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悠久的制度建设史、制度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都促进了中国古代的制度记录与整理,激发了史家对制度史研究的极大热情,制度史研究一直是我国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制度的记录与整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在反映先秦历史的《尚书》《左传》《国语》《周礼》《逸周书》《仪礼》《礼记》《管子》等书中,就有许多关于制度的记载。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中的《礼书》《乐书》《律书》《天官书》《封禅书》等“八书”,记载了不少自先秦至汉初的制度沿革,开创了历代“正史”重视制度记录之先河。《汉书》继承这一传统,以“志”“表”的形式,系统记录了西汉一代法律、职官、行政区划、祭祀等制度。补入《后汉书》的“八志”,在制度记录的体例上更加完善统一,具有重大历史价值。“二十四史”中确有部分史书因时代原因而无志书,但统一王朝建立后,往往都会补上这一缺憾。如《晋书》补《三国志》缺“志”之不足,从而使各时期制度状况能够延续不断记录下来。隋唐以后,更加重视制度的记录、整理、研究。唐代杜佑的《通典》、刘秩的《政典》、苏冕的《会要》,开创了典制体政书通史和断代史之先河。《通典》编纂历时30余年,以200篇的鸿篇巨制,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法、州郡、边防等九类,记录了上自轩辕唐虞三代、下迄唐天宝年间(部分延至肃、代之际)的制度演变,影响至巨。此后,南宋郑樵的《通志》、宋元之际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与《通典》并称为“三通”。此后,历代典制体政书编纂续之不绝,至民国时完成《清续文献通考》,被合称为“十通”,与“会要”“会典”等体裁互为补充,是反映历代制度沿革的重要史料。
与丰富的制度记录并驾齐驱,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也有悠久的传统。古人虽不以“制度史”命名,但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制度史研究。如《周礼》一书,虽然不能被完全视为周代制度本身,但实际上是一部以自己思想体系研究“制度史”的产物,只不过与我们今天制度史研究的表达方式与范畴有所区别而已。其实,除官府文书档案等直接材料之外,无论正史中的制度记录,还是典制体政书中的记载,都带有史家自己的剪裁选择,不能完全等同于制度本身。还需要注意的是,古今对“制度”的理解固有差异,古人确有“制度”与“人事”不分的特点,但也不可一概而论,诸如《后汉书·百官志》《汉官仪》之类,还是以狭义的制度为主的。同样,近代以来的制度史研究固然有时代赋予的色彩,也存在重制度而轻人事的现象,但并非不重视人事,如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前言中就说:“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精熟一代的人事。”再如《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东晋门阀政治》等将制度与人事研究相结合的佳作也不少见。(www.xing528.com)
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后,因新理论、新方法的引入和新史料的发现,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出现了大发展局面。一方面,以政治制度为主体的各项制度研究日益深化、细化,制度史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另一方面,对制度史研究的理论方法探讨与存在问题的反思愈益引起关注。“活的制度史”、制度与“日常统治”、“制度史观”等问题的提出,对深化制度史研究均有启发意义。但正如学者所说,无论哪种思考,“都要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这是当代中国史学发展的根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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