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2005)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定义为:由政府主导、非赢利的、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涵盖文化政策、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精品创作等诸方面。
杨建新(2006)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需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充分发挥文化自身价值与功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打造服务型政府,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天职需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苏峰(2007)也持相近观点,他认为应该有九大体系:公共文化政策、理论体系,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公共文化生产、运营体系,公共文化信息体系,公共文化资金保障体系,公共文化人才体系,公共文化创新体系,公共文化指标体系,公共文化评估、监督体系。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在经济体制、政府管理体制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提出的。也有学者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是中国经济快速前进,而文化建设显得相对滞后,如何实现社会的平衡发展决定着未来中国的面貌;二是文化领域自身,尤其是大众媒介出现了泛娱乐化的趋势,如何引导文化的健康发展决定着公众精神生活的质量。
骆威(2007)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生产与引导方面提出了“成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要素论”,他认为成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即文化政策规范体系、舞台艺术供给体系、文化展示服务体系、群众文化活动体系、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文化资源整合体系、文化主体引导体系、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文化交流扶持体系与文化人才培育体系。(www.xing528.com)
深圳市文化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课题组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的大背景是中国政府职能由传统型向现代服务型政府的改革(包括文化体制改革)。
从以上方面的阐述可见,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与文化改革创新的基本框架中提出的,政府从国家宏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出发,加强了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由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可阐述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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