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离不开社会发展的整体形态,也就是说,它是以社会文化形态为依托而存在的。因此,研究任何一种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态的起源,只有加强根基文化的研究,才能把握其萌芽、发展与演化的大致趋势。我们以被称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娱乐形态之根基文化的远古时代的球类遗存为例子,有学者把远古时代的石球作为各项球类项目的原始形态和鼻祖来看待,并认为在石器时代已存在人类踢石球的游戏。这就是一项关乎探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态起源的较其特色的研究类型。
实际上,远古石球的功能也是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演化的,据考古发现,足球的最初形式——球形石,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即有零星出现。但完全称得上石球的器形,主要还是见于山西阳高县许家窑等旧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出土的石球数以千计,大小不一,但还是以直径10厘米左右的为多。大量石球的存在,构成许家窑石器的显著特点之一。据推测,这种石球既有敲击(如敲骨吸髓)的功能,又是一种狩猎的武器,而主要的是以后者的应用较广泛。根据宋兆麟先生的研究,这种使用方法可能有三种:一是以手直接投击猎物;一是绊兽索,它是在很长的木杆的一端正,拴一条5—6米长的绳索,绳的另一端拴一个石球,平时将绳索绕在木杆顶端。一旦逼近野兽时,猛然甩动木杆,石球一跃而出,击中目标后急速旋转,将兽足牢牢绕住;另一种飞石索,根据民族学的资料,这类飞石索包括有单股、双股和三股三种形式。其中单股者索长0.6—0.7米,一头握在手中,一头拴有石球,投掷时先用右臂使其旋转,然后向狩猎目标投去,石球引索而出,可以击伤或打倒野兽。故宫博物院收藏有一件唐代刻有人物的银杯,其上有八幅图案,分上下两层。上层右一图有一人骑马,正疾追两只兔子,猎人手摇飞石索,欲向兔子投去。上层左二图也是类似形象。下层的右一、左二图也是猎人骑马用飞石索狩猎,后者猎取的对象是两只狐狸。这是我国古代艺术品中保留运用飞石索狩猎的珍贵物证。双股石索长1.3米,中间编一个凹兜供盛石球之用,使用时,把飞石索两端握在手里,利用旋转将石球甩出去,有效射程达50—60米,远者可以达100米。这种飞石索,既可投掷一枚大石球,也可投掷数枚小石球。三股飞石索,其特点是每股索上拴一个石球。如南美印第安人常在骑着的快马上,借助于马匹奔驰的速度和手臂摇动的力量,在头顶上空舞动拴有最小石块的那股绳索,猛力发射。有时可连续发出四五股,能将70米外的野马腿缠住,或者击断马腿,给野兽以致命的打击。石球的使用,在旧石器时代具有重大意义。最初,石球的使用是以手掷的方式用来打击野兽,这时投掷者所需要的主要是力量的发挥和动作的协调。但这种以手臂直接投掷的方法,射程毕竟有限。逐渐地,人类为了较远地投掷石球,就利用一定的辅助工具投掷石球。这就是将绳索拴在木棍上,模仿手臂的投掷动作而投掷石球的方法和将木棍顶端劈开夹住石球甩动手臂投掷的方法,以及后来盛行的利用飞石索发射石球。这样一来,利用辅助工具的长度增加了射程,而更重要的是在掌握力量发挥和身体动作协调的同时,人们在自身和工具之间的协调关系及投掷的技巧上更加注意总结经验,后世投掷运动中的一些要素,可以说已初步显示出来。
到了新石器时代出现的石球,与旧石器时代的石球相比,已多为磨制品。但大部分已小型化了,直径在6厘米左右,甚至更小。在西安半坡遗址中,仅球类工具就出土了567件,其中石球就有240件。过去的石球,由于形体大,体重,除了部分用于投掷击伤野兽外,也有一部分是做敲砸用具的。至新石器时代,随着石球重量的减轻,用于投掷的利用率相对大了起来,同时,也开始出现在当时的游戏活动中,成为一种球类形式的游戏用具。在西安半坡152号墓葬的发掘中,就曾在墓主人下腿骨的左侧,发现了三个磨制的非常精致的石球。作为一种随葬品,这并不是毫无目的的,而且由墓主人为一个三四岁的女孩这一点分析,石球的随葬应是一种寄托和象征,象征着这女孩在死后也能像生前那样玩石球游戏。在我们前述西南地区沧源岩画中发现的《球戏图》,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史前人类进行球类游戏的画面。说明到新石器时代后期,人类体育运动中球类项目的原始形式,已经独立于狩猎等生产实践活动之外了。由此可以看出,在原始的体育形态中,石球除了发挥其投掷的功能外,也具备了游戏的功能,成为探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娱乐形态的重要资料。(www.xing528.com)
石球作为一种根基性的母体文化,它当然是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态源头之一的重要考古资料,同时,由于它本身的不断发展,功能的不断扩大,在历史上也曾作为民族体育文化的一种原始形态而存在过。因而,体育考古资料的应用和体育考古学方法的介入,将是探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起源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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