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以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严格地落实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措施。国内针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检测方法的公开报道基本空白,究其原因:
一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标准物质价格昂贵且获取困难、缴获物和生物样本标准检测方法欠缺等;二是在缺少标准物质作为参比的情况下,对策划药物进行检测需要综合使用多种高端仪器。目前在公安系统内只有公安部禁毒局国家毒品实验室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开展了较深入的研究。[20]
有鉴于此,禁毒部门可以联合掌握高新技术的研发机构与企业,利用彼此的优势,“启动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监测工作”,并将“新精神活性物质”与易制毒化学品非法贩运的监测工作联系起来,从而更全面、系统地掌握国内外“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动态情况。[21]
同时,警方如果发现疑似“新精神活性物质”时,如果缺乏“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检测设备,可以考虑利用“眼动追踪技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试。[22]通常,人的眼球运动有三种基本形式,即注视、眼跳(视线在两个注视点之间的快速位移)和“追随运动”(当被观察物体与眼睛存在相对运动时,为了保证眼睛总是注视这个物体,眼球会追随物体移动)。[23](www.xing528.com)
据警方研究,犯罪嫌疑人会对作案时看见的人、物或场景产生深刻的记忆。“当通过言语、非言语的方式唤起其记忆的时候,如让犯罪嫌疑人辨认与犯罪相关的人、物或场景,其眼动模式与未参与过此犯罪的人的眼动模式是不一样的”。利用“眼动追踪技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试的基本原理在于,犯罪嫌疑人与非犯罪嫌疑人观看只有犯罪嫌疑人了解的人、物或场景时,“二者所表现出的眼动模式是不同的,因为只有在特定地方实施了犯罪的人才会对该地方形成特殊的记忆痕迹”。[24]要将“眼动追踪技术”尽快应用于刑侦,需要借助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短时期内汇集更多的科学实验数据,并对实验数据分析中采用的指标加以细化。
此外,边检机制的改进也有助于加强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比如,尽快在边检口岸推广智能化的识别系统。从技术角度来看,一个智能化识别系统,不仅需要身份证件、指纹信息及面部特征的识别技术,还要预先采集通关人员的证件、指纹、面部特征等信息,以便建立人员信息库。通关人员只需刷卡、按指纹并验证面部特征,即可通过系统实现自助查验通关。中国公安边防部门已于2015年在磨憨边检站配置智能化识别系统,实现了口岸的自助通关,“出入境人员15秒内便可查验通关”。[25]有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改进身份证件、指纹信息及面部特征的识别技术,同时更有效、广泛地收集人员信息,比如人员的指纹、面部特征、证件等信息。
针对马六甲海峡的海盗问题,目前较为可行的应对之策是改进中国船舶上防范海盗的自救措施。当海盗来袭时,如果无法及时获得救援,船员需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自救的首要目的是“将船员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并且能控制关键设备”。[26]据研究,比较可行的自救措施是在船舶的船舷两侧安装防弹舷墙,防弹舷墙高度为1~2m,厚度为15~20mm,舷墙的强度可以抵御海盗的冲锋枪射击,在抵抗时保护舷墙后面的船员。在舷墙上设观察孔便于观察海盗。如果两舷取消栏杆,舷墙顶部面板设置斜板过渡或圆滑处理,使海盗无法使用甩钩挂在船舷上,从而阻止海盗登船。[27]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船舶实行改造,需要借助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方可达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