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模型由Fehr和Schmidt(1999)提出,它在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之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因此FS模型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公平偏好理论模型。FS模型认为,人们为了判断收益分配是否公平,会把自己的收益逐一与参考群体内的每一个人进行比较,用自己收益与他人收益相比的相对高低大小来表示收益分配的不公平程度。
具体而言:如果自己的收益低于他人,那么会由于嫉妒心理形成额外的负效用,称为嫉妒负效用;相反,如果自己的收益高于他人,那么又会由于愧疚心理形成额外的负效用,称为愧疚负效用。嫉妒负效用和愧疚负效用统称为公平负效用,表示行为人面临不公平的收益分配时所遭受的额外负效用。
于是,总效用就包括直接物质收益效用与公平负效用两部分,具体效用函数为
Fehr和Schmidt(1999)在归纳总结相关博弈实验结果的基础上认为,一般有αi≥βi和1≥βi≥0。其中,αi≥βi表示自己的物质收益低于他人时所遭受的嫉妒负效用,要大于自己的物质收益同等幅度高于他人时所遭受的愧疚负效用,即嫉妒心理强于愧疚心理;1≥βi表示人们虽然追求收益公平分配,但是仍然偏好于自己得到相对更多的物质收益,反映了在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和收益分配公平之间的权衡。每个人的嫉妒心理强度和愧疚心理强度,即αi和βi的取值,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嫉妒心理较强,αi取值就较大;有的人愧疚心理较强,βi取值就较大;特别的,如果αi=βi=0,说明行为人i就是纯粹自利的。Fehr和Schmidt(1999)归纳总结了他们自己和其他研究者的全部博弈实验研究结果,发现嫉妒心理强度α和愧疚心理强度β的不同取值,也就是心理偏好的不同类型,即使在不同的人群中也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分布。Henrich等(2001)的实验进一步证实,虽然种族、民族、年龄、职业、经历、经济水平、宗教信仰、社会文化等因素会影响上述分布,但是影响程度非常低。此外,Fehr和Schmidt(1999)还用一系列博弈实验和理论定理证明,行为人α和β取值的不同分布与不同经济环境的相互作用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具有重大影响。在一定经济环境条件下,少量具有公平偏好的行为人会阻止其他人的自利性行为,而得到较为公平的收益分配结果;在另一经济环境条件下,少量自利偏好的行为人又会阻止其他人的公平性行为,而得到极不公平的收益分配结果。是自利偏好还是公平偏好起主导作用,取决于具体经济制度的内部运行结构和外部运行环境。因此,研究行为人的经济行为必须结合分析其所处经济制度的具体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研究经济制度的经济绩效也必须结合分析其中各行为人的心理偏好类型及各类偏好类型行为人之间的比例结构。(www.xing528.com)
FS模型结构简单,参数少,含义清楚,便于理解,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和博弈实验结果解释力。比如,在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响应者拒绝太低的份额,虽然直接减少了自己的物质收益效用,但是同时提高了双方物质收益的公平程度从而减少了公平负效用,只要减少的公平负效用大于减少的物质收益效用就会拒绝,所以提议者会拒绝太低的份额。提议者分配给响应者较高的份额,虽然直接减少了自己的物质收益效用,但是同时提高了双方物质收益的公平程度从而减少了公平负效用,只要减少的公平负效用大于减少的物质收益效用就会进一步提高对响应者的份额,所以提议者会分配给响应者较高的份额。又如,在独裁博弈实验中,对提议者来讲,虽然分配给响应者较多份额减少了自己的收益,但是同时提高了二者之间物质收益分配的公平程度从而降低了自己遭受的愧疚负效用。只要降低的愧疚负效用大于减少的物质收益,提议者就会增加分配给响应者的份额,直到二者相等为止。于是,提议者会分配给响应者显著大于0而又不会太大的份额。
但是,FS模型也有不合理的地方。FS模型认为,行为人会同等看待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收益差异。而一些博弈实验表明,行为人可能特别看重与某些人之间的收益差异,而对于与另外一些人之间的收益差异却不太在意。比如,Guth和Damme(1998)进行的“三人最后通牒博弈”实验证明了这一点。在三人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在提议者P和响应者R之外还有一个没有任何决策权的A。P首先提议一个分配方案,在P、R和A之间分配一定数量的钱,如果R接受就按照该方案进行分配,否则大家都一无所有。实验结果表明,P会分配给R相当数量的份额,而分配给A的份额几乎为0。这说明P特别看重他与R之间的收益差异,而不太看重他与A之间的收益差异,或许是因为R具有否决权而A没有。这一实验结果表明,行为人可能不会同等看待自己与不同的他人之间的收益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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