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说的是波兰尼观察到的双重运动之一,市场原则的扩张。在波兰尼看来,原来借助于国家力量而形成的在商品市场上以获利为动机的自主交易、自我调节的市场原则,具有自我扩张的能力,它要求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要求社会根据市场运转的方式来型塑自身。毫无疑问,劳动力、土地、货币的商品化,对市场经济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任何社会都无法简单地承受这样一种粗陋虚构的体系所造成的影响。因为这样一种做法,意味着“允许市场机制成为人的命运、人的自然环境,乃至他的购买力的数量和用途的唯一主宰”,最终“会导致社会的毁灭”(第63页)。
对这样的后果,社会兴起了种种反抗运动,政府也建立起各种措施和制度来加以限制。这就是波兰尼所述的第二重运动,即在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等要素方面,市场原则的扩张受到了限制或者反抗。实际上类似这样的反抗,早在18世纪及在此之前,社会就已在不自觉地进行,目的是抵制让自己成为市场纯粹附庸的要求(第67页)。但显然,只有到了19世纪,这样一个深层次的运动才真正成形,“它致力于抵挡市场控制下的经济所产生的邪恶影响。在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所固有的威胁面前,社会奋起保护自己——这就是这个时代历史的综合性特征”(第66页)。
接下来我们分别从劳动力、土地、货币三方面,来阐述社会保护自己的运动,这是相对于市场扩张运动的第二重运动。
在虚构为商品的三种要素中,劳动力具有最为突出的地位,因为劳动力就是指人类本身,而劳动力的组织就是普通大众的生活形式。因此,相对于其他商品,劳动力这样一种特殊的商品,“不能被推来搡去,不能被不加区分地加以使用,甚至不能被弃置不用,否则就会影响到作为这种特殊商品的载体的人类个体生活。市场体系在处置一个人的劳动力时,也同时在处置附在这个标识上的生理层面、心理层面和道德层面的实体‘人’”(第63页)。如果将人变为纯粹的商品,剥夺文化制度给予的保护层,人就会死于邪恶、堕落、犯罪和饥荒造成的社会混乱。波兰尼强调,劳动力商品化的结果,只不过是完全将人类社会变成为经济体系的附属品(第65页);将劳动力虚构为商品时表现出来的荒谬性,最为深刻地揭示了市场社会的乌托邦特性(第195页)。
事实上,自劳动力商品化进程开始后,社会传统力量就自觉地或不自觉地抗拒这一进程,因为这一进程事实上是在总体上破坏由人构成的传统社会的构架。这样的抗拒,在18世纪前后表现得更加明显,其最为重要的形式就是运用封建时期的法律或者颁布新的法律重申或保护旧的社会结构,以便将劳动力限制在他们所在的教区,从而阻碍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如1622年颁布的《安居法》就是如此,按波兰尼的说法它奠定了“教区农奴制”的基础(第67页),直到1795年该法律才被废除。可是在这同一年,英国又引入了斯品汉姆兰法令,试图再次阻碍一个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斯品汉姆兰法令”是波兰尼在书中着重分析的一个法令(第七章)。分析这个法令的目的,在于说明他一再强调的双重运动,即当时的英国社会被两股相反的力量左右:一种力量源于过去的封建关系,力图保护劳动力免受市场体系的威胁,另一种力量则试图将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组织到市场体系下,剥夺普通人过去拥有的地位,强迫他们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谋生(第70页)。
斯品汉姆兰法令的产生很简单,那就是在1795年5月6日,伯克郡的法官在斯品汉姆兰一家旅馆中作出了一项决定。这项决定,构成了斯品汉姆兰法令的内容:为了保证穷人能够得到维持家庭生活所需的最低收入,对那些工资低于最低收入的穷人,当地的教区或地主必须额外再给予津贴;津贴的数额采取与面包价格挂钩的办法,以便与工资合起来达到最低收入(第68页)。
波兰尼告诉我们,斯品汉姆兰法令虽然通常被称为一项法律,但它本身从未经由国会颁布。不过,这一法令很快就覆盖到几乎所有的乡村,之后不久甚至覆盖到很多制造业地区。从今天的眼光看,斯品汉姆兰法令实际上提出了“生存权”的要求,即“任何人都不需要恐惧饥饿,因为不管他所挣几何,教区都会帮助维持他和他家庭的生计”(第70页)。但是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看,这一法令实际上有效阻碍了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或者说破坏了工业革命所需的为工资而出售劳动力且面向全国范围供给的劳动市场。原因如下:首先,它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什么工作都不做也能生存,这样为工资而工作的劳动市场基本原则就被破坏了;其次,这一法令为穷人建立起仁慈的家长制度,以保护劳动力免受市场体系的威胁,但结果是将原本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限制在旧封建关系(教区、地主)的束缚中。所以,斯品汉姆兰法令的实质,是用传统的封建关系和力量,来阻碍劳动力的市场化。
不过,包含劳动力商品化在内的市场扩张潮流毕竟是不可阻挡的。特别地,当阻碍这一潮流也伤害劳动者自身利益时,类似于斯品汉姆兰法令这样的社会保护机制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波兰尼告诉我们,到了19世纪上半叶,“连普通大众自身都感觉到劳动力市场的缺失是一场比它的引入更加可怕的灾难”(第67页)。这是因为,此时的普通劳动者认识到,劳动力市场可以为所有与它相关的人都带来经济上的益处。
直到此时,劳动力商品化进程才真正完成,劳动力市场作为新的工业体系下组建的最后一个市场才真正地出现。波兰尼之所以将英国1832年的《改革法案》和1834年的《济贫法修正案》(与此同时废除斯品汉姆兰法令)视为现代资本主义的起点,是因为“它们结束了仁慈的地主及其补贴制度的统治”(第70页)。通过颁布《济贫法修正案》来废除斯品汉姆兰法令这一进程,波兰尼将其称为“市场的机制正在自我确证并叫嚷着自身的完善:人类劳动必须被变成商品”(第88页)。由此得到解放的市场体系的逻辑,决定了19世纪社会史的正式开始(第73页)。
很清楚,劳动力市场化在经济上的好处并不能抵消它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因而必须建立起新的机制来保护社会及组成社会的个人。波兰尼告诉我们,正如斯品汉姆兰法令的废除是新登上历史舞台的中产阶级而不是旧的社会结构中的地主阶级的杰作一样,在新时期充当社会保护者角色的也是一个新阶级,那就是工人阶级。
如前所述,正是在普通劳动者的支持与要求下,劳动力商品化进程才得以完成,市场体制才真正建立。波兰尼对此用带有感情的语言描述道,“这一开颅剖腹般的手术之所以能够成功,全仗各阶层,包括劳工阶层自身的坚定不移的信念的支撑”(第88页)。因此,“从历史上说,工人阶级与市场经济是同时出现的”(第87页)。也正因如此,波兰尼将斯品汉姆兰法令的废除视为现代工人阶级的真正诞生之日。不过,工人阶级所具有的自我利益,也注定他们要成为“与机器文明所固有的危险针锋相对的社会保护者”(第87页),因为他们希望自己成为机器的主人,希望自己的生活中除了工资外,还包括诸如自然环境、家庭环境、商品质量、雇佣关系稳定等多个方面(第146页)。就是说,工人阶级的总体命运,与工业革命、市场社会的历史方向是一致的,但他们力图摆脱市场社会强加给自己的单纯商品的命运,努力将自己变成机器的主人。从本质上说,工人阶级的“目标是对我们所认为的资本主义的超越”(第144页)。从经济角度看,这样的努力所实现的是,“为了保护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阻挠了市场的运作”(第151页)。
波兰尼用劳动者力图将自己从商品化境地挽救出来的努力,来解释19世纪开始的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运动,如欧文主义运动、宪章运动以及欧洲的共产主义运动。他强调说,“欧文主义并不是一个小宗派的灵感,宪章运动也没有局限于一小部分政治精英;两个运动都是由成千上万的手工业者、工匠、劳动者和工人组成的,如此大的规模使它们成为现代社会最大的社会运动之一”(第143页)。最终,一些新形式的劳动力保护措施(如工会、工厂法等)被引进,以限制劳动力商品化带来的消极后果。波兰尼仔细分辨道,在欧洲大陆,工人“主要通过立法来取得这种保护”,而英国的工人“更多是依靠资源的联合——工会——或者是他们对劳动力的垄断权”来获得保护(第150页)。欧陆与英国在劳动力保护方面之所以有差别,主要源于在欧洲大陆,社会保险比英国更早实行,政治倾向更为左倾,而且工人阶级比较早地得到了投票权等事实。
当然,在现实中还出现了既反对工人运动,又反对市场经济,同时要求对社会进行保护的一种反动思潮和情绪。在波兰尼看来,法西斯主义就是这样一种思潮。它是在市场经济和大众民主处在普遍危机之中诞生的,其本身没有一种可被认可的标准,也没有惯常的信条。法西斯主义服务于民族问题,只不过是它碰巧“捡到的”工作(第203页)。有关法西斯主义,第九章借助于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的内容还会讨论到。
土地是被虚构为商品的另一种要素。就本质而言,经济功能(作为商品而投入使用以获取收益)仅仅是土地发挥的许多至关重要的功能中的一种。波兰尼用略带文学风格的语言描述道,“土地为人类的生活提供稳定性;为他提供栖息之所;是他生理安全的条件;也是风景和季节”(第152页)。因此,“设想人的生命中没有土地,就如想象他出生时没有手脚一样荒唐”(第152页)。但在市场社会中,市场自由交易原则要求土地必须投入到市场中,像商品一样进行交易与使用,就是说“将土地与人分离,并以满足不动产市场需求的方式来组织社会,这正是市场经济乌托邦理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第152页)。
从全球的角度,波兰尼将这样一种让土地从属于工业社会需要的进程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将土地商品化,使原本封建性的土地收益流动起来;第二步是迫使食物和有机原材料的生产服务于整个国家范围的、迅速增长的工业人口的需要;第三步是将这样一个剩余生产体系延伸至海外与殖民地。这三个步骤完成后,“土地及其产品最终被纳入一个自发调节的世界市场的框架之中”(第153页)。
这样做当然有积极的后果,它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显然它也有消极的后果,“自然界将被化约为它的基本元素,邻里关系和乡间风景将被损毁,河流将被污染,军事安全将会受到威胁,食物和原材料的生产能力也将被破坏殆尽”(第63页)。不仅如此,由于土地是多少代人组成的共同体永久停留、耐心造就的不可移动的地点,因而具有普通商品所没有的特点,如“不可能被即席创作出来”,“共同体也无法承受牺牲它们而在别处重新开始的损失”(第157页)。与此同时,对土地商品化带来的破坏,也不可能指望政治权力不加以干预,因为土地作为主权的领土特征“渗透于我们的政治概念之中”(第157页)。(www.xing528.com)
对上述土地商品化的进程,社会当然会掀起相应的抵抗运动。波兰尼特别举出的例子,就是英国的圈地运动及反圈地立法的历史。
圈地运动指的是英国土地贵族,将原来归属于他们名下但按习惯由村舍公用的土地(或者荒地),标出明确的产权关系(圈围起来),并予以出售,或出租成为牧地以便用于高利润的养羊业或种植业。可见,圈地运动的实质,是将土地这一要素纳入到市场中。从市场原则看,圈地运动应该是一场“进步”,它明确了产权关系,提高了生产效率,还提升了土地的收益和价格。但是,这一场运动搅乱了原有的社会秩序,破坏了古老的法律和传统习俗,造成了众多的失地农民,因而被“称之为一场富人对抗穷人的战争”(第30页)。波兰尼描述道,“社会的组织结构被破坏了,乡村的荒凉、居民住所的破败不堪证明了这场战争的猖獗程度。它破坏了农村的自我防护体系,废弃了城镇建筑,大量削减了人口,将那些过度垦殖的土地变成了沙地。它骚扰居民,将他们由淳朴的农民变成一群小偷和乞丐”(第31页)。
为了使这种痛苦和混乱不至于毁灭社会共同体,王权站到了市场的对立面,反对圈地运动的进行。国王和他的枢密院,巧妙地利用普通法所维护的封建特权去制止土地性质的改变,并运用王室法庭打击圈地运动中的暴力行为。如前所述,在商品市场中,王权曾坚决地站在市场一边,运用重商主义政策来促进市场的发展。波兰尼还补充道,在劳动力市场化方面,普通法主要发挥的也是积极的促进作用。比如劳动的商品理论,首先不是被经济学家而是由律师雄辩地提出来的;普通法还站在倾向于自由劳动力市场的立场上,支持限制有组织工人的结社自由(第155页)。但在土地问题上,王权及普通法都转变了自己的角色,不再鼓励市场化的方向,而是反对它。以国王为代表的反圈地行动,有一个有意义的后果,那就是,在与各土地贵族斗争的过程中,王权得以壮大,国家力量不断成长。
波兰尼强调,英国之所以遭受了圈地运动造成的苦难却没有被严重地毁坏,就是因为都铎王朝和早期的斯图亚特王朝一直运用王权来延缓土地商品化进程,使市场化与经济发展的速度降低到能被社会广泛承受的程度(第33页)。这样一种做法,即“利用中央政府的权力来减轻变迁的受害者的痛苦,并试图把变迁的过程引导到破坏性较小的方向上去”(第32页),被波兰尼进一步概括为“变迁的速度与变迁自身方向相比并不显得不重要,虽然后者常常是不依赖于我们意志的,但我们所能承受的变迁发生的速度却是可以由我们来控制的”(第32页)。此处请注意,波兰尼的这一结论,“变迁的速度与变迁自身方向相比并不显得不重要”,是我们解读历史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框架,值得反复思考,尤其是对正处于高速发展中的中国而言。
当然,自由原则延伸到土地要素这一潮流毕竟无法阻挡,“反圈地法规似乎从来就没有阻止过圈地运动的进程,更别说已经很严重地妨碍了其进程”(第32页)。到19世纪中期,英国土地交易中的契约自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于是,自14世纪起开始于西欧的这一市场原则的扩张运动至此基本结束,农奴制的最后残余也被废除了。波兰尼总结道,“土地的商品化只不过是封建主义消亡的另一种说法”(第153页)。
在土地方面,市场自由交易原则主要体现为自由地处置土地财产,这被边沁理解为是个人自由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可靠保障,“对农业繁荣最为有利的条件,存在于那些没有限定继承权,没有不可转让的土地赠予,没有公地,没有赎回权,没有什一税……的地方”(第154页)。在第十一章我们将看到,《资本的秘密》一书的作者德·索托,也高度评价土地的自由交易原则,认为这将确保土地能转化为创造新价值的“资本”。
在欧洲大陆,市场原则也在同样地扩张;在取得惊人的工业成就时,该原则也同样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特别是在欧洲中部,乡村社会面临着彻底毁灭的危险。于是,在欧洲大陆就土地商品化方面,同样兴起了反向的保护主义运动。这场运动主要表现为,动用成文法(如土地法)和行政措施,限制谷物的国际自由贸易,保护佃农、小自耕农和农业劳动者。
为了应对土地商品化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在欧洲大陆还发生了两个有历史性意义的事件。一个历史事件是浪漫主义运动的兴起。浪漫主义更多地是一场文学的运动,但它的背后是真实存在着的土地方面的危机,并因这种危机而让封建阶级发现了“重拾自己已经丧失的部分荣誉的一线机会”,于是他们转而强调“大自然自身与过去结成了联盟”,鼓吹土地及其耕作者的德行,并把自己装扮成人类的自然栖息场所——土地——的卫士(第159页)。另一个历史事件是以封建地主阶级为基础的军队力量的成长,而这构成了后来以德国为代表的军国主义与专制主义的基础。本来在市场原则扩张过程中,封建地主阶级将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其社会支配地位慢慢交由中产阶级来承担,正如英国的历史发展状况所显示的。不过,由于在土地商品化过程中,欧洲乡村秩序崩溃,灾难有向城市蔓延的趋势,可欧陆的中产阶级又因力量弱小而无力承担起“捍卫法律与秩序”的责任。于是,以封建地主这样的保守分子为基础的军队(及教会)“重获荣誉”,找到了一个可扮演的新角色。就是说,他们被历史保留下来发挥有益的功能(保卫社会秩序、限制土地流动),其标志就是崩溃中的王权受到了护卫(第157—160页)。与此同时,由于农业自足在军事上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土地所有者的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有新的功能可以发挥,是封建地主阶级能在欧陆存续的原因,并因此带来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保守性,而这又为德国这样的国家在20世纪出现的问题埋下了伏笔。
如前所述,交易自由的原则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信条,在19世纪下半叶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在经济自由主义者看来,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货币,同样应该由自由交易原则来支配而不容国家干预。
符合经济自由主义要求的,显然是以黄金为本位的货币市场,以及在金本位制基础上形成的资本市场和国际经济秩序。这是因为,在这样的市场与秩序下,货币(黄金)的数量取决于自然产量,而不决定于政府的决策;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货物进出口和投资),由各国货币的含金量及各国生产率决定,通过黄金的自由流动而调节。建立于金本位制基础上的资本市场,也因此可以自由升落而无需政府的介入。
在《大转型》一书的开始,波兰尼就指出,19世纪四个制度(国际势力均衡体系、国际金本位制、自我调节市场、自由主义国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金本位制(当然它自身的源泉与基础是自我调节的市场),它是将国内自我调节的市场体系扩大到国际领域的一种尝试,而国际势力均衡体系则是建立在金本位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第3页)。流行于19世纪的一个神话是,通过市场的形成与扩张,以黄金为本位的货币将改变社会面貌,推动劳动分工的步伐,释放人类互通有无、相互交易的自然禀性(第50页)。因此,市场原则扩张的结果,就是让金本位制成为了自由主义经济学的重要标志。
问题是,金本位制有一个根本的缺陷,那就是黄金的数量不能按照需要而增长,它的产量往往跟不上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事实上,波兰尼强调,早在17世纪的商人圈中,货币的缺乏就是一个永恒的、沉重的抱怨对象;若没有代币这种人为货币做媒介的话,任何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如果实际生产能力快速增长,或者如果商品交易量突增,在没有代币的情况下,货币(黄金)过少就会导致价格下降,引发市场萧条和经济萎缩,并带来失业(第165页)。也就是说,不定期的经济萧条几乎是金本位制内在的缺陷。商业可能会毁于这种经济调整过程之中,“对购买力的市场控制将周期性地肃清扼杀商业企业,因为对后者而言,货币供给的涨落不定会产生如同洪水与干旱之于原始社会的巨大灾难”(第63页)。在19世纪及20世纪初,市场经济经常出现崩溃,这“在货币领域要比在任何其他领域都来得更突然”(第170页)。因此对货币市场中的自由,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首要的就是放弃金本位制。
于是,在国家制度建设方面,中央银行首先被发展起来,以一定的代币来缓解黄金数量的不足(第169页),并弥补金本位制的其他缺陷。比方说,如果通过中央银行集中一国的信贷供给,那就有可能避免通货紧缩所导致的整体性的商业和就业的混乱。中央银行也可以小心翼翼地调控通货紧缩,使通货产生的震荡得到吸收,并将其产生的压力分散到全国。虽然自中央银行产生后,金本位制还存在了一定时间,但“中央银行的运行将金本位制的自动调节功能降低到徒有其表的水平”(第167页),因为有了中央银行就意味着有一种集中管理的通货,于是操控就取代了信贷供给的自发调节机制。
中央银行产生后,货币制度就成了国内和国际经济的生命线,是整合国家的经济力量中最强大的一个。这样一种现代中央银行,变成旨在提供保护的机构。假如没有这种保护,市场早就毁掉了它自己的孩子——所有类型的商业企业(第164页)。波兰尼调侃道,如果真有哪个国家按米塞斯的建议“放弃中央银行调控”的话,那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就会变成一堆废墟(第167页)。所以,尽管支持金本位制的众多理由仍然值得人留恋,但那个时代毕竟过去了。世界各国在今天都已通过中央银行,将货币的控制权转移到市场之外,并将货币政策引入到政治领域之中(第168页)。由此形成的一个后果是,只有那些拥有一个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体系的国家,才被认为是主权国家(第214页)。波兰尼的说法是,“从政治上说,对国家的认同是由政府来建立的;从经济上讲,它却是由中央银行建立的”(第175页)。
波兰尼用下面的言辞来说明放弃货币的自由交易制度(以金本位为代表)而采用中央银行来控制货币的意义,“如果说工厂立法和社会立法被要求保护产业工人不受劳动力的商品化虚构的危害,如果说土地法规和农业关税的创立是用来保护自然资源和乡村文化,使它们免于商品化虚构,那么同样地,中央银行和对货币体系的管理也是需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造业和其他生产企业的安全,防止其卷入货币的商品化虚构所造成的灾难。足够荒谬的是,不仅是人类和自然资源,而且资本主义生产组织自身都不得不躲避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破坏作用”(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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