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券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金融市场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按一定的期限和利率水平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1.债券的一般特征
(1)收益性。债券一般可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益,即持有者在债券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和买卖债券时的价差收益。
(2)安全性。债券的发行有着严格的资信审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投资者的投资安全。
(3)偿还性。债券有确定的偿还期限,到期时,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偿还全部本息。
(4)流动性。债券一经发行,在到期前,投资者可在债券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债券。
2.债券的类型
(1)按发债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2)接债券期限不同可将债券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短期债券的资金借贷期限为1年以内,中期债券的资金借贷期限为3~5年,长期债券的资金借贷期限为5年以上。其中,中期、长期债券为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
(3)按是否有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担保债券、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担保债券是指由一定单位或经济实体为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而发行的债券。信用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没有任何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仅凭自身的信用而发行的债券。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以一定资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
(4)按支付利息方式不同可将债券分为一般付息债券、分期付息债券、附息票债券、贴现债券和贴水债券。一般付息债券是指到期一并还本付息的债券。分期付息债券是指按发债时规定的利率标准每年支付利息的债券。附息票债券是指凭借债券所附息票在其到期日内领取利息的债券,又称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是指以低于债券面值发行而在到期日时按面值兑付的债券,又称为“折扣债券”。贴水债券是指实际利率因某种原因得到贴补而高于名义利率的债券。
(5)按债券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债券是指在债券票面上记有债权人姓名的债券。无记名债券是指债券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的债券。
(6)按发行区域和支付的货币不同分为国内债券、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国内债券是在本国境内发行,以本国货币标明面额,并以本国货币偿还本息的债券。外国债券是指以发行地所在国家货币为面值并进行计息支付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指以非发行国和发行地所在国货币,而是以第三方货币为面值并进行计息支付的债券。欧洲货币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境外流通使用的货币,而非欧元。
(7)按债权人享受权益的不同将债券划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参加公司债券和收入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券是指附有投资者按一定比例和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参加公司债券是投资者除了拥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之外,还拥有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司剩余分配的权利的债券。收入公司债券是指债券的利息收入随公司收入水平而变化的债券。
此外,债券按利率是否变化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数债券和零息债券等。
(二)股票
股票是资本市场重要的金融工具,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主体)筹集资金时发行给股东,证明其所入股份并据此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书面法律凭证。股票所有者即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其占有对该公司所有权的一定比例,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责任。股票可以作为买卖对象和抵押物品,是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之一。股票持有者不能向股份公司退股,进而要求抽回自己的投资,只能在股份公司盈利的条件下定期取得一定的股息收入。
1.股票的性质
(1)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一方面,股票是代表着一定价值量的资产;另一方面,股票持有者可以行使其所代表的权利。(www.xing528.com)
(2)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股票必须经证券主管机关审核和批准后才能发行,股票票面上应全面、真实地记载法律规定的内容。例如,我国《公司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缺少法定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3)股票是一种证权证券。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大多数票据均属设权证券。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这个权利已先存在,证券起到证明作用。股票是以证券形式对先行存在的股东权利进行证明的,因此,股票是证权证券。
(4)股票是一种资本证券。股票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股票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凭借其所代表的资本份额和股东权益在股票市场上进行独立的价值运动。因此,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证券。
(5)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证券按其性质可分为物权证券和债权债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一方面,购买股票的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之一,他们享有多种权利,但不能对公司的财产直接支配和处置,因此,股票不是物权证券;另一方面,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者,不是与公司对立的债权人,一旦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只能承受亏损和破产的风险,不存在要求公司还本付息的权利,因此,股票也不属于债权证券。
2.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收益性是指股票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特性,股票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股份有限公司,即领取股息和红利;另一方面来自股票流通,即买卖股票时所产生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
(2)风险性。风险性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股票投资者产生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股票投资风险一般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因素引起股票投资收益变化的风险。全局性因素一般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因素。非系统性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股票产生影响的风险,如公司信用程度、经营管理状况等因素。
(3)流通性。流通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又称为“变现性”。
(4)价格与面值的不一致性。股票一般具有固定的面值,但其实际交易价格却千差万别,不能保持与其面值完全一致。
(5)永久性。永久性是指股票所承载的各种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它是一种无期限限定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一般等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寿命。
(6)权责性。权责性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特性。股票也有不同的类型,发行者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发行不同的股票。
(三)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也称为“互助基金”或“共同基金”,是通过公开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本,然后投资于证券等机构,再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
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点:
1.化零为整与化整为零相结合。所谓化零为整,就是指投资基金制度可以迎合广大百姓的利己心态和致富心理,运用营业杠杆把分散于千家万户的富余资金汇集成巨额资本。所谓化整为零,就是指投资基金制度要求投资基金的运用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并对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比例构成做出强制性法律规定。
2.专家经营与专业管理。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投资实践经验,信息资料齐全,分析手段先进,资产的运作效率较高。一般投资者很难达到基金经理对市场认识与研究的深度。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收益稳定。基金投资比较分散,可以通过投资组合从而在总体上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是一种理想的中长线投资工具,但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和回报水平。
4.集合大量投资者的资金以基金名义管理可以平均摊销经营成本和佣金,利于降低个人投资费用。
5.服务专业化。投资基金从发行、收益分配、交易到赎回均由专门机构负责,特别是可以将收益自动转化为再投资,使整个投资过程轻松、简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