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进行科学的分类,不仅能够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功能与作用,而且对于研究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税源的分布、税收负担的归宿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表5-1所示,根据各种税收目的和作用的不同,我国的税收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提示: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分类方法。
表5-1 税收的分类
续表
1.按征税对象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和财产行为税
流转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
所得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主要包括两大税种,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资源税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财产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或者为了某些特定目的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属于财产行为税的有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按计量征税对象的标准不同,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www.xing528.com)
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重量、面积、件数等)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税收。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收。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关税和所得税等。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价内税指税款包含在应税商品价格之内,作为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消费税、关税等。
价外税指税款独立于商品价格之外,不作为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如增值税。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由纳税主体直接承担税负的税收,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为同一人,如企业所得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将税负的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增值税、关税等。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归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税收,如关税。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税收,如房产税。地方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税收,如增值税、资源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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