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努力实现由“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群众自办文化的发展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
(一)强化政策扶持,推动乡村群众自办文化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为群众自办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自治区政府每年将扶持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列入“为民办实事”文化惠民工程,“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440万元,为370个民间文艺团队、340个农民文化大院配送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音响、乐器、服装等器材。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等地采取评星定级等办法,每年命名一批星级团队、大院给予表彰和扶持。灵武市、隆德县、中宁县等地采取政府投资补贴的办法,完善农民文化大院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在文化馆(站)和村、社区文化室(活动中心)为民间文艺团队设置排练室,解决活动阵地缺乏等实际困难。
(二)搭建展演平台,乡村群众充分交流展示自办文化
宁夏连续举办两届“欢乐宁夏”全区群众文艺会演活动,通过自下而上举办县(区)初赛、市复赛、自治区决赛的形式,层层选拔民间文艺团队的优秀作品展演竞赛。举办十二届“全区社火大赛”、两届“全区群众书画摄影作品展”,对优秀社火队、书画摄影作品进行评选表彰。自治区的“清凉宁夏”广场演出、银川市的“踏歌起舞”广场舞大赛、石嘴山市的“舞动石嘴山”舞蹈大赛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获得群众普遍欢迎,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一大批优秀群文骨干人才和文艺佳作涌现而出,创作表演水平在交流展演中也得到提高,一批优秀团队及作品被推荐参加全国“群星奖”、老年合唱节、少儿合唱节等,在更高层次的平台上进行展示。(www.xing528.com)
(三)丰富基层实践,乡村群众自办文化开辟新路径
各级文化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自办文化积极性明显提高。一是文化能人自发建设。许多文艺团队、文化大院在创设之初,都是创办者自筹资金、自建场地、自购设备,免费供当地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原州区王永红文化大院于2012年2月创办,利用自家800多平方米的院落建设了舞台、活动室、书画室、刺绣室、图书室等,吸引当地村民自娱自乐、展示才艺。梁云文化大院开设皮影、书画、戏曲表演、图书借阅等活动场地,并自办农村非遗展示陈列馆,集中展示六盘山区农耕文化。二是示范带动自办活动。各地通过民间文化能人的组织带动,汇集了一批有一定文艺特长和创作才能的民间人才,经常组织开展创作、排练和演出活动,使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社火、地方戏剧等得到推广和普及。中宁县新堡镇夕阳红文艺队由20多名农民文化能人和退休干部组成,坚持自编自演原创作品,在服务当地群众的同时,还组团到香港、上海、北京等地演出。原州区王永红文化大院演出队短短几年,从最初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40多人,形成了编导、主创、主持、乐队、演员、音响师等门类齐全的文艺团队。三是增强活力自我发展。群众自办文化长期扎根基层,顺应群众需求,贴近生活实际,开展的文化活动群众大都喜闻乐见、乐于参与,并逐渐被商业性演出市场认可,一些水平较高的团队受邀参加商业性演出,不仅能够维持日常运行,而且可以创收盈利,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满足文化需求,充分释放乡村群众自办文化热情
当前,群众文化需求旺盛,且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特征,在基层特别是乡村等地,广大群众不再满足于看电视、上网、看演出等静态、被动接受的文化服务形式,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能主动参与到各类文化活动当中、充分展示才艺,在自娱自乐、健身锻炼的同时,为更多人带去快乐。这一点在中老年人群、偏远地区、文化资源丰富等区域尤为突出。群众自办文化的兴起,也为他们展示自己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优秀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和保护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今后群众主动参与、自办文化的积极性会更高,群众文化的创作演出热情将得到充分释放,群众自办文化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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