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诉讼法学研究者紧密结合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深入研究诉讼制度怎样回应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如何在保障实体正义的同时实现程序正义,关注中国现实、回应实践问题,持续推动中国诉讼法学繁荣发展。
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改革开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完善发展诉讼制度,成为中国诉讼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广大诉讼法学研究者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制度建设,推动三大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特别是研究如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纳入司法程序,运用法治手段加以解决。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国诉讼法学聚焦实现司法公正的诉讼制度建设,推动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不断扩展,为诉讼类型日益完备、诉讼程序更加规范、诉讼成效不断提升提供理论支撑。
适应诉讼法律制度和规范发展完善的要求。今天,我国以诉讼基本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案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备。这与中国诉讼法学的理论贡献密切相关。中国诉讼法学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提供理念探讨、思路拓展、经验借鉴、制度协调等方面的学理支持。在相关诉讼法律颁布后,学者们从法理上阐释立法精神,对法律条文进行学理解释,促进法律规则正确适用。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学者们分析研究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与意见,为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我国诉讼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www.xing528.com)
适应司法改革实践需要。通过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提升程序正义的实现水平,是中国诉讼法学的重要研究方向。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诉讼法学发展了诉讼目的理论和诉讼构造理论等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促进司法审判向加强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等方向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中国诉讼法学围绕该命题的实质内涵、基本原理、实践形态等展开深入讨论、提出落实建议,不仅有效配合了改革的推进,也充实了诉讼法理念,丰富了研究的现实内涵。
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司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观念日益多样、社会利益日益多元,社会矛盾纠纷数量增多且日趋复杂,国家治理任务更加繁重,迫切需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回应这一现实需要,中国诉讼法学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高效公正解决纠纷的诉讼方式及程序手段,研究如何以有限司法资源更好处理各类司法案件。相关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促进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为维护转型期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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