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方式是指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发行国债的方式,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国债等品种。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始于1991年,主要用于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因而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
小常识
国债招标方式
国债招标方式通常有两种:美国式招标和荷兰式招标。(www.xing528.com)
美国式招标(多种价格招标):在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各中标机构依各自及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折算承销价格;在标的为价格时,各中标机构按各自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当期国债。
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招标):在标的为利率时,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在标的为利差时,最高中标利差为当期国债的基本利差;在标的为价格时,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国债的承销价格。
我国国债发行招标规则以往较多采用荷兰式招标。2003年出现重大调整,记账式国债招标在原先单一的荷兰式招标的基础上增添美国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的市场化将使国债发行市场趋于理性,国债发行利率将进一步贴近市场的变化。
长期以来,我国国债发行一直沿用荷兰式的招标方式,极易在投标人之间演绎出类似囚徒困境模式中相互拆台的对局,为了中标压低价格而干扰债券的合理定价。它在国债招投标中常常出现的情形是:承销商为了能拿到国债或能多拿国债,就尽量报出比较低的利率,因为大家最后的成交价格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业内俗称的“搭便车现象”。作为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试点品种,2002年6月3日发行的020006国债,期限7年,招投标后票面利率为2.00%,仅比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89%高11个基点。由于其票面利率过低,不被以居民为主的投资人看好,导致交易清淡。荷兰式招标方式的另一弊端在于,任何一个大机构的资金量都可能影响最终中标利率,因此这种办法还会给一些大投资机构有意无意操纵市场提供了便利。而美国式招标方式出现后,风险将由市场成员分别承担,将迫使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行为趋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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