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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措施改变了竞争条件和伤害海豚,墨西哥提起申诉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5月16日上诉机构报告发布,推翻了专家组对第2.1条,认为美国措施改变了美国市场的竞争条件,在处理不同区域不同捕鱼技术对海豚造成伤害的方式也是不公平的,违反了第2.1条。2013年7月23日,美国修改了“海豚安全”标签措施,但被墨西哥认为履行不符合要求并依据DSU第21.5条提起履行措施相符性申诉。2015年4月14日,针对履行措施相符性发布专家组报告,2015年11月20日,该案上诉报告发布。

美国措施改变了竞争条件和伤害海豚,墨西哥提起申诉

本案是涉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食品标签措施的一个案件,由墨西哥诉美国“海豚安全”标签措施违反了WTO规则。海豚是一种珍贵的海洋生物,在东部热带太平洋地区(Eastern Tropical Pacific,简称ETP)存在海豚和金枪鱼共生的奇妙现象。“海豚定位法”是一种捕获金枪鱼的方法,该方法主要利用海豚和金枪鱼经常相伴而游的特点,渔民利用海豚上浮换气的特性来定位金枪鱼并使用漂网或围网来捕获金枪鱼。但这种捕获金枪鱼的方法往往会误伤海豚。为了保护海豚,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金枪鱼制品采用“海豚安全”的自愿标签制度。美国“海豚安全”标签不允许在公海上使用漂网作业,在东部热带太平洋地区不允许使用围网作业。为了不使消费者混淆,美国要求只能使用美国定义的“海豚安全”标签,禁止使用其他任何保护海豚或海洋哺乳动物的标签,包括美洲热带金枪鱼委员会于1999年制定实施的《国际海豚保育计划协议》(Agreement on the International Dolphin Conervation Program,简称AIDCP)规定的“海豚安全”标签。AIDCP所规定的“海豚安全”标签与美国的“海豚安全”标签是有区别的, AIDCP所要求的“海豚安全”关注对海豚造成的死亡率和严重伤害,而不是只关注捕获金枪鱼所使用的方法。美国之所以不允许使用围网的原因在于,虽然按照AIDCP只有对海豚不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海豚安全”标签,但还有一些观察不到的伤害。例如,使用围网追逐、包围会对海豚造成压力、母子分离等看不见的伤害。

“海豚安全”标签在美国市场上非常重要。由于消费者和环境等非政府组织的压力,美国消费者往往愿意购买带有“海豚安全”标签的金枪鱼产品。本案中墨西哥的金枪鱼产品上所使用的“海豚安全”标签是依据AIDCP协议而实施的,在美国境内不能使用。没有这些标签的墨西哥金枪鱼产品无法进入大多数美国市场。2008年10月24日,墨西哥就美国“海豚安全”标签措施要求与美国磋商。2011年9月15日发布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海豚安全”标签措施构成TBT协议的技术法规,该措施没有违反TBT协议第2.1条,但却违反了TBT协议第2.2条。2012年5月16日上诉机构报告发布,推翻了专家组对第2.1条,认为美国措施改变了美国市场的竞争条件,在处理不同区域不同捕鱼技术对海豚造成伤害的方式也是不公平的,违反了第2.1条。但同时认为争议措施对贸易造成的限制为超过实现其目标所必需的限度,因此,该措施符合第2.2条的义务。2013年7月23日,美国修改了“海豚安全”标签措施,但被墨西哥认为履行不符合要求并依据DSU第21.5条提起履行措施相符性申诉。2015年4月14日,针对履行措施相符性发布专家组报告,2015年11月20日,该案上诉报告发布。[2]该上诉报告认为,修改后的“海豚安全”标签措施违反了TBT协议第2.1条、GATT1994协议第1.1条、第3.4条,该措施满足GATT1994协议第20条(g)款“可用竭自然资源”的要求,但其实施方式构成了武断的、不公正的歧视,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的要求。(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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