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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与非利息收入的快速增长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狭义的表外业务一般是指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提示;广义的表外业务除了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传统的无风险的中间业务。这类表外业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由某银行向交易活动中的第三者的现行债务提供担保,并且承担现行的风险。随着表外业务的大量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在迅速增加。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与非利息收入的快速增长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其资产负债总额,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改变银行资产报酬率的经营活动。表外业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表外业务一般是指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提示;广义的表外业务除了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传统的无风险的中间业务。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规定,广义的表外业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或有债权(债务),即狭义的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和投资银行业务等。二是金融服务类业务,包括信托与咨询服务、支付与结算、代理人服务、与贷款有关的服务以及进出口服务等。

一般意义上的表外业务通常就是指具有风险的狭义表外业务,这类业务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以及与利率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

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主要包括担保、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票据等。这类表外业务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由某银行向交易活动中的第三者的现行债务提供担保,并且承担现行的风险。

承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不可撤销的承诺,即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潜在借款者的信用质量下降或完全恶化,银行也必须履行事先允诺的义务;二是可撤销的承诺,即在某种情况下,特别是在借款者的信用质量下降或完全恶化的条件下,银行可以不履行原先允诺的义务而不用受到任何金融方面的制裁或惩罚。(www.xing528.com)

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是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创新金融工具,主要有金融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工具。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国际商业银行在生存压力与发展需求的推动下,纷纷利用自己的优势大量经营表外业务,以获取更多的非利息收入。随着表外业务的大量增加,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在迅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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