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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制度的多样结构与类型优化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目前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来看,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类型:单一型、复合型、跨国型以及准中央银行型。目前世界上基本已经不存在这种中央银行制度了。这种中央银行发行共同的货币,为成员国制定金融政策,以推进联盟各国经济的发展及避免通货膨胀。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其主要职责是发行欧元,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对成员国金融体系的管理提出意见。

中央银行制度的多样结构与类型优化

就目前各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来看,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类型:单一型、复合型、跨国型以及准中央银行型。

(一)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是最主要的也是最典型的中央银行制度形式。它是指国家设立专门的中央银行,其业务与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相分离,纯粹地行使各项中央银行职能。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又可以分成以下两种类型:

1.一元制。一元制是指一国由独家中央银行及其众多的分支机构来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这种由总分行构成的中央银行的特点是:权力集中,职能齐全,分支机构众多。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如英国日本、法国等的中央银行都采用这种模式。我国在1984年明确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中央银行职能后也实行这种中央银行制度。

2.二元制。二元制是指在一国内部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受中央级机构的监督管理,但它们在各自的辖区内有较大的独立性。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多采用这种中央银行制度,如美国、德国等。

(二)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

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没有设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由一家大银行集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款货币银行的经营职能于一身的银行体制。这种制度主要存在于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我国在1983年之前也实行这样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基本已经不存在这种中央银行制度了。

(三)跨国型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型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参与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许多地区,相邻的一些欠发达国家建立了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部成立参与国共同的统一中央银行。这种中央银行发行共同的货币,为成员国制定金融政策,以推进联盟各国经济的发展及避免通货膨胀。例如,由贝宁、象牙海岸、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和上沃尔特等国组成的西非货币联盟所设立的中央银行,由喀麦隆、乍得、刚果、加蓬和中非共和国组成的中非货币联盟所设立的中非国家银行等,都是跨国型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型中央银行制度最重要的例子就是欧洲中央银行,欧盟(原欧共体)为了推进内部经济一体化,早在1969年就提出要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以最终实现统一的欧洲货币、统一的欧洲央行、统一的货币与金融政策。这一计划于1979年正式开始实施,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展显著。1995年年底正式命名欧洲货币为“欧元”(Euro),1998年7月成立了欧洲中央银行,1999—2002年为欧元的过渡期,欧元与各国原有货币同时流通,到2002年7月1日欧元成为欧盟各国唯一的法定流通货币。

(四)准中央银行型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是指只设置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或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来行使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实行这样的机制。新加坡设有金融管理局和货币委员会(其常设机构为货币局)两个机构来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前者负责制定货币政策金融业的发展政策,执行除货币发行之外的一切中央银行职能,后者则主要负责发行货币和保管发行准备金。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过去较长时期内没有一个统一的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的职能由政府、同业公会和商业银行分别承包。1993年4月1日,中国香港成立了金融管理局,它集中了货币政策制定、金融监管及支付体系管理等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中央银行。例如,货币发行职能就由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共同承担,票据清算由汇丰银行管理,政府的银行这一职能也由商业银行执行。

补充阅读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www.xing528.com)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是二元式的单一中央银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始于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其最初的目的在于减少银行恐慌的频繁发生。出于美国传统的分权体制,美国的这种中央银行制度是权力分散并具有众多制约的平衡机制。

•联邦储备理事会

联邦储备理事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当局,由7名理事组成。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为14年,期满后不再连任,并且任期相互错开。

联邦储备理事会的职能有: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调整贴现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12名委员组成。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联储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也就成为决策的焦点,与法定准备金率和贴现率有关的决策实际上也是在这里做出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并不直接从事证券买卖,它只是向纽约联储银行交易部发出指令,由交易部实际操作。

•地方级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由由9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来管理。联邦储备银行的职能有:对会员银行进行日常检查;审批某些银行合并的申请;支票的清算;收回被损坏的旧钞,发行新钞;在联邦储备理事会批准的情况下设定自己的贴现率。

资料来源:改编自韦柳玲《2014金融学》。

补充阅读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德国的法兰克福。它不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指令,不受欧元区各国政府的监督,是唯一有资格在欧元区发行欧元的机构。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其主要职责是发行欧元,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对成员国金融体系的管理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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