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文物鉴定主要对象的优化措施

文物鉴定主要对象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物鉴定,系指以文物为研究对象和鉴定对象。因此,正式发掘之前,对古遗址的鉴定只是初步的相对的,其真正可靠的鉴定需经正式发掘后进行。由此看来,文物鉴定的主要对象,实际上是可移动文物及部分不可移动文物,而不可能是所有的文物。在文物鉴定的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文物的体量和存在的形态,把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再行分别进行鉴定。

文物鉴定主要对象的优化措施

文物鉴定,系指以文物为研究对象和鉴定对象。就总体而言,凡属于文物都是鉴定对象。不过,由于文物种类十分庞杂,有些文物在一定的环境下是无法鉴定的。如古遗址的鉴定,考古调查发现的古文化遗址特别是旧石器时代遗址和新石器时代遗址,虽然在地面或断崖上可以发现遗物或遗迹,或者通过钻探,试掘可以初步判断其时代及文化内涵,但在进行较大规模正式发掘之前,对其时代的判断和价值的评估,往往因受资料缺乏的限制而难于评定,或评定欠准确,甚至有误。因此,正式发掘之前,对古遗址的鉴定只是初步的相对的,其真正可靠的鉴定需经正式发掘后进行。又如古墓葬的鉴定。一般来说,史前的墓葬无文字记载,历史时期的古墓葬,有文献记载或碑刻记载的也是极少数,而大多数没有著录。其中有文献记载的墓有的与实际不符,有的记载不详。如秦始皇陵墓虽《史记.秦始皇本纪》对其规模有记载,但对墓内的结构、随葬品、随葬兵马俑的地下坑道建筑等情况则未见著录。经对3号俑坑的全部发掘和1、2号俑坑的部分发掘方进一步较全面的了解,而要全面了解还有待进行全面发掘。而无文献记载的墓,无论是地面无封土还是地面有封土,也无论是竖穴墓,还是横穴(洞式)墓,在未进行科学的考古发掘清理之前,对其墓的结构、年代、性质、内涵是无法判明的,这也就无法评估其价值。如河北平山县战国晚期中山国王陵未见文献记载。连中山国的历史的记载都是支离破碎的。1974—1978年,河北省文管处才在平山县城北的灵山下发现了中山国晚期都城灵寿坟址,并发掘了两座王陵,从而对这两墓的墓室、形制、结构、规模、葬具、墓主身份及随葬品方有所了解。这两墓出土的随葬品多达1万9千多件。其中1号墓出土的“中山三器”(中山王罾鼎、壶和嗣子瓷壶),共镌刻铭文1101字,内容不仅确切表明墓主为中山王譬,而且证明中山王的世系及有关史实。又据铭文提及公元前316年燕王哙让位于相邦子之的事件,而中山国又亡于公元前301年,从而可知该墓的年代为公元前310年左右。再据1号墓出土的中山王陵地域图铜版,可了解当时王陵的形制与规模等。总之,这两墓的发掘,为研究中山国历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实物史料,也为对这两墓价值的鉴定和评估提供了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文物鉴定,一般来说,其对象是所有的文物。但如前所举例子又表明,对某些文物的鉴定,因受水平(含技术)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有些暂时未能鉴定,有些鉴定只能是局部的,有些鉴定是相对的。凡此,都表明有些文物有待鉴定水平(含技术)的提高或提供更多的科学的鉴定依据方可进一步鉴定。由此看来,文物鉴定的主要对象,实际上是可移动文物(包括文物藏品和流散文物中的绝大部分)及部分不可移动文物,而不可能是所有的文物。(www.xing528.com)

在文物鉴定的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文物的体量和存在的形态,把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再行分别进行鉴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