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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媒介在意思表示中的误传问题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今实务中,对于对话或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常常透过传达人或传达机关作为传达媒介而传达自己的意思。[58]实务中,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传达错误,通常系其所传达的意思表示与表意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符,若传达人或传达机关故意传达不实,[59]则属于后述的故意传达错误。

传达媒介在意思表示中的误传问题

现今实务中,对于对话或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常常透过传达人或传达机关(如电信局)作为传达媒介而传达自己的意思。传达人或传达机关即称为传达使者(表示使者),[55]系帮助民事主体实施法律行为的辅助人,其任务在于传达当事人已做成的意思表示,比如送达书信电报或直接差人传递口信等。[56]而于传达过程中即可能发生错误,进而涉及就该误传意思表示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故此,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传送错误,以致意思表示发生错误的,即是误传。[57]

如前述,传达人或传达机关,是对话或非对话的意思表示的传送媒介,此类人与代理人不同,盖他们对于所传达的意思内容并无任何决定的权利,而仅为一传达工具,且不能有自己的意思介入其中,由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为传达人或传达机关。另外,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通常均由表意人确定,其传达意思表示即系表意人自己为意思表示,故此,传达人或传达机关无意识的错误传达的风险,表意人应承担之。[58]

实务中,传达人或传达机关(如电报员、电信局等)的传达错误,通常系其所传达的意思表示与表意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符,若传达人或传达机关故意传达不实,[59]则属于后述的故意传达错误。实际生活中,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传达错误,可能是传达对象错误(又称为形式上错误),比如应送甲的信件而投送乙,此时意思表示未到达真正相对人,而受意人非真正相对人,故而该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效力。[60]有时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传达错误(传达不实)为传达的内容错误,比如使者口传,误买A画为买B画,电信局发送文件,误以320万元为230万元,[61]以及电信局将喜事误译为丧事,将3万元误译为5万元等[62]。(www.xing528.com)

在现今比较法上,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传达不实,即传达错误的法律效果为,表意人可将之撤销。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为表意人的使者,[63]系为表意人所使用的“工具”,故此,尽管传达人或传达机关所传达的并非表意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错误的效果也应由表意人承担。由此,撤销权的行使应由表意人为之,并且,对于因撤销而造成的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害,表意人也应负损害赔偿责任。[64]惟应提及的是,虽然传达错误,但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已为相对人确切了解的,则此时意思与表示一致,仍发生完全的效力[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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