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3和假设4分析了两种市场力量对企业专利产出的不同影响,研究认为竞争强度对企业专利产出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市场需求变化对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则呈现出一种倒U形变化:即这种正向影响先上升,后下降。基于不同市场要素的两种市场力量对企业专利活动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机制。在信息化社会的全球竞争中,企业为了阻止竞争对手模仿,建立竞争优势必须申请专利。而市场需求波动一方面会破坏企业现有产品的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去创新;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专利活动提供新的机会,并加强其动机(Porter 1985;Tushman and Anderson 1986)[268,334]。然而过高的需求变化则会让企业无所适从,同时为了规避风险,企业将降低专利申请的动机。因此,竞争强度和市场需求波动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共同影响着企业的专利产出。假设3和假设4得到充分支持。专利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专利可以帮助企业阻拦竞争对手、防止竞争对手模仿等(Blind等,2006)[83]。Arrow(1962)[38]分析了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越高,企业专利产出越少,因为市场地位强度与专利的功能产生了一种替代的作用。竞争威胁对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Gilbert和Newberry(1982)[86]则认为企业市场地位越高,进行专利活动的效率也越高,因此市场地位高的企业会获得较高的企业专利效率。Duguet和Kabla(1998)[80]和Nielsen(2001)[87]等研究随后实证支持了市场地位效率的观点。竞争强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市场地位的高低,一般市场地位越高,企业面临的竞争强度会相对较低;反之,企业面临的竞争强度则会比较高。因此,我们关于竞争强度对专利产出影响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支持了Arrow(1962)[38]的观点。当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处于较低的市场地位时,企业会开展专利活动,来帮助企业建立竞争优势。在创新研究方面,本书的研究与Zhou等(2005)[109]在竞争强度对基于技术的创新的影响方面不一致,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专利的特殊性,专利不同于一般技术创新,可以阻止竞争对手模仿,起到拦阻竞争对手的作用。因此,激烈的竞争会促进企业的专利产出活动,而不一定会促进企业一般的技术创新。本书的研究结论与Zhou等(2005)[109]在竞争强度对市场创新的影响方面保持一致,专利的三大类别之一就是实用新型,这与基于需求的创新在某种程度上有很大相似性。
关于市场需求波动对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我们与专利经济学研究和创新研究中大部分的结论不一致。专利经济学观点认为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市场机会对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不明确,存在着正向、负向、不显著等观点(Arrow,1962;Duguet和Kabla,1998;Nielsen,2001)[38,80,87],我们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不同观点的产生提供了一种合理解释,即市场机会对企业专利产出的影响有可能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曲线变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观点的进一步验证提供了微观借鉴。在创新研究中,像Zhou等(2005)[109]发现市场需求波动对企业创新有正向影响。我们认为其忽视了剧烈市场需求波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中,市场需求变化相对没有那么剧烈,而转型经济中企业专利活动存在两种特殊情况:许多市场需求因为技术落后的原因没有被开发,一旦合适的技术进入市场,需求会发生剧烈的变化;另一方面,基于专利区别于其他创新活动的特殊性,专利相比一般的创新活动周期更长,尤其是在专利申请阶段,有时可能所需时间比创新阶段更长,存在一个更明显的延迟,因此相比一般的创新活动,剧烈市场需求波动对企业专利产出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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