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理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艰巨任务,已经摆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者面前。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应坚持从我国国家治理与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聚焦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法理问题,深入阐述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法理逻辑,推动研究不断深化和拓展。
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在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特的、博大精深的国家制度文化与法律文化,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如大同、大一统、德治、民本等。我们可以从研究古代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成败得失中提炼和概括我国古代国家治理与法律发展的智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总结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应系统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所走过的道路,深入分析各个历史时期国家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选择的治理方略及其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其中的宝贵经验。(www.xing528.com)
着眼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握法理学创新发展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应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战略引领,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适应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新要求,深入探讨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现代化所蕴含的法理命题,促进当代中国法理学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丰富发展,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法理支撑。
《人民日报》(2020年03月09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