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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联合体解放人类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实现人类解放的社会形式;相应地,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真正解放了的社会,是全面克服了异化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是一个“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自由人联合体”是解决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矛盾的过程社会形式。

共产主义社会:自由人联合体解放人类

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实现人类解放的社会形式;相应地,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真正解放了的社会,是全面克服了异化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是一个“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不仅消灭了一切阶级,消灭了一切奴役和压迫,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完全平等的关系,而且由于生产力高度发达,人权的实现获得了可靠的物质保障,全体劳动者都获得了在经济上平等发展的权利以及在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平等权利。马克思指出,即使进入了共产主义,它也会表现为若干发展阶段。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不足和旧式分工继续存在,法权体系依然存在,这是共产主义不可避免的弊病。马克思认为,任何“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是社会的“弊病”,因为“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而使用同一尺度就默认了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劳动能力,表现为天然的特权。这当然不会是人类解放的最终目标。因此,理想的社会就必须超越“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而超越意味着:“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马克思指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和精神条件有了极大提高,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与按劳分配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转变成了以劳动者为尺度的平等才会使人们所取得的任何普遍权利不再成为资产阶级法权性质的权利并最终摆羁绊,获得真正的全面的自由和平等。法权体系的最终消解。

“自由联合体”是体现了实现人的解放、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本质特征。恩格斯在1894年1月9日致卡内帕的信中,应《新世纪》周刊“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的请求,推荐了上面那段说共产主义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话作为答复。他说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上面这句话,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由此可见,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本质上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所谓“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是指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马克思认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社会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又多次阐述过这个基本思想,认为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的全面发展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本质规定,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解放的最终极目标,而资本主义不可能自觉实现这样的目标。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异化劳动创造了一个金钱至上的世界。共产主义社会则由于公有制取代了私有制,人本身的价值和尊严第一次获得政治经济制度的保障;由于扬弃了异化劳动,任何人都没有特殊活动的范围,而且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发展;由于科技进步及其在生产上的普遍应用,劳动效率极大提高,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从而有充分时间从事发展个人素质的活动。对此,马克思曾深刻揭示,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发展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性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由此看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因而是我们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一把钥匙。

“自由人联合体”是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之后人类文明将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这是对以财富为唯一追求目标的资本主义文明的否定,将是一种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以及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生的文明形态。人的解放的真正实现,使人成为完整的人(全面发展)、真正的人(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自由的人(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正如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所说:“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自由人联合体”是解决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矛盾的过程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了自然、人、社会演变的历史过程,揭示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们认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自然是人类生存和表现自我的基本条件,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并不完全是原始状态下的自然界,也包括根据自己的意识能动地改造过的自然界。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能动作用于自然,承认自然条件对人和人的历史的制约作用。否则,就要受到自然的报复和惩罚。伴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自然规律、控制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光明前景。社会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中介。劳动使人们以一定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社会联系,而社会把人与自然、人与人联系起来,这样,社会的性质和发展水平也就直接影响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唯利是图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必然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公害,而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则加剧了资本家之间、产业之间和国家之间对自然资源的争相掠夺。为此,需要对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的社会制度,实行不断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根本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自然、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

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要求,只有实现了“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才有可能建立起自由人的联合体。另一方面,自由人的联合体又是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重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地指出:只有当真正能保证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完全建立起来后,人类才能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成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之所以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段才成为可能,是因为这个阶段能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系列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也就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是未来社会建立和发展的物质前提。共产主义必须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物质财富的源泉涌流可以为阶级和阶级差别的消灭创造物质条件,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基础,保证社会一切成员有充裕的物质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

——生产力的普遍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空间条件。生产力的普遍发展,造成世界交往的普遍性,使“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空间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随着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普遍的世界性交往,使各种不同的具有民族局限性和狭隘地域性的个人成为世界性的个人,才能成为全面发展的人。

——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变革,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后,要建立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未来社会所有制有不同层次的几种形式。国家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的最初形式,是国家存在时期公有制的最恰当形式。社会所有制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有制形式,也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它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管理生产和组织分配,其实质是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以及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国家所有制必然过渡到全社会所有制,但这要经历一个漫长过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资料从私有制下解放出来将会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的重大变化,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一,生产资料从这种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地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因而也是生产本身实际上无限增长的先决条件。第二,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废除,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而商品经济让位于产品经济将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系列条件。第三,社会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联合代替了竞争,生存斗争停止了,人才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

注释: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4—7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4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9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01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3—274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10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06页。(www.xing528.com)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8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5—606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108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1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4—27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6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5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6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7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5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4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8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4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5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83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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