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税的税则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是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机关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的,对进出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关税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正文包括海关进口税则和出口税则;附录有进口商品税目税率表,进口商品关税配额税目税率表,进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出口商品税则暂定税率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税目税率表,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税率表等附表。
税率表作为税则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税则商品分类目录是把种类繁多的商品加以综合,按照其不同特点分门别类的简化成数量有限的商品类目,分别编号按序排列,称为税则号列,并逐号列出该号中应列入的商品名称。商品分类的原则即归类规则,包括归类总规则和各类、章、目的具体注释。税率栏是按商品分类目录逐项定出的税率栏目。我国现行进口税则为四栏税率,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
(二)关税的税率
根据我国进出口税则,关税的税率包括进口关税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四栏。
1)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税率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2)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3)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www.xing528.com)
4)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使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选择税、复合税、滑准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货物的价格或者价值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越高,税额越高。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实际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这种计税方法计算简单,通关手续快捷,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或故意低瞒价格商品的进口。目前我国对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
3)复合税,又称混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复合税既可以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可以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目前我国对录像机,放映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
4)选择税,选择税是对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定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但征税时选择其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5)滑准税,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是可以保持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尽可能减少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目前我国对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设有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成品征收出口关税。我国现行税则对100余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部分商品实行0~25%的暂定税率,此外,根据需要对其他200多种商品征收暂定税率。与进口暂定税率一样,出口暂定税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规定的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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