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税方法是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计缴关税。货物的价格不是指商品的成交价格,而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完税价格。从价计税的方法具有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征收简便等优点。大多数进出口商品均采用从价计征关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1)进口货物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应以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到岸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外从境外口岸或者境外交货口岸运到我国口岸以前实际支付的运杂费、保险费等作为完税价格。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离岸价格+运杂费+保险费)×关税税率
其中的运杂费、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若无法得到实际支付金额,也可以外贸系统海运进口运杂费率或按协商规定的固定运杂费率计算运杂费,保险费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计算。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也可以表示为:
应纳税额={(离岸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关税税率
3)进口货物离岸价格加运费价格成交的,应当另加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与进口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的情况相同。
【例5-1】K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100吨,该商品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2万元/吨,该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1%,试计算应纳的关税税额。
有关计算如下:
关税完税价格=100×2=200(万元)
应纳关税税额=200×21%=42(万元)
2.从量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计税方法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数量、重量、面积、容量、长度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来计缴关税。其特点是不因商品价格的涨落而改变应纳税额,手续简便,但税负不合理,难以普通采用。我国目前仅对啤酒等少数商品计征从量关税。
其计算公式为:(www.xing528.com)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例5-2】K公司从德国进口啤酒1 000箱,每箱24瓶,每瓶容积为500毫升。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0元/升。计算该企业应纳关税税额。
有关计算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1 000×24×500/1 000×10=120 000(元)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复合计税方法是对进出口商品既征从量税又征从价税的一种办法。一般以从量税为主,再加征从价税。实务中,货物的从量税额与从价税额难以同时确定,且手续繁杂,因此复合计税方法难以普遍采用。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例5-3】K公司从国外进口机器5台,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80 000元,按规定,该进口货物适用的单位税额为6 000元,同时适用的从价税率为3%.计算该企业应纳关税税额。
有关计算如下:
应纳关税税额=5×6 000+80 000×3%=32 400(元)
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设置的由低到高计征关税的方法.滑准税的设置可以使进口商品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征收这种关税的目的是使进口商品不论其进口价格高低,其税后价格保持在一个预定的价格标准上,以稳定进口国国内该种商品的市场价格。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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