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运行机构
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以将其划分为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运行机构。金融管理机构是指以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为主要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如中央银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金融运行机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2.直接金融机构与间接金融机构
按照融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直接金融机构和间接金融机构。直接金融机构是指在直接融资领域,为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的发行、经纪、清算、资信评估等。间接金融机构是指在间接融资领域,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中,商业银行是最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
3.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www.xing528.com)
根据是否承担政策性业务,可以将其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是为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资金或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是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为主要经营目的。
4.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是以吸收存款的方式筹集资金,以贷款方式运用资金,如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存款性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不一样,主要是通过发行证券或以契约性的方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证券公司、共同基金、金融公司等。
5.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按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征,可以将其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以经营存款、贷款、汇兑、结算为主要业务,如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发银行等。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则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用合作社、退休与养老基金等。这种划分方法是金融机构传统的分类方式,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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