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必须征税的客观对象,表明国家征税的标的物。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最基本要素,是征税的基础和根据。课税对象是某税种区别于其他税种的重要标志,即不同税种有其不同的课税对象。各税种名称的由来和税种性质的差别主要取决于不同的课税对象,例如: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即称为财产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即称为所得税。课税对象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与课税对象密切联系的概念有计税依据、税源和税基等。
1.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一般来说有从价和从量两种,从价计征的税收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重量、容积、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有时不一致,如我国的消费税,其征税对象是税法列举的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该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税源(www.xing528.com)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从理论上说,税收来源于当年创造的剩余产品,具体到每一税种,则各有各的经济来源,如个人所得税的税源就是个人所得。就其与课税对象的关系说,在内容上有些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有些税种则不然,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而税源是纳税人的收入;在目的上,课税对象主要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而税源则表明课税对象的来源以及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3.税基
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指建立某税种或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它不同于课税对象,如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是商品,但其税基则是厂家的销售收入或消费的货币支出。税基也不同于税源,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在,但税基既可能是收入,也可能是支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