐赠公益文化事业、实施公益性演出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方面政府还缺乏明确的鼓励措施,致使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力量支持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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