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自负》一书,是哈耶克就自己毕生研究的市场文明之运行原理所做的一个总结。阅读该书,不禁会让人想到斯宾塞说过的一句话:“只有通过不断变化的重新表述,才能令不愿意接受新奇思想的心灵认可这种思想”(5)。哈耶克这本书完全体现了斯宾塞表达的意思,就是说,他不断地创造新概念、引入新理论或者干脆变换说法,来阐明他一生言说的主题,即市场秩序与私有财产制度是正确的、值得坚守的。
我们先来看一看哈耶克就“理性”而创造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理解哈耶克思想的基础。在他的多本著作中,哈耶克曾反复地运用这两个概念,以至于吸引了不少学者将其作为重要的分析框架而接受。
正如第五章曾经提及的,自17世纪以来,有一种意见越来越成为普遍性的共识,那就是社会政治制度要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这里说的理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理性的世俗化,即评判社会政治制度不以神意为本位,而应基于人的体验、人的眼光进行,要从世界本身去认识世界;(2)理性的个人自觉,即评判社会政治制度要基于人的独立思考而找到的理论。
如果说上述两方面的含义还是表达了对理性的一种相对温和的主张的话,那么笛卡尔的主张就显得更激进一些。当然,激进也是他那个时代的主题。笛卡尔主张的是,怀疑是求知的根本前提,“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6)。因此,笛卡尔提倡要用理性的尺度去怀疑和审视以往的一切知识;只有经过理性的怀疑和思考以后,对那些自己认为没有问题的东西(清晰、判然的观念)才能纳入知识的范围,并由此建构起整个理论体系。当然,从逻辑上说,怀疑必须要在某一处止住,这样才能产生积极结果。这个让怀疑停止的点应该是无疑问的事实和无疑问的推理原则,是最简单最可靠的起点。笛卡尔的说法是,这只能是“我思”,即自己的思维,因为若停止思维,“我”的存在便没有证据了。这也是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的含义。
“我思故我在”使人的认识基础因人而异:对每个人来说,出发点是他自己的存在;这个出发点不是其他个人的存在,也不是社会的存在。如果由此建立的理论在自己看来是正确的,那就不应该向任何权威低头;同时他也不希望自己的理论只靠本人的威望来强迫别人接受,而希望根据一般公认的真理标准让人们信服。启蒙运动时期的口号是,“有勇气运用你的理智!”这正是笛卡尔主张的最好反映。而伏尔泰的夸张言论,“现在你们发抖吧,理性的日子来到了”,则是笛卡尔所倡导理性的时代最强音。基于对理性的这种高度自信,西欧社会政治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得以重塑,并进而诞生了现代国家。
不过,当历史发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在西方思想界却兴起了对理性的怀疑,爆发了一场“理性的危机”(7)。这一危机至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确定性的丧失。以笛卡尔为首的哲学家,他们在运用理性反思社会政治制度建构时,参照和模仿的对象是自然科学。在他们看来,自然科学及其结果是可靠的、确定的,由此形成的知识也是可靠的。但是,一方面哲学反思的结果发现,知识并不会因起点的可靠而得到保证,因为起点的可靠不能保证结果的可靠;另一方面,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说明,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微粒的性质是推断出来的,特别是量子理论告诉人们,要获得外部世界的确切知识是不可能的。自然科学的确定性丧失了,那么以自然科学为榜样的社会科学,它原来提倡那些价值和标准是否还具有可靠的保证?
第二,非理性的兴起。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是有理性的个人,启蒙运动也正是打着张扬理性的旗帜取得了胜利。但是,启蒙运动的哲学忽视了非理性的力量。非理性指的是人性中的无意识本能、直觉、情感、意志、欲望等。对理性的批判和对非理性的强调,在休谟、卢梭等人那里已有所反映,而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尼采、弗洛伊德等人那里发展到了新高度。此后,许多哲学家纷纷指出,启蒙运动中的理性已发展成为技术理性,而技术理性压抑非理性,是现代人性异化的根源。
哈耶克并没有直接地回应上面说到的“理性的危机”问题。他根据自己的心智理论,提出了建构理性和演进理性两种理性观,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现代社会政治制度奠定了适当的理性基础,侧面地、部分地回应了现代社会所遭遇的理性危机问题。
哈耶克的心智理论认为,人类心智永远不可能为自身完全理解;从逻辑上讲,心智既然是人类划分周围世界的方式,人就永远不能退回去,不能把心智自身视作一种感觉输入。人们至多能解释心智运作的某些规则,对感觉秩序提供一个原则性的解释;这种局限性使人不可能对世界做出一种完全理性的理解。
根据这一心智理论,哈耶克将思想史上相关学者对理性的看法划分为两大类,建立起两种理性观:建构理性观和演进理性观。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哈耶克运用了自己这一理论。虽然在这本书中,他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相互区分的概念,但明显地运用了这一概念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在书中,他提到了建构论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但未明确提及演进理性观或演进理性主义,只是反复提到了进化论(演进和进化在英文中对应同一个词“evolution”)。
所谓建构理性观(哈耶克反复举出的代表人物就是笛卡尔),其观点是,理性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每个人生而具有知识与善,能够理解并把握事物的本质,个人理性可以为一切价值判断制定标准,人类能够根据审慎的思考而建设文明,所有的社会制度都是而且应当是审慎思考设计的产物。
哈耶克在书中说,持有社会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倒卖观念的职业好手”,第60页),包含有如下的理论预设(第67—68页),这些理论预设实际上就是哈耶克赋予建构理性观的特征:
(1)凡是不能得到科学证明或观察验证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www.xing528.com)
(2)凡是没有理解的事情,就没有理由遵守;
(3)对于一项具体的事业,除非对它的目标事先有充分的说明,就没有理由参与其中;
(4)任何事情,除非不仅事先完全知道它的后果,并且还能充分观察到这种后果并能将它视为有益的,那就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情。
哈耶克说,这样一种建构主义理性观或“唯科学主义”的看法,“是病态思维的产物,是一种滥用理性的错误的科学学说和理性学说,最为重要的是,它不可避免地导致对人类各种制度的性质和发生做出错误的解释”(第51页)。哈耶克认为,这种从笛卡尔那儿传给现代的理性主义,带来的最终结论就是,不但可以而且应该抛弃传统,并依靠理性建立一个新世界、一种新道德和新法律,甚至能建立一种全新的纯洁语言(第52页)。
在哈耶克看来,以法国人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所主张的社会契约理论,就典型地属于建构理性观。这是因为,这种社会契约论认为过去的社会是由一群纯粹意义上的个人达成的契约,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都由这份契约规定;如果不喜欢这个契约,那就可以废除。哈耶克反复说,如此一批社会契约论者,总是对现存的社会传统采取忽视或藐视的态度,认为那是对个人自由的压抑和摧毁(如卢梭的经典名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面对未来时,他们认为可以通过审慎地观察和思考,凭借个人理性,根据所知道的社会成员的偏好,来设计出最美好最合理的未来社会制度,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完全平等。显然,哈耶克眼中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完全继承了这批社会契约分子在理性问题上的建构论立场。
所谓演进理性观(哈耶克推崇的代表人物是休谟),其观点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对理性的滥用,认为理性不可能获得关于自然和人的心智的绝对正确的知识,人类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运用理性作局部的(边际的)改造。哈耶克本人极力赞成的是演进理性观,他反复警告人们,滥用理性来刻意设计未来十分危险。这是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彻底地了解另一个人,传统的传承是大范围事件,是由许多人的心灵接受和传递下去的,人类的发展只能主要依靠习惯和不断积累的知识传统,人类文明是由不断试错、日益积累而艰难获致的结果,是人的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
所以,自休谟以来英国知识分子对传统的珍视,得到哈耶克的高度推崇。在他的眼中,传统包含着超过了任何个人所能拥有的丰富经验,即使人们没有透彻认识和把握它,也不会妨碍它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目的。与此同时,哈耶克不认为尊重传统就意味着压抑创新,因为真正的创新必须怀着“不断演进”的态度,在边际上进行改进,如此个体理性的创新精神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那些试图设计和改造人类未来的人,不但错在对理性抱了过高的期望(即理性犯了自负的错误),而且若真的按此设想实行,就会变成倾向于控制人们的思想。基于此,哈耶克反对人们运用理性肆意改变人类生存的规则(尤其是道德规则),反对人们改变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习俗和传统。
哈耶克反复申明,只有这样的演进理性观才是“正确运用理性”,它是承认自我局限性的理性,是进行自我教育的理性。他认为,社会主义者所反对的“资本主义”(他将其称为“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或简称“扩展秩序”),就是这种演进理性形成的结果;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有意造成的结果,而是自发的产物。
哈耶克用来支持自己对建构理性观与演进理性观划分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生物心理学(即人的理智有一个成长过程而不是先天给定的)以及进化论。
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哈耶克举出的相关生物心理学的证据并不多。他只是一再强调,理性(智)并不比道德更高(“创设我们道德的并不是我们的理智”,第20页),理性(智)也不比文明更高(“不是我们所谓的理智发展出了文明”,第21页),相反,理性(智)是和道德、文明一起在人类交往关系中成长以来的,“是受着我们道德支配的人类交往,使得理性的成长以及同它结合在一起的各种能力成为可能”(第20页)。
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主要动用的论证依据就是进化论。按《哈耶克传》作者的说法,哈耶克有关进化的观念,来自于他从父亲那里学得的植物学知识。哈耶克自己在《致命的自负》中强调的是,经济学有高度重视进化的倾向(他指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是受马尔萨斯叙述的经济领域中进化思想的影响)。哈耶克反复强调的观点是,一切进化,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都是对不可预见的事情、无法预知的环境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无论是生物进化还是文化进化,都不承认有什么进化规律或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规律。因此,在哈耶克看来,社会主义者宣称掌握了人类发展的规律是不符合进化论的;而资本主义秩序的优越之处不在于理性对它的认识,而在于“在这种秩序中,更为有效的相互协调使其成员即使十分盲目,也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并取代另一些群体”(第22页)。基于进化论,他最终的结论是,资本主义相对于其他秩序的优越之处在于“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地传播开来”(第1页)。
由此,哈耶克根据他所赞成的演进理性观,认为资本主义这种自发社会秩序所遵循的规则系统是进化的(或演进的)而非设计的产物,而且这种进化的过程乃是一种竞争的和试错的过程,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规则是这一进化过程的结果,该结果也优越于其他规则系统。所以,基于演进基础上的资本主义规则系统及其理性,是目前为止最为正确的。这样的规则系统在未来当然可能会有所改变(哈耶克强调,没有理由认为“它在当代世界采取的具体形式就是最后的形式”,第36页),但怎样改变并非人类理性可以纯然设计,而应通过无具体目标的边际改进,不断地进化下去。
钱德兰·库卡塔斯(Chandran Kukathas)曾就哈耶克的建构理性与演进理性提出一个著名的质疑,那就是:给定哈耶克依循休谟理路而认定个人理性在社会生活中只具有限的作用,那么哈耶克的理论又如何有可能在为自由主义提供系统捍卫的同时,而不沦为他所批判的唯理主义(即建构理性主义)的牺牲品?换言之,库卡塔斯的意思是,哈耶克是用建构理性的方法而提出“建构理性——演进理性”这一区分的,但他的结论却是演进理性是正确的。显然,哈耶克运用进化论来为自己的理性观提供辩护,并不能完全消解库卡塔斯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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