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或数量限制等非关税壁垒往往主要依靠国家干预来实现其目标,而食品标签措施主要是利用消费者的选择来大幅减少某种产品的销售或分销渠道来实现其立法目标。[5]因此,食品标签措施发挥作用往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提高消费者的意识。例如,告知消费者其消费行为将会对环境或健康造成影响,一些产品和另一些产品比较而言对环境或健康更友好等。在与消费者或环境有关的非政府组织的压力下,一些和产品特性无关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相关的食品标签往往在一些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不具备这些特征的食品甚至无法进入市场,这时的食品标签措施会起到类似于禁令的作用。第二,使消费者能够理解标签信息,并愿意为具备某些特征的产品支付额外费用。如果消费者忽视标签的存在或对标签信息不了解,那么,标签措施将无法达到其目的。[6]同样,如果消费者了解食品标签信息,但不愿意为此付出额外费用,标签措施同样无法实现其目的。因此,食品标签措施目标的实现程度,最终依赖于消费者愿意为某种特征的食品支付额外成本意愿的大小。只有消费者能够并愿意对贴有标签的与没有标签的食品做出区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购买决定时,该标签措施才能达到目标。第三,确保标签信息的准确性。标签信息主要反映产品的内在特征,消费者无法从产品外观察觉到。所以,标签措施必须具备一定的认证体系以保证其反映信息的可靠性。否则,消费者将怀疑标签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标签标准频繁改变或存在多个标签体系都会引起消费者混淆。第四,消费者通过标签措施对生产者产生足够大的压力以至于使其改变生产行为,最终使标签措施的目标得以实现。因此,和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的禁令、数量限制等措施相比,食品标签措施是最具有市场导向的监管措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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