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学研究借鉴了大量西方法治观念、法学理论,这是在当时法治经验不足、法治理论欠缺情况下的一种选择。但在今天,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西方法治理论就无法继续为中国法治实践提供支持。强国时代呼唤中国法学创新发展,中国法学研究理应回应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更好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向世界提供中国法学研究的智力成果。
为增进国家认同提供规则指引。当今时代,文化更加多样,如何在差异中寻求价值上的认同?法律是有效手段之一。法律致力于将社会生活经验上升为普遍规则,通过法律程序建立协商、合意等机制。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可以发挥调整、协调和整合的作用,敦促每个社会成员既实现自身权利,又接受法律的统一规范。法学研究应致力于对增进国家认同作出法理上的阐释,阐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论证人民主权原则、法治统一原则等一系列重大法学原理,为立法提供指引,发挥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国家整体意志的作用。
为夯实强起来的制度基础提供学理支撑。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强大的制度基础必然需要在理论上抽象出一般概念、命题、论断,为各种具体制度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思想上的指引,促进治国理政强大合力的形成。现代国家制度涉及国家权力在法律上的分配及运用,法学正是通过研究法律上国家权力的性质、类型、相互关系来揭示权力运行的法理基础和规律。对于我国来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强起来的制度保障。这一整套制度体系的发展完善及其体制机制的科学运转,都需要法学深入研究,提供具体学理支撑。(www.xing528.com)
为提升治理能力提供规范依据。理论不仅反映实践,更要促进实践。法学研究不仅在抽象意义上关注国家概念、夯实国家制度的法学基础,更要关注国家治理实践的具体需求。国家的强大治理能力体现在国家机构不断完成治理任务,并始终保持面对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现代国家机构往往建立在法律规范基础上,通过法律明确国家机构的性质、地位、职能、工作程序和相互关系;国家任务也需要通过法律指令上升为法定职责,才能获得良好执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完成全面依法治国重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都离不开法学持续深入研究。
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展示话语体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治理体系进入变革的关键期。中国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冷战思维与零和博弈,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中国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规则在各个领域向着更加平等、合理的方向改进,就要通过凝练的理论讲出中国主张,在规则制定中传播中国的概念体系、知识体系和原理体系。中国的法学研究理应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中国解释,为国家赢得更大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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