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归纳与表述的方法不同。一般的、传统的归纳表述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此外,有归纳为宏观调控职能、金融管理职能、金融服务职能三类的,也有归纳为政策功能、银行功能、监督功能、开发功能和研究功能等五类的。以下按一般传统的划分进行介绍。
(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在现代银行制度中,发行的银行是中央银行首要的、基本的职能。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全国唯一的现钞发行机构。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现钞都由中央银行发行,而硬、辅币的铸造、发行有的由中央银行进行,有的则由财政部负责,发行收入归财政部。
发行货币是中央银行的首要职责。由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一部分形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库存现金,另外的大部分形成了流通中的现金,它们与存款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一起共同构成了基础货币。基础货币是当代金融体系货币创造的基础,也是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重要手段。
中央银行拥有货币发行权,其在资金来源上具有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法比拟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可以无条件地滥发货币。滥发货币会导致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严重时可能会导致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纸币无法行使货币的基本职能而成为废纸。因此,必须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进行适当的控制。在金属本位制度下,银行券的发行必须有充足的贵金属准备,因此,中央银行集中的贵金属成为支持庞大的货币流通的基础,是币值稳定的关键。贵金属储备增多,银行券及整个货币流通才可能扩大;贵金属准备减少,则必须紧缩货币发行。当货币发展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阶段之后,确保货币价值稳定的不再是贵金属,货币若想稳定地流通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制力,但是仅靠政府的强制力是无法保证货币购买力的稳定的。所以,必须控制货币供给量,以确保货币购买力的稳定,这也是中央银行在行使货币发行权时必须遵守的。
补充阅读
我国的货币发行程序
人民币的具体发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置的发行基金保管库(简称“发行库”)来办理的。所谓发行基金,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保管的已经印好而尚未进入流通的纸币。发行库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总库,下设分支库,在不设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县市,发行库委托商业银行代理。
各商业银行对外营业的基层行处设立业务库,它保存的人民币是商业银行办理日常业务的备用金。为避免业务库现金存放过多,规定有库存限额。
具体程序为:当商业银行基层行处的现金不足时,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从其存款账户提取现金。于是人民币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出库,进到商业银行的业务库,进而进入流通领域。当商业银行基层行处业务库的人民币现金超过规定的限额时,超额的部分必须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回到发行库,退出流通领域。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所谓银行的银行,就是指中央银行凌驾于一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上,代表政府管理和监督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货币信用业务,组织全国的资金、票据清算。执行这一职能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体说来,这一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集中保管各商业银行及其他存款机构的准备金
为了保证存款机构的清偿能力,各国的银行法一般都要求存款机构对其存款保留一定比例的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包括一部分超额准备金)除一小部分可以以库存现金的形式持有外,大部分要交由中央银行保管。各存款机构在中央银行设立准备金账户,以在中央银行存款的形式持有绝大部分准备金。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便于中央银行了解和掌握各存款机构的准备金状况;二是可使中央银行组织起全国范围内的资金清算;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调节信用规模和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有权在规定的幅度内变更、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以控制商业银行信用创造的能力,进而控制全国的货币供应量。
在多数国家,存款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是没有利息收入的。但在我国,中央银行对存款机构的存款却是支付利息的。
2.充当最后贷款人
当某一金融机构面临资金困难,而别的金融机构又无力或不愿对它进行援助的时候,中央银行将扮演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传统上,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是通过对商业银行办理的贴现票据进行再贴现的方式进行的。此外,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变更贴现率,对整个社会的资金供求状况和利率产生影响。
3.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清算(www.xing528.com)
由于各存款机构都在中央银行设有准备金账户,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借记或贷记它们的准备金账户来完成存款机构之间的款项支付。例如,若A银行要支付100万美元给B银行,中央银行只需在A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上减少100万美元,在B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上增加100万美元即可。对于同城或同一地区的支票,一般先由票据交换所进行票据交换,再由中央银行清算其交换之后的差额。票据交换所可由中央银行组织,也可由商业银行自行组织。异地之间的支票清算则由中央银行的清算中心统一办理。随着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许多大笔资金的划拨并不是通过支票进行的,而是通过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同业之间建立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进行的。中央银行办理资金清算一般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所谓政府的银行,就是指它同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负责国库收支以及为政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中央银行作为政府银行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代理国库
中央银行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保管国库的存款,兑付国库签发的支票,代理收缴税款,经办政府公债的发行、还本付息以及其他有关国库的事务,充当国库的出纳。
2.为政府提供资金融通
其融资方式有两类,即直接向国家财政提供贷款或透支和在市场上购买国债。一般来说,中央银行对财政的直接贷款或透支在期限和数额上都要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例如,美国不允许联邦储备系统直接对财政部发放贷款,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使中央银行沦为弥补预算赤字的工具,从而使货币发行失控。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政府的长期负债主要依靠发行国债的方式筹集,中央银行可在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上买入国债。中央银行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的行为就是所谓的公开市场业务,它是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重要方式。
3.管理金融活动,调节国民经济
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可以较好地保证一国的各种金融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为国家的经济发展长远目标服务。中央银行除了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之外,还是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最高当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金融机构和境内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此外,在金融立法方面,一般除国会之外,中央银行作为代表政府管理全国金融的机构,是全国唯一具有金融立法权的机构。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国际金融事务的协调、磋商等
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各国政府往往授权中央银行作为本国的代表,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参与国际金融重大决策,积极促进国际金融领域里的合作与发展。
补充阅读
我国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总则”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机关,其服务对象不是企业单位和个人,而是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它的主要功能是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对全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加强金融监管,保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发布、履行与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行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按经济区进行设置。在银行业务和干部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下,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国家信贷计划,在本辖区内调节信贷资金和货币流通,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局和人民银行总行的一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外汇工作。
上述这些职能都围绕一个中心,即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节机构之一,中央银行主要通过一系列直接的或间接的手段的运用,实现对货币供求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使得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达到宏观平衡,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协调、高效和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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