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看,由于各国具有不同的国情,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1994年12月,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赞助,国际信息处理协会(IFIP)TC3指定的《中学信息学课程》纲要,由有关国家的TC3成员将其翻译成中文、法文、西班牙文和俄文,供全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结合本国(地区)实际情况和文化背景编写教材时参考[5]。目前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新加坡等国家,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已经被列为正式课程。
(一)美国信息技术课程发展
由于计算机在各行各业的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视。计算机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电脑账单、网络通信、多媒体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计算机新功能不断涌现,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上各种媒介不断地报道和宣传新的计算机功能,人们意识到掌握计算机技能是十分必要的。这就直接刺激学校教育出现了针对培养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课程。当然,在学校中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美国教育界普遍确信,以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将在人们的未来生活中扮演十分重要和不可缺少的角色。如果现在的在校学生具有了这方面的素质,他们将来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各种技术革新,也更容易在未来的信息时代获得成功。
美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状况相对比较复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并未作为单独的课程来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相关内容常常被归属为数学课程、技术课程、计算机科学课程、图书馆课程等。
近年来,美国计算机科学教师协会(Computer Science Teacher Association,CSTA)在推进计算机科学课程方面非常活跃,极力主张在中小学开设独立的“计算机科学”学科,并进行了系统的计算机科学课程设计,2011年推出了新版本的K-12计算机科学课程标准。
由于美国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与实施是根据地方分权的原则进行的,各州,甚至一州之内的各学区、各学校均有一定的自主权与决定权。他们的课程大多由州及校董事会或家长委员会规定实施原则,然后再由授课教师根据已定的原则编制、挑选教材,安排上课时间,进行教学、评价与研究改进。因此,美国中学的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情况也参差不齐,不同学区、不同学校都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学生进行信息技术教育。但各校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还是基本一致的,即以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基本素质为根本目标,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其信息技术能力主要指在任意环境中,一个人能够独立地(或与其他人协同)工作,使用工具、资源、程序、系统来获取和评价信息,能够运用所获得的信息解决问题,实现有效的交流,做出正确的决策,以及构建新知识、新产品或者是新系统的能力。[6]
基于以上教学目标,美国的信息技术课程内容主要为以下四点:
(1)媒体和技术能力:为解决问题、构建新知识、新产品和新系统,学生能够选择使用媒体和技术来获取、组织、创造和交流信息。
(2)信息与调查能力:学生能够有效地从印刷、非印刷以及电子形式的信息源中获取、评价和应用信息来满足自身生活或学习的需要。
(3)自主学习能力:在处理学习和生活问题时,学生能够主动地运用信息技术工具独立地寻找、甄别、评价和运用信息,能自主运用所获取的信息构建自身的知识体系。
(4)学习共同体能力:要求学生在小组中具有协同工作学习的能力,对信息技术的运用具有高度责任感,能够在与他人的交流协作中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并且能够学会在合作中共享信息、获取信息。
综观美国现在的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学校没有提供完整的信息技术课程,仅在数学或物理等自然科学课程中介绍一些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知识;第二类,学校除在科学课程中的某些部分教授信息技术知识之外,还开设专门的计算机技术等信息技术课程让学生必修或选修;第三类,学校提供不止一种信息技术科学的课程,如计算机应用、程序设计语言、人工智能等多门课程,其中某些列为必修,某些列为选修。[7]
美国的初级中学(六至八年级)的学生,大多在其小学或家庭生活中或多或少地接触过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已具备了进一步学习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因此,美国较为正式的信息技术教育也是从这一阶段开始。这一阶段的学生应具备的技术素养行为指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能够解决常规软硬件日常使用中发生的问题;(2)举例说明信息技术的变化和这些变化对工作场所以及社会所产生的影响;(3)在使用信息和技术时表现出合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讨论误用信息和技术的后果;(4)使用特定的内容工具、软件和模拟(如环境调查、图形计算器、探究环境、web工具)支持学习和研究;(5)应用多媒体工具和外围设备支持个人学习制作和群体协作学习;(6)给课堂内外的公众展示和交流课程概念的设计,外发、发表和提交产品;(7)运用电信工具和协作工具与同伴、专家和他人协作调查与课程相关的问题、信息,为课堂内外的公众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开发产品;(8)选择和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技术资源完成各种任务和解决问题;(9)展示对构成硬件、软件和连接性的概念学习和问题解决的实际应用的理解力;(10)研究和评价有关现实世界问题的电子信息来源的准确性、相关性、适当性、广泛性和偏爱。[8]
到了高中阶段,即九至十二年级,学生因其初中的学习背景不同,学校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来设计和开设各种信息技术课程。大多数曾在初中阶段接受较系统的信息技术知识教育的学生,会再次选择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课程;以前曾零星地在其他课的学习中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知识,学到一些技能的学生也会考虑进一步学习。因此,在美国的高级中学里,信息科学、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等课程是许多学生热衷学习的科目。除专门的信息技术科学课程外,其他如语言、社会研究、自然科学等课程的学习也会或多或少地涉及一点信息技术的知识,任课教师也会不失时机地把信息技术知识渗透到本学科知识的教学中去。这阶段的学生应具备的技术素养行为指标分为以下几个方面[9]:(1)确诊当代新兴技术资源的性能和局限性,评价满足个人终身学习和工作场所需求的技术系统和服务的潜力;(2)在技术系统、资源和服务中做出明智的选择;(3)从总体上分析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工作场所、社会对技术的信任的有利和不利之处;(4)在同伴、家庭和社区中展现和提倡技术、信息使用的法律和道德行为;(5)运用技术工具和资源来管理和交流个人或职业信息(如金融、进度表、地址、购物、通信);(6)评价基于技术的对终身学习的选择,包括远程教育和分散教育;(7)有效使用在线信息资源满足协作、研究、发表、交流及制作的需求;(8)在学习中,选择和应用技术工具进行研究分析、问题解决及做出决策;(9)在现实世界情境中调查和应用专家系统、人工智能;(10)与同伴、专家及他人协作,通过运用技术进行编辑、综合、创作和传播信息及其他创造性工作,对与内容相关的知识基础作出贡献。
自2006年周以真教授明确计算思维的内涵以来,作为计算机科学学科的基本学科素质和学科专业思维,计算思维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发展需求,围绕计算思维这一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美国中小学的计算机科学课程形成了地方性多元化的特征。[10]
(二)英国信息技术课程发展
英国是在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最有代表性的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将信息技术课列入国家课程的国家,也是最早提出把信息技术整合于其他学科的国家。英国的中小学信息与传播技术课程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一门国家必修课程。
英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在中学开设了计算机科学课程。但那时的计算机课程仅限于孤立的学科知识教学,并没能对其他课程的教与学产生影响,甚至计算机课程教学自身也主要采用传统的“粉笔加黑板”教学模式。
1981年,英国学校委员会在《实际课程》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较为具体的信息技术教育目标体系。(www.xing528.com)
1988年,英国通过了《教育改革法案1998》。该法案的一个主要措施是在学校设立全国统一的国家课程,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学校的基本教学内容以及要达到的目标,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课程开始被列入国家统一课程中。
1990年公布的新的技术课程目标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技术”课程更名为“设计与技术”,强调应用技术是为了实现表达思想与传播信息的教学目的;课程从4个等级教学目标细化至10个等级(Level 1—10)。原来有关“计算机与媒体技术”被综合概括为“信息技术”,放在突出而重要的地位上。
1994年10月,英国的国家课程修订本正式颁布,信息技术的内容从“设计与技术”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设置了“信息技术”,是一门基础课程。英国颁布了单列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对信息技术的教学内容与目标提出了更系统、全面的要求,同时首次提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新概念,要求学校将信息技术的应用贯穿于国家的各门必修课程的教学之中。
1998年,英国以立法形式将所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由选修课变为必修课,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并拟定中学信息技术课评价的9项标准。
2000年,英国开始实施新的国家课程,把原来的“信息技术”(IT:Information Technology)改为“信息与传播技术”(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不同于IT,一般认为IT是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正确、安全、熟练使用信息与传播技术所必需的知识、技能。而ICT是支持教育中的教学、学习和其他一系列活动的信息处理方法、交流方法和技巧。学科课程名称的变动,是英国为了适应信息化社会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2013年年初,英国教育部将原有的信息与传播技术(ICT)课程改名为计算(Computing)课程。
2014年,全新的英国中小学Computing国家课程标准正式开始实施。从ICT到Computing,英国信息技术课程不仅仅是名称发生了改变,同时在课程理念、课程内容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从英国新的课程标准来看,Computing课程的核心是计算机科学,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将学会计算和信息的原理、数字系统、编程等知识,而且将学习如何用信息技术来创造程序、系统和其他内容。Computing课程确保培养学生的数字素养,让学生能够应用并表达个人的想法。
(三)日本信息技术课程发展
日本政府关注信息技术教育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最初是由社会教育审议会广播教育分会于1984年发表了“微型计算机教育应用进修课程标准”,1985年又总结为“关于微型计算机在教育中的应用”,并将其作为普通学校计算机教育的基本方针,由文部省首次公布。1986年4月,临时教育审议会提出要把“信息运用能力”摆到与“读写算”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加以培养。1988年,文部省修改了理科教学大纲,在初中和高中增加了有关计算机的学习内容,国家所属专项经费用于给学校添置计算机设备。1989年3月,文部省又修改了教学大纲,要求从小学起就实行信息技术教育。同年4月开始实施的“学习指导要领”则明确规定:以计算机有关内容为中心开展信息教育。并在初中阶段技术与家庭科中开设选修内容“信息基础”,约20至30学时。
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文部省提出一项9年行动计划,拟为全部学校配备多媒体硬件和软件,训练教师在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支持先进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1995年1月,文部省组织了关于与多媒体有关的文教政策的恳谈会。该恳谈会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推进适应多媒体发展的文教政策》的报告,明确了广泛利用多媒体进行教育的发展方向。同年5月,文部省和通产省又联合实施了一项在基础教育中影响重大的试验研究项目——“100所中小学校联网试验研究”,共有遍布全日本的111所中小学参加了试验。
1997年11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公布了面向21世纪的《关于改善教育课程基准的基本方向》的文件,指出“要培养能够适应运用计算机和信息通信网络等信息手段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加深对信息发出和接受的基本原则与信息化影响的理解”,为此,从小学到高中都应开设信息技术课。小学开设“综合学习时间”,并把它作为学校正式的教育课程之一,其目的是使儿童在较宽松的环境中,通过跨学科、综合性的学习活动,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信息收集方法、调查方法、综合归纳法、报告和讨论交流等方法。初中要把现行的“信息基础”选修课改为必修课。高中阶段开设“信息”课,该科设三门科目:信息A、信息B和信息C。信息A着重培养学生运用计算机在网上选择、处理、发信的基本技能,信息B着重计算机的机能和组成,信息C着重计算机网络在社会中的运用和效果。
1999年3月,日本公布了高中新的学习指导要领,基本确立了完整的中小学信息教育系统。日本中小学信息教育实施主要通过四种途径进行:一是独立学科,在高中设置独立的信息学科;二是合科方式,在初中的技术与家庭科中的“技术领域”中设置了“信息与计算机”(2008年改为“信息技术”)部分;三是融入方式,在小学的综合学习时间、社会、公民等学科中也涉及信息教育的内容;四是学科应用方式,即作为学习工具,在各学科教学中广泛、有效地应用信息技术。
2008年12月22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了新的高中学习指导要领,其中对高中信息学科进行了修改,强调了信息科学和信息社会内容的学习。2013年4月,日本中小学开始执行新的学习指导要领,其中高中信息学科包括“社会与信息”和“信息科学”,对其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
日本中小学信息教育课程中信息科学、信息社会学的内容成分不断加强,其课程发展的STS(Information Science、Information Technology、Information Society)趋势日益显现。日本信息课程内容从计算机应用发展到信息技术与信息社会,内容不断丰富,这个过程实际上是科学与技术、社会互动的一种体现。
(四)小结
从美、英、日的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体系可以看出[11]:
(1)各国都注重学生的阶段性发展,都会针对学生发展的关键阶段或是针对中学中的不同阶段设计活动、开展教学。
(2)内容注重学生信息素养的综合提升。不仅关注信息意识与情感、信息伦理道德、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信息能力的综合提升,而且信息能力中也注重各种信息能力的综合培育,而不仅仅是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育。
(3)英国与美国的内容体系,强调以综合性活动为主线进行,这些活动可以由其他学科教师在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安排,前提是其他学科的教师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和教学能力,能够在信息技术教师的支持下进行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日本则比较强调信息技术的掌握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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