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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发展特点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特征各异,针对不同项目类别的不同特点,各保护单位因地制宜开展非遗工作,每年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民间田野走访调查记录,收集各类非遗资源实物资料,登记整理归档,截至目前,普查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968项。(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化以国家级项目的保护为侧重点,探索适用于自治区区情的传承保护工作方式成为宁夏非遗工作的重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发展特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体系化

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文化馆(非遗中心)全面摸清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门类、数量与分布状况,熟悉掌握宁夏境内十大类100多个非遗项目的分布、留存、传承及生存环境等情况,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法,对宁夏非遗资源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整理,形成非遗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常年化、常态化,同时通过建立档案数据库、编辑出版非遗系列丛书,为保护研究奠定资料基础。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特征各异,针对不同项目类别的不同特点,各保护单位因地制宜开展非遗工作,每年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民间田野走访调查记录,收集各类非遗资源实物资料,登记整理归档,截至目前,普查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968项。2015年起启动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记录工作,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首批记录徐建业、马兰花、张宝玉、杨栖鹤4人,第二批记录闫森林、杨华祥、杨达吾德3人。在此基础上,2016年开展了第一批自治区级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记录工作,对20名60岁以上自治区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制度化

各市、县(区)大部分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办法》《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并参照国家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建立区、市、县三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管理制度,形成定期申报、督查、奖惩、退出机制和层级管理、职责明晰的传承与传播制度,实行名录项目有进有出的动态化管理,促进传承人和保护单位传承传播活动规范化运行。各地相继建立展示宣传机制,支持项目保护单位广泛征集作品陈列展示,全区5个地级市和大部分县(区)都设有非遗展示馆,征集并长久性陈列展览非遗相关作品。

红寺堡区出台《关于对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项目传承人经费予以扶持资助的实施意见》(红文体旅发〔2016〕133号)、盐池县出台《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项目传承人予以扶持资助的意见》(盐政办发〔2016〕29号),对本地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地化

以国家级项目的保护为侧重点,探索适用于自治区区情的传承保护工作方式成为宁夏非遗工作的重要内容。自2006年以来,为了加大对宁夏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力度,全区相继建立了6批67个项目传承点(基地)。这些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点(基地)的建设,凸显着项目传承人的重要性,以他们为中心,在乡间设立固定的传习、传承点,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为终极目标。目前“花儿”、剪纸、刺绣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点)工作成效显著,大部分非遗基地在政府的扶持下已经注册了企业,很好地传承了项目技艺,解决了部分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同时增加了群众的收入。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品牌化

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传统节日,借助国内国际非遗展会平台,开展非遗作品展演、非遗技艺展示等活动,拓展区域之间、国内国际之间的交流空间,扩大影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和咨询服务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www.xing528.com)

充分挖掘利用本地文化元素,策划组织传统工艺+岩画培训班,探索非遗+旅游、非遗与贺兰山岩画的链接点,让非遗技艺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现代市场相结合,与群众生活相结合,提升传统手工艺品的品质,打造出有宁夏特色的非遗品牌。自1998年起成功举办十二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先后有西部12省区20多个民族的1000多位民间歌手参与,这一项目已成为全国非遗保护的成功案例和特色品牌。每年组织参加全国非遗博览会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宁夏非遗走出宁夏、走出国门。连续举办非遗主题展览、展演活动,对促进宁夏非遗的保护宣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项目保护单位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开设非遗专栏专版,面向社会介绍展示非遗项目。目前,全区各级文化馆(非遗中心)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多元化

支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企业,搭建非遗技艺展示和非遗产品展销平台。海原县建立集设计研发、加工培训、展览展销等功能为一体的剪纸刺绣手工艺品孵化基地,吸引8家剪纸刺绣合作社进驻,并与上海牡丹缘非遗文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带动当地非遗产品走出去。吴忠巧儿刺绣坊、隆德魏氏砖雕有限公司、青铜峡雄鹰皮草集团、盐池恒纳手工地毯公司等将传承培训和生产性保护相结合,采取“非遗+企业”“基地+合作社”等形式,不仅使非遗项目得到广泛传播、发展,而且形成了开拓市场、增收富民的新途径,成为开展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的典型。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活态”传承化

深入实施非遗项目教育传承计划,通过非遗进校园、民间艺人进课堂、编写校本教材等方式,将宁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素质教育,推动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在自治区非遗中心的带动下,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花儿”传承基地、平罗城关一小民间器乐传承基地、银川二中剪纸传承基地、泾源县三小踏脚、“花儿”、剪纸传承基地将非遗项目教学设为校本课,这些学校自主编纂的《绽放的花儿》《泥哇呜演奏入门教材》《剪纸应用教程》等校本教材进入课堂;杨氏拳、南营武术杂技、舞龙舞狮等非遗项目在当地学校建立传承基地,聘请代表性传承人为辅导员,丰富了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在“花儿”传统曲调基础上进行再创作,将传统“花儿”变成适合小学生传唱的校园“花儿”,并举办“校园花儿合唱节”等活动进行传承。

固原市原州区建华秦腔文化大院非遗传承人窦凤琴老师公益培训课堂(展帆/摄)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推广化

每年组织举办全区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传承人培训班,邀请专家解读非遗保护相关知识;做实做大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普法讲座、知识解读、成果展示、印发资料、现场表演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非遗知识;主持《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出版《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宁夏鼓吹乐考察研究》《国际剪纸精品集》等著作,汇集保护成果,起到了资料积累和宣传推介作用;拍摄非遗专题片、采写传习现场、录制非遗音乐,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宁夏电视台、宁夏广播电台、宁夏日报等先后开设多个专栏或录制专题节目,对宁夏非遗保护工作和特色非遗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及推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建立宁夏非遗网、宁夏花儿网和宁夏非遗微信公众平台,拓宽了群众获取非遗信息、了解非遗知识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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