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经济学家的梁小民先生,却写出了《经济学家不能治国》一文(7),这篇文章可能会得罪那些以“国师”自居的经济学家,或者维克塞尔批评过的那些正等待着要提供建议给开明君主的经济学家(8)。梁小民的意思是,现实比经济学理论的假设要复杂得多,制定政策要考虑许多经济理论未涉及的因素,如伦理因素、政治因素等;但许多时候,经济学家很天真,总是坚信自己理论的正确性,并要顽固地把这些理论直接变为政策。因此,梁小民的结论是,单纯的经济学家不能成为治国者。当然,非经济学者也作出过类似的批评,其中最为中肯的可能是秋风先生的批评。他说,主流经济学从经济人假定出发演绎出整个理论体系,这种方法具有“强烈的唯理主义倾向”,倾向于“把整个政治过程化约为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仿佛,每一具体改革的目标是给定的,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以最有经济效率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9)
通读《大转型》这本书,可以发现波兰尼事实上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承认,自19世纪以来形成的现代社会,在相当程度上确实已将经济活动独立出来并置于极高的位置,在社会中“一切交易都变成了金钱交易”,“一切收入必须来自某种东西的出售”(第62页),大部分社会成员在行为动机上早已从生存的动机转变为获利的动机(第36页)。不过正如本章说过的,波兰尼强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可自我调节、社会中的一切都应服从市场而不该受权力干预”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观念,就走得太远了,它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第3页)。这种观念的产生,是受“粗俗的功利主义的腐蚀和对所宣称的自发增长和自身治疗机制的盲目信仰的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对经济增长的社会后果的神秘接受,不管这些后果可能会是什么”,它怀疑甚至忘却“基本的关于政治科学和治国才能的真理”(第29页)。因波兰尼这样的言论,《大转型》一书导言作者弗雷德·布洛克说,“《大转型》提供了迄今为止对市场自由主义最强有力的批判”(“导言”第10页)。
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波兰尼提醒治国者注意,而自由主义经济学对此没有或未能充分地认识到。
第一,贫困问题。不是说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没有注意到贫困问题,他们确实看到了贫穷伴随着富足一起增长的现象。但是他们要么不能解释为什么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渗透到下层而出现“奇迹般的生产增长与大众几成饿殍”(第70页)并存的现象,要么用略带有恶意的进化论观点看待贫困问题,如汤森所言:“一般地,只有饥饿才能激励并且驱策他们(穷人)去劳动”(第98页)。事实上,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普遍持有以下的观点,即“自由让市场去掌管穷人,一切都能相安无事”,“让大多数公民濒临贫困是为繁荣的最高阶段所必然付出的代价”(第101页)。不能不说,这样一种观点不是常人能接受的,也因此成为波兰尼极力批评的对象。
第二,人类发展的可能。在李嘉图和马尔萨斯这类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法则意味着人类可能性的极限”(第74页),社会中的一切包括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等都应服从市场原则而成为可交易的商品。但波兰尼显然更同意戈德温的看法,“相信人类有无限的可能性”,要求“拒斥市场的法则”(第74页)。他赞同欧文对这种市场社会可能“产生最可憎恶的持久罪恶”的批判(第110页),赞许欧文运动的目标,即“只要找到正确的方法,人类的生存方式就可以重建”(第144页)。波兰尼认为,人类可以凭借“不屈不挠的勇气和力量来消除所有能被消除的不公正和不自由”(第220页)。让劳动力、土地摆脱市场,就像货币控制权已被转移到市场之外那样,这是“通过在整个社会范围的各个方向上废除商品化虚构假象而实现的社会恢复”(第213页)。当然,波兰尼强调,这样一种市场社会的终结,“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意味着市场本身的消失”,市场将继续以各种方式存在(“以保证消费者的自由、指示需求的变动、影响生产者的收入,并作为会计核算的工具”,第213页),但它“完全不再是一个经济自发调节的机制了”(第213页)。
第三,人类的自由需要权力的帮助。波兰尼反复批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说他们幻想,只要摆脱权力干预,市场能为人类带来自由,这种幻想“为我们的理想给出了一个错误的志向”(第218页)。这是因为,一方面“没有权力和强制存在的社会是不可能的,没有强力作用的世界也是不可能”;另一方面,权力及其施加的强制实际上“是扩大和加强自由的唯一手段”(第218页),“规制和控制不只是使少数人,而是使所有人获得自由”(第217页)。波兰尼用下面的句子点出自由与权力的辩证关系,并结束全书,“只要他是真诚地试图为所有人创造更多的自由,他就无须惧怕权力或计划会转而与他作对,并毁坏他以它们为工具正在建立的自由。这正是在一个复杂社会里自由的涵义,它给了我们所有我们需要的确定性”(第220页)。
(1) 波兰尼著:《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前言第1页。以下凡引自该书的文字,将只在文中注明页码,不再一一交代版本信息。
(2) 哈耶克著:《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33页。 (www.xing528.com)
(3)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6页。
(4) 姜义华:《中国社会的三种取向与现代化目标模式的择定》,载于姜义华著:《理性缺位的启蒙》,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5) 蒂利著:《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魏洪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
(6) 马骏:《改革以来中国的国家重建:双向运动的视角》,载于苏力、陈春声主编:《中国人文社科三十年》,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
(7) 梁小民:《经济学家不能治国》,《科技文萃》,2004年第7期。
(8) 马斯格雷夫、皮考克主编:《财政理论史上的经典文献》,刘守刚、王晓丹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22页。
(9) 秋风:《超越改革体制,走向立宪政治》,http://www.gongfa.com/qiufenggaigedaolixia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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