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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从价定率计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二)从量定额计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使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一)从价定率计税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从量定额计税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使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些纳税人往往将计量单位混用,《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了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 1吨=988升 黄酒 1吨=962升

汽油 1吨=1 388升 柴油 1吨=1 176升

石脑油 1吨=1 385升 溶剂油 1吨=1 282升

润滑油 1吨=1 126升 燃料油 1吨=1 015升(www.xing528.com)

航空煤油 1吨=1 246升

对采用定额税率征税的货物,必须核定其销售数量来作为计税依据。具体的核定方法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收数量。

(三)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中,卷烟、白酒两类应税消费品采用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方法,该方法是指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计税办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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